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八日龙舟记》背景探微
汪红光
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黄石地方端午民俗——西塞神舟会》的确立,得益于大冶地方文人胡梦发的文章《五月十八日龙舟记》的具体记载。这项盛行于黄石西塞山地区的历史文化民俗活动虽然流行千载,但真正见诸历史记载的文字并不多。象胡梦发这样具体详细地解析“神舟会”全过程的文章则更是凤毛麟角。因此,要想深入挖掘、研究《西塞神舟会》这张“非物质文化名片”的文化特征、文化内涵,必须对《五月十八日龙舟记》的相关写作背景进行必要的探讨、分析,以求准确、全面地了解《西塞神舟会》这项民俗活动的社会文化意义。
一、胡梦发其人
1、身世概况
胡梦发,明末崇祯五年(1632年)出生于大冶还地桥胡家,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丁酉科举人,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卒,享年88岁。
胡梦发四岁读书,聪敏早慧,过目成诵。十五岁写出《登黄鹤楼赋》、《衡山赋》等文字工整华丽、语言遒劲有力的好文章。十七岁前,他得中小三元(县试、府试、院试均为第一),因成绩优异被选送国子监学习,曾两次参与《大冶县志》的编修工作。康熙四十四年科举加考“五经”,获得第一名,被复核官汪司农誉为“天下五经第一人”。著有《易经簒解》、《书经校注》、《礼记校注》、《春秋存要》、《性理篡蒙求训》、《兰菊轩集上、下》等著作。可惜这些著述在我们地方仅存其名,未见实书。据一部清人的笔记说,宁波“天一阁”可能藏有胡梦发的著述。(未经考证,史实不详)
2、家族背景
还地桥胡家是古代大冶有名的人文望族。胡梦发远祖胡希瑗是明朝嘉靖年间举人,出任过四川地方州官;曾祖父胡应辰,明万历年间进士,官至户部主事;父胡绳祖,崇祯年间举人,曾任潜山县知县;叔祖胡希寅、胡基、叔父胡念祖、胡率祖等都是闻名梓里的地方名士。
3、家族传统
从胡希瑗的父亲胡远开始,胡家世代深受儒学的影响,以忠孝节义为治家之本。胡远的墓志铭中说他“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平日让家产、赈饥民、解仇怨、平争斗,为乡里所仰”。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胡远只是个贡生,但他绝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善人”。虽然他一辈子没有考中什么举人、进士,但他始终保持着文人的尊严、文人的傲气。据记载,胡远的儿子胡希瑗中举以后,时任大冶县令赵某曾亲自上门道贺,并迎请他到县城接受民众的敬拜。但胡远避而不见,说:“我始终忘不了我头上这顶贡生的头巾啊”。意思是说自己没有功名,不配接受县官的敬重。
正是受了他的影响,胡家后人一个个都表现出才华横溢、清正廉洁而又恬淡适意的文士古风。胡希瑗鞠躬尽瘁,死在四川任所,被当地民众推举入名宦祠享受祭祀;弟弟胡希寅中年看不惯官场黑暗,愤然辞官退隐;胡应辰受同乡张居正牵连被皇帝免官静居乡里,一生秉公持正,乐善好施,倡导人文,曾主持修建大冶儒学、文起阁等。死后被乡人请入乡贤祠享祭。尤其是胡梦发父亲胡绳祖,尽管终其一生他未能科场得意,但他尽心教书授徒,“做事勤勉,守正不阿”深受地方民众拥戴。
胡梦发生活在这样一个清正尚礼而又书香四溢的人文之家,自然而然形成他学识丰厚、知书达礼、领袖乡里而又恬淡无为的性格。
二、写作时间和写作背景
《同治版大冶县志》虽然有胡梦发以及胡家数代贤达的传记,但很少提到胡梦发的生卒年限以及《五月十八日龙舟记》这篇文章的写作时间,这对于我们今天正确了解该文的时代背景和写作目的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我们必须对胡梦发的生平以及《五月十八日龙舟记》的具体写作时间作一番详细的探究。
1、胡梦发的生卒年限考证
《同治版大冶县志》卷九《选举志》127页以及517页《同治版大冶县志》卷九《选拔举荐志》清楚地记载,胡梦发为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乙酉科举人。根据《同治版大冶县志卷十人物志》162页记载,胡梦发中举时年纪73岁,88岁去世。
由此推出,胡梦发当生于1632年,卒于1720年。
《同治版大冶县志》前言载,胡梦发曾经两次参与《大冶县志》的编修。第一次是1673年,胡梦发当时41岁,身份是秀才;第二次是1683年,胡梦发51岁,身份依然是秀才。这些记载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前文对胡梦发生卒年限推论考证的正确性。
