我们如何对待异见 ——为杨树喆先生的声明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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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4-10-15 11:23:27
今天早晨打开中国民俗学网,看到杨树喆先生的声明。
我为杨先生敢于投反对票并且公开发表声明的勇气赞一个!我没有参加今年的年会,并不了解具体情况,但我赞的是敢于投反对票和公开表达不同见解的做法本身,因此我还要向杨先生提到的“投了反对票”的那“四人”表达我的敬意!窃以为,杨先生完全没有必要“对学会说声对不起”,相反,从学会组织的进步和成长来看,倒是学会应该感谢杨树喆先生的胆识和此举的贡献。因为不同的看法能够敢于公开表达出来,恰恰也是中国民俗学会同仁能够懂得并且敢于公开使用理性(参见吕微在中国民俗学网上的两个帖子:“理性的‘公开运用’和‘私人运用’”和“如何公开且正确地使用我们的理性”,见网址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forum/viewthread.php?tid=38120&extra=page%3D1)的一个壮举。迈出这样的步伐在中国是如何艰难并且需要多少年的磨砺和等待,也许参加此次大会的代表们都会感同身受。
有许多人都在强调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以及中国人的特殊性,这些论调从理论上不值一驳,却能够俘获和安慰许多既得利益者,更能够迷惑许多已经被洗脑的人。有人说,中国就是这样,非如此不是中国。当知识分子不被允许自由发言的时候,我们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抱怨,好像压力完全来自知识分子外部。但是,就在知识分子自己的组织和活动中,我们可以扪心自问:我们做得如何?我们是否在复制我们所遭受的不公做法?我们是否在延续同样的恶性循环而不是想办法一点一滴地改变这样的循环?不同的意见和不同的声音,我们是否敢于公开表达?我们能否容忍或允许公开表达?我们能否尊重表达不同意见的人,无论他或她是和我们同辈还是比我们年轻,更不要说比我们年长?我们能否学会尊重哪怕自己平素看不惯的人?
异见的公开表达和发声,不在于内容如何,而在于敢于并且允许表达和发声这个事实本身。是否敢于表达和能否允许公开表达不同的意见和声音,不仅是衡量一个社会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尺,而且是衡量一个社会的人性标准。亚里士多德把理性的言说看作人的本质。为什么?因为如若不能公开地、理性地、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甚至反对意见,尤其是不同的看法如若不能公开地相互辩难并且得到公开的理性讨论,人的理性就不能自己批判自己,理性也就不复存在,理性的人也就无从谈起。民主也好,理性也好,是我们作为人的基本需求,这和我们是中国人、美国人还是德国人无关,也同是西方还是东方先发现或觉识到这些东西无关。
记得2013年11月5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所听柏林洪堡大学的斯特芬马尔图斯讲“格林兄弟的政治生活”。在提问环节有一个喜欢格林兄弟多年的中国男性提问说,格林兄弟既然对当时德国的法律有看法,为什么没有起来反对它?那位德国教授答得有些不得要领,我就替他回答说:因为尽管格林兄弟对法律的内容有看法,但他们认为,法律的形式必须得到遵守,也就是说,公民至少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法律的形式。这与我们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要么非此即彼式的中国思维当然不同。
同样,我们可以不同意他人的观点,但应该尊重他人表达不同观点的权利,这是现代社会的伦理底线。也许有不少中国人看到这样的话又笑得满地找牙了。他们认为,即便你说得头头是道,在中国也根本行不通。中国人在现实中谁不是处于种种关系、利益的权衡之中?甚至经常是处于患得患失以及怕得罪人的“恐惧”之中?也许很多人都不屑于看我这样的“陈词滥调”。但愿我是自作多情——多情应笑我、不长头绪(须)。
但无论如何,我都要对杨树喆先生以及包括他在内的那“四人”敢于公开使用自己的理性再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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