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根深林始茂,哲人智足理方明——广西田林县民间文化人陈道平撰题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1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及方向目录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3-02-06 08: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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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1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及方向目录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网

单位代码:10602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部门: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均为2013年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按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上线情况进行分配

院系所

专业(计划招生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

003文学院0773-36960215846270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15)

01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

胡大雷

1001英语
2113中国古代文学史
3113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

刘汉忠

李乃龙

02唐代文学

王德明

莫道才

03元明清文学

杜海军

04古代文学与文化

张利群

杨树喆

覃德清

黄伟林

麦永雄


    *注:2013年我校将继续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将在教育部下文后在广西师范大学研招网(http://www.yz.gxnu.edu.cn)公布,此前各考生可参考《2012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招生简章》要求。



 
附:广西师范大学
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学校现有27个二级学院(含独立学院——漓江学院),在职教职员工2227人,全日制本科生18060余人,博士生91人,各类硕士研究生(不含研究生班学员)5160余人,各类长短期留学生1200多人,函授、进修生等10000余人。建校近80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近20万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学校是实施人文强桂建设工程主体单位和广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21世纪园丁工程的技术支撑单位;设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广西文科中心、广西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广西高校政工干部培训中心、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研究基地等国家或自治区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机构。国家文科基地在终期验收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是全国唯一被评为优秀的地方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文科基地。

学校是广西具有博士授权的三所高校之一,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9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有14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37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731人,占53%,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1050人,占76%。教师中有国家引进海外人才千人计划人选1人,漓江学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广西优秀专家11人,广西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3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3人,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和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30人,校级拔尖人才78人。有1个广西人才小高地,有1个广西人才小高地共建载体,8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8个自治区教学团队,19个校级教学团队。

学校科研条件良好,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个校级实习实训基地。全校图书馆舍总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72.64万册,中外文期刊5573种,电子图书15360GB,图书馆被确定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是CERNET华南地区网桂林主节点依托单位。

总之,我校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条件优良,研究成果显著,学科特色突出,在全国学界中有着良好声誉。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广西师范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3年;学习年限:3-6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学士学位者,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方能报考。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七)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八)任何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报考手续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31日至330201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年只进行一次招考,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二)报名费:同等学力考生400元,其他考生300元(含初、复试和加试费),外地考生可邮汇。我办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

(三)提交材料:考生须在201341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纳报名费和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填好考试科目)各1,需在指定贴照片处贴好相片;

 2.由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专家评定的《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复印件或证明书1份;若为同等学力,则必须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身份证及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

 6.《体检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并盖章);

 7.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8.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9.已获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还须提交以下材料:《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的复印件各1份。

 10.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四门以上(含四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进修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提交近5年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五、资格审查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321室)报到,并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证件的原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13427日(周六)至28日(周日)。

(二)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考政治理论);外国语(含基础外语、专业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全部笔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2、复试:初试后进行复试,复试可以是口试、笔试或其他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复试地点在各有关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时通知)。

(四)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课程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

七、录取办法

(一)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我校将结合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复试成绩以及科研能力、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名次将按总成绩排定,总成绩为初试总分(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理论、两门加试科目其中有一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00

(三)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八、入学时间

2013年秋季。

九、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教育部及财政部有关规定。

十、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1、办公地址: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20房。

2、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541004

4、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5、咨询热线:0773-5838221,5833630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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