2、写作背景解析
胡梦发出生的1632年前后,是一个非常奇特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中国并存着两大政权体系:一曰“大明”,一曰“满清”。1632年既是明崇祯5年,又是清太宗天聪6年,处在新旧政权交替的关键时候。这个时期,战乱频繁,民不聊生。1644年顺治皇帝在北京登基宣布废除明朝时,胡梦发才12岁。他非凡的少年、青年时代,在顺治一朝。之所以年少聪慧的胡梦发没有早早登科,主要原因应该是战乱以及刚刚入主中原的满清贵族不重视儒学、科举所致,并非他个人才华或者机遇的问题。这一点是非常可惜的。
顺治出家以后继位的是康熙。康熙皇帝是一个重视汉学、汉文化的外来者,然而等到他亲政时(1667年),胡梦发已经35岁年届中年了,这时出入科举考场自然缺少少年时的锐气,所以屡屡失败。
康熙还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有为皇帝,他上台后面临三大任务,一是解除鳌拜等顾命大臣的辅政之权,二是削除三藩,三是收复台湾。所以主政一开始他并没有将精力放在科举考试上,而是一心一意依靠旧臣、老臣,剪除鳌拜一党。其后便是连年征战,年年兴兵。特别是削除三藩、平定吴三桂,康熙举全国之力,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从明朝灭亡到吴三桂覆灭,短短的几十年间,战争几乎没有停止过。到1683年三项任务完成,民力支撑已达极限。这时胡梦发已经51岁,如果不是康熙四十四年科举考试加试五经,胡梦发恐怕终生与科举无缘。
科场不得意,使得胡梦发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寄情山水以及关注社会、关注民间疾苦。每年五月十八日发生在眼皮底下的地方民间文化活动,他岂有不参加之理?正因为他对龙舟会活动的全过程有了充分的了解,所以才写出这篇揭露地方乡民受人利用不顾生活实际、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龙舟会”陋习陈俗的文章。这既是当时地方民情的真实反映,也是作为一个正直的知识分子所应该做的警示。胡梦发希望通过自己的文章引起社会的关注,让地方官员加强对民俗文化“龙舟会”的引导,力求使之既娱乐民众、发展传统又不劳民伤财。
3、写作时间推测
《同治版大冶县志》卷十三《艺文志》247、248页《五月十八日龙舟会》文中载,神舟会出现铺张浪费现象是在近“二三十来年事也”,“原其始,……束茅为之(用束茅做船)……明末渐易其纸,已而间用缯(丝织品)”,“矧(况且)今物虽贱,而民益困穷,市尚殷而野多萧索,上官征发差遣,往来不绝……”。
从这些断断续续的文字记述中结合前文的时代背景可知,胡梦发提倡节约办“龙舟会”,是因为“民益困穷”。而“民益困穷”的根本原因在于战争不止,“上官征发差遣,往来不绝”。
文章反映的时代特征正是康熙连年征战的时代。这个时代从1669年康熙剪除鳌拜权力自己独掌朝政时起,一直到1683年收复台湾,完成帝国中兴的三件大事时止。正好是在这十四年间,胡梦发两次参与《大冶县志》的编修活动,因此,《五月十八日龙舟记》一文,极有可能成文于这个时段。
三、遭胡梦发否定的是什么样的“龙舟会”
在胡梦发的笔下,流行于西塞山一带的龙舟会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活动呢?
他是这样描述这项活动的:“楚中五月十八日,复有龙舟之会,装饰楼船送屈子,谓疫气亦随之以去”……“结草为船送穷之遗制”……“不知始于何时,市井细人,易惑于鬼神祸福,崇尚兹举,尤逾他处……”
由此可见,流传悠久的龙舟会,不单单是一项纪念屈原的活动,除了纪念屈原的文化内核之外,还有为民祈福、送走疫气的地方民俗附着其中。对这一点,胡梦发是给予充分肯定和欣赏的。但他对龙舟会在举办过程中过分地追求奢华的不正常社会风气却是持否定态度的。
“然他处犹省约,有用金彩纸者,有木雕而岁加缋絵者,而冶人独好事”……“冠带纯银,衣服纯锦,余具彩绘,绚烂夺目”……正是在冶人这样不顾实际一味奢华地操办龙舟会的背景下,才会出现“输金紧于收税,献力急于奉公,呵詈日闻,督催时至,长忿起争”……的不良社会影响,让一项有益于民间文化发展的好事变成了坏事。
胡梦发继承了胡家数代“为民分忧、体恤民情”的优良传统,以一个正直文人的胸怀,借修县志之机公开表达对某些人不顾民情大操大办“龙舟会”加重民间负担的不满,并以此达到规劝后人、警醒世人促进地方民俗文化健康持久地发展的目的。
文章后记写道:“前辈胡卜子先生作《龙舟记》,乃目击时事,不得已而痛恨言之,后之读者,未尝不唏嘘太息,愤然而起”。今天我们研究西塞神舟会,也是抱着同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