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一并百度了一下“民俗学”,内容如下:
民俗学(folklore)是一门针对信仰、风俗、口传文学、传统文化及思考模式进行研究,来阐明这些民俗现象在时空中流变意义的学科。民俗学与发生在我们周围的各种生活现象息息相关。尽管人们不一定能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对整个社会具有多大的意义,他们在日常交流中所展现的一切,对文化的传播和保存起了什么样的意义和作用。但是,有关人类活动的一切细节,都可以作为民俗学者的研究对象。而且其中还包含和传达着重要的文化信息。
一、概要
民俗学一词最早见于英国,它源自英语的Folklore。它的原本含意是“民众的知识”或“民间的智慧”〔The Lore of Folk〕,作为科学名称可直译成“关于民众知识的科学”。 民俗是常民生活形态的真实反映,举凡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的内涵与形式,以及其间思想、行为、仪节、活动的记录与形成,都是民俗学探讨的主题,这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与风俗,不仅是人们生活的提升与满足,更是民族生存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因此,对于民俗学的认知与阐述,是当今国际学术研究极为重视的课题,也是日后研究者刻不容缓的责任与方向。
二、民俗学纵览
民俗学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等现象的一门社会科学。1846年创于英国。 英国在产业革命之后, 成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国家。它的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与过去以农牧业为主的封建社会的形态,有着很大的差异。这种现象引起不少学者产生一种从科学上给予解释的要求。最初提出“民俗学”一词并倡议研究这门学问的是英国稽古学者W.J.汤姆斯。这个概念的早期含义是指民众的知识或学问。 它的内容包括传统的风俗习惯、 信仰、民间故事、歌谣、谚语等。由于民俗现象的普遍存在,以及由于近代许多民族、国家要求民族自我认识、争取民族独立和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统治殖民地的需要,促使这门学科得到广泛深入的发展,遂成为社会科学中一门引人注目的学问。
三、民俗学研究范围
民俗学研究涉及的领域,随着时间的发展也越来越广泛,今天在有些国家已经扩展到全部的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从社会基础(经济活动)和相应的社会关系,到上层建筑的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大都附有一定的风俗行为和有关的心理活动,尽管它们之间有程度上和份量上的不同。如过去各种劳动的组织、操作的表现形式、技术特点和所附着的信仰,以及过去社会中的宗教庙会,村落和宗族的各种习惯、规例等,都是民俗现象。至于各地的年节风俗,如中国传统的新年、元宵节、中元节、中秋节、冬至、除夕等岁时活动,人们一生中所奉行的诞辰、成年式、结婚、 丧葬等仪礼,以及各种民间赛会、文学艺术活动,从来就被列在风俗、习尚之中。
四、民俗现象的特点
社会民俗现象虽然千差万别,种类繁多,但作为一种人类社会文化现象,大体具有以下共同特点:①它们是社会的、集体的现象,不是个人有意或无意的创作。即使有的原来是个人或少数人创立或发起的,但也必须经过集体长时间的仿效和反复履行,才能成为风俗。②与集体性密切相关。这种现象的存在,不是个性的,而是类型的或模式的。③它们在时间上是传承的,在空间上是扩布的。即使是少数新生的民俗,也要具有这种特点。这些特点与一般文化史上个人的、特定的、一时(或短时)的文化产物和现象显著不同。
五、民俗现象作用
民俗现象是适应一定的社会生活,首先是物质的生活和相应的心理需要而产生、传播、继承的。同样它也要为产生它的母体报效尽力,发挥相应的作用。各种民俗现象的性质、结构不一样,其社会功能也不一样。同一个民俗现象,由于所处的社会形态及历史阶段不同,其功能也会起一定的变化。但概括说来,民俗现象的功能,主要在于规范和促进人们的社会生活,使之巩固、发展或得到调整。即使已经失去了原来意义的风俗,往往也要以某种变性的作用服务于一定社会的人们的生活。如放风筝,最早是一种具有巫术性质的活动,现已变化为基本上属于文化娱乐性质的活动。完全没有作用的习俗,是比较少的。
六、民俗学与民族学的关系
民俗学与民族学的关系很密切,两者都以民族文化为研究主体,在理论上互相辅助、互相促进。但它们在许多方面有差异,例如民族学者重视民族的起源、发展及其迁移、混合、分化等问题的研究,民俗学者一般不注意这些;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一般限于本国或本民族,民族学的研究对象大都是多民族的、跨国界的。
七、民俗学起源
