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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敬文]民俗学对文艺学发展的作用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10-26 21:26:52 / 个人分类:钟敬文民俗学论集

民俗文艺学发展的作用

钟敬文

  【内容提要】我国文艺学研究,应该面向整体的文学创作,它包括三个层次:精英文学、通俗文学、口头文学。后者构成了民间文学的主体。就目前而言,大量的民间文学创作,没有被文艺学作为应有的研究对象进行理论概括,而只是集中于精英文学,这样的文艺学是不完全的。对于文艺学,应该多角度的理解,文艺不仅是社会现象,还是一种文化现象,因此不能排除从民俗学、民族学、心理学、人类学等多角度进行文艺理论的研究。

  关键词:民俗学;文艺学;文化研究

  【标题注释】此文根据钟敬文先生2000年4月29 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和文艺学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文艺学与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整理而成。

  【作者简介】钟敬文,1903年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不是专门搞文艺理论的,今天在这里谈文艺理论,是应了中国的一句俗话,叫“孔子门前卖《孝经》”吧。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文学,也从事创作,后来在大学里讲课,也担任过文艺理论方面的课程,所以说,文艺理论与我的关系是比较密切的,但又不是我的本行,因此我讲的话可能有些是自己的体会,也有些是外行话。我主要讲两点。

  一、现行文艺学著作对民间文学的认识和取材是否适当?

  现在的文艺学著作,主要讲精英文学、作家文学。作为一门学科,文艺学主要是从专业作家作品中抽象出一般的理论。但我觉得,从一个民族文化的整体来看,专业作家作品终究只占一部分,而一个民族的文学是全民族上、中、下层文学的综合体。具体一点讲,中华民族除了上层文学或精英文学外,还有别的文学,如有大量的通俗文学,即城市市民享用的一种文学。此外,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所以在上层文学和通俗文学之外,还有一种被更广泛地创作和传播的文学,即农民文学、口头文学。这三层文学都是中华民族的文学财富。过去由于中国长期是封建社会,所谓文学观只是着眼于上层阶级的正统诗文,至于小说和戏曲这个中间层的文学是唐宋以后才繁荣起来的。大量的农民口头文学到了明代以后,由于少数进步文人学者的文学观的变化,才开始受到了一定的关注,比如杨升庵搜集了《古今风谣》、《古今谚》,冯梦龙搜集了山歌、笑话和谜语等。到了清代,还有一些作家,比如李调元和黄遵宪,都搜集了一些民间文学作品。当然,在整个中国学术界里面,把中、下层文学作为一种理论研究的对象,还是从“五四”以后才开始的。现在的文学史,不管是北大的,还是中国社科院的,开篇也写神话、歌谣,中间也插写了历代的歌谣,这都反映了一种新文艺学现象。但总的说来,在民间文学方面,取材的量还是很少。现在的文艺学著作中所研究的作家作品,如有些体裁的古代文学作品,像传说故事之类,原来是人民的口头创作,后来被文人化了。魏晋南北朝以后,我国还出现了许多志怪笔记文学,其中也有不少口头文学,但经过历代文人加工之后,也成了作家文学。再比如,汉乐府原来是口头文学,后来也被作为作家文学来对待和研究,而像上面说的更大量的、原初的、有价值的东西,却被忽略不计了。一个民族的大量的民间文学创作,没有被这个民族的文艺学作为应有的研究对象进行理论概括,而只集中于上层文学或精英文学,这样的文艺学,应该说是不完全的。

  在我看来,文艺学应该分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能够总括整个民族的各层次文学现象的,可称作一般文艺学;第二个层次,是针对不同层次的文学进行专门研究,应产生几个分支学科,如作家文艺学、通俗文艺学、口头文艺学等等。这样的文艺学理论和文学史体系才是比较完整的。

  晚清以后,受了西洋文学理论的影响,我们的文学理论范畴有所扩大,至少不再像古代文论那样,主要拘泥于诗文,而是对通俗文学中的小说、戏剧等也加以注意,但总的说,还是侧重于作家文学。解放后,我们由于受到苏联的影响,在文艺学的建设上,不管是文学理论,还是文学史,在研究对象上,都不包括民间文学,即中、下层文学。即使在《讲话》里面,也只是把广大人民创作的民间文学当成人类早期的、萌芽状态的文学。应该说,相对于作家文学而言,大多数民间的东西,出现的时间要早一些,原始性比较重一些,但也不尽然,比如大家都知道的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不仅在长度方面数世界第一,而且在内容和艺术上也都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对这些宏大精美的民间创作,我们就不能把它简单地归之为原始文学阶段的产物了。

  总之,我认为,我们的文艺学如果不包括作家文学、通俗文学和农民文学这三个方面,而只搞作家文学,显然是一种残缺。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和苏联的一些学者也有这种看法。我是从民俗学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

  二、民俗学对文艺理论的建设有何作用?