民俗学早期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格林兄弟。但是,民俗学(folklore)一词却是1846年才由汤姆斯(W.J.Thomas)首先提出。在此之前,民俗学在德国被称为人民学(volkskunde),在英国及欧洲其他国家被称为大众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或俗文学(popular literature)。1846年,在写信《雅典娜神庙》杂志的信中,英国考古学家汤姆斯提出用folklore一词来概括此一新兴的学科。从此以后,民俗学风靡欧洲。
八、中国历史上的民俗学
中国历代学者积累了不少民俗资料, 提出了某些见解。大约成书于先秦至西汉的《山海经》,记载了丰富的神话、宗教、民族、民间医药等古民俗珍贵资料。东汉时期产生了专门讨论风俗的著作,如应劭的《风俗通义》。魏晋南北朝时期产生了专门记述地方风俗的著作,如晋代周处的《风土记》,梁代宗懔的《荆楚岁时记》等。隋唐以来,全部或部分记录风俗习惯及民间文艺的书籍更多。但是,具有现代意义的民俗学著作,却产生在新文化运动之后。1920年北京大学成立 “歌谣研究会”,1922年创办《歌谣》周刊,首次揭示研究歌谣的目的是文艺的与民俗学的。1928年初,中山大学正式成立“民俗学会”,出版民俗学期刊和丛书,并举办民俗学传习班,影响颇大。30年代初,杭州又成立了“中国民俗学会”,继承并发展了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这方面的学术工作。从20年代到40年代末,产生了一些优秀的学者和著作,如顾颉刚的《孟姜女故事研究》,江绍原的《发须爪》,以及黄石、闻一多等关于神话、传说的研究论文。在抗日战争期间,西北的民主政权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由于毛泽东提倡文艺创作的大众化,并指出民间固有文化的优点和对它学习的重要,因而在西北并扩及到各抗日根据地形成了搜集和运用民间文学艺术的热潮,给“五四”以来这方面的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新的科学起点。
新中国的民俗学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北京成立了“民间文艺研究会”(1950),进行采集、研究和组织队伍等工作,出版了《民间文艺集刊》、《民间文学》等刊物和许多歌谣集、故事集。50年代后期,配合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国内各少数民族的历史、语言、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等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积累了大量资料。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俗学活动得到了新的、比较全面的发展。民间文艺的收集、研究工作进一步展开。中国民俗学会于1983年5月在北京成立,一些地方也相继建立起民俗学团体。有些地区的博物馆建立了民俗学部或开办了民俗学资料展览会。中国民俗学事业已进入了一个新的繁荣时期。
九、民俗学发展沿革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程和民俗学的发展,国际学术普遍趋向广义民俗学的研究。它既研究人类的生活与文化,也研究精神和物质的事物;同时,甚至将研究对象伸延至野蛮民族的的生活与文化。这样,民俗学已摆脱以前的狭隘与执着,成为跟其他社会科学并驾齐驱的独立概念科学。
十、研究方法
民俗学的研究方法跟其他人文科学的研究方法当然有许多相近之处。比如,民俗学中广泛使用比较研究法----两个民族之间的相类之处,是引起研究的重要因素。又如十九世纪(18xx)自然神话学派对各种神话、 甚至同一民族在不同历史、地方的事象比较等。 上世纪(19xx),“结构主义”的理论及方法崛起,1958年法国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 trauss)的《结构人类学》及《亲族的结构》等著作,就是用结构方法去探究民俗的事象,如口头承传。这种方法十分重视研究对象自己揭示事象的规律。现今国际间已日益以结构方法为新潮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各种学科的研究方法该趋向灵活,连民俗学也不例外。
十一、研究对象
口头民俗学(口传文学)
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童话、谚语、谜语、绕口令、民间歌谣、史诗
风俗民俗学(仪式庆典)
家族制度,社会制度,婚丧祭祀、迷信、游戏、民间舞蹈、民族音乐
宗教民俗学(信仰寄托)
民间宗教、佛教、道教、灵魂转世、妖怪、占卜、巫术、民俗疗法
物质民俗学(常民生活)
民间美术、民间饮食、民俗服饰、民间建筑
1914年英国的班妮、德国的鲍斯特、法国的莫斯均主张不仅研究文明民族,而且也该以文化较低的或野蛮的民族为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