  这是一个研究方法问题。中国传统文学的诗话和文论,里面可以继承的东西很多,其中有些是讲创作的,也有些是讲思想的,如讲人与人的关系,讲规范人的行为等。到了清末民初,以及“五四”以后,文学理论、文学概论或文学原理之类,又受西方文学理论的影响,强调文学的个性,在分类上也是照抄。中国古代的正统文学只重视诗与文,小说、戏曲都不算,受西方影响后,算是把小说和戏剧的地位都提高起来了,诗歌和散文也还是有一定的地位。后来的三十年,受苏联文学理论的影响,我们的研究方法主要侧重在社会学,把文艺现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对不对呢?对。文学虽然是个人的创作,但这个人是社会的人,所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没有什么不对。近二十年来的情况又有些改变,现在又倾向于把文艺学作为一种人文科学或文化科学来研究。

  我的想法是,作家虽然是社会的人,但人很复杂,有老年人、青年人、聪明人、笨人,各种各样的。就作家而言,像老舍、郭沫若,乃至鲁迅先生,都是“五四”以后的文学思想培育出来的,这些人的作品都一样吗?有共同的地方,也都有不同的地方。从前我有一位朋友,在香港达德书院中文系当老师,讲文学理论,讲创作,学生不满意,说他分析作品,每部都反封建、反资本主义,篇篇如此。这是个笑话。为什么他讲来讲去,都是反封建、反资本主义的呢?因为他主要是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讲的,没有对作家作品进行具体分析。其实从鲁迅、郭沫若到老舍,他们的性格各有不同,创作方法区别很大,但都有反封建的倾向,如果都用社会学的方法一刀切,那就没有什么可讲的了,所有的作品都一样了,没有什么差别了。当时学生提出的这个问题至今还在让我思考。总之,作家生活在一定的社会里,当然有共同的东西;但是作为个人,他是个特殊的存在,他的作品,也是个特殊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进行具体的、个别的研究仍很重要。

  文艺,不仅是社会现象;还是一种文化现象,一种多方面的文化现象,而任何文化现象都不会只是一个层面。比如讲理性,人都有理性,但也有许多人的一些行为不是理性的,而是情感化的。人是多方面的存在,把他简单化,就不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文学,可以、也应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但同时也应该从民俗学、民族学、心理学、人类学等多角度来进行研究,这样才能把文学的内涵都挖掘出来,否则每个作品都是反帝反封建的,没有什么特点,也就谈不上研究了。所以,在这一点上,文学的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只用一种方法,就想解释文学的整体,一定会很不完整。

  前两年,我在社会科学院的《文学评论》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到可以从民俗学的角度研究文艺学(注:详见钟敬文《文艺研究中的艺术欣赏与民俗学方法—— 1997年10月6 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庆祝〈文学评论〉刊行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原载《文学评论》1998年第1期第25~27页。)。这不是因为我搞民俗学,就自卖自夸, 卖菜说菜好,的确是因为文艺学采用民俗的视角,有利于对作品进行人文的或文化现象的研究。人是民俗的动物,一个人出生后,走路、说话、叫妈妈,都是在民族风俗里面形成的。上个世纪的很多理论家把民族性作为研究作家文学的一种观点,在我看来,民族性就不能不包括民俗。现在我们看许多作家的创作,比如鲁迅和老舍等人的作品,都反映了大量的民俗现象。鲁迅是绍兴人,在他的笔下,那个有名的女仆祥林嫂的不少观念、不少行为细节,都是民俗的。也有不少北京人的民俗生活反映在老舍的作品里面。所以说,民俗学作为文艺学的一个角度,是研究者应该考虑的。

  (原文出处:《文艺研究》2001年01期,86~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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