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民间故事家研究叙论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1-05 11: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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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民间故事研究叙论

万建中  李琼

民间故事学考察的对象是故事文本和故事的传承人或讲述人,即故事家。两者相互关联,演述活动的主客体之间构成了一种互动的再生产关系。20世纪民间故事家的考察与研究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故事家的发现和研究为中国现代故事学开辟了一条崭新的学术路径,为民间和学者在故事层面的知识交换注入了强劲的活力。

在西方民间文学学界,“只有到了20世纪晚期,民间讲述者的存在才引起研究者和搜集者的注意,他们对民间口述的产生和传播方面的贡献,成为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的话题。在这之前的民间讲述者,几乎影迹无存,最多不过是受到了研究者的关注;比较好的一种情况是,采集者在它表演的时候连同他的作品一起记下他的名字。然而,采集者的兴趣并不在这个讲述者,他为什么选择那个特殊作品来表演,他向谁、他什么时候学习的这个作品,他表演的这个作品的具体条件是什么,这种表演对于他有什么意义等等。采集者和研究者的兴趣只是原文,它没有作者或表演者。”[1]在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史肇始于歌谣学运动,可对民间文学演述者的在意并非来自歌谣的采集和整理。《歌谣》周刊登录的3000多首民间歌谣,没有对演唱者的记录,300多篇学术文章里,也查不出对演唱者和传承人的特别标识。[2]而对于民间故事讲述人,中国学者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有所关注了。翻阅一下早期刊物登载的民间故事作品,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起初,往往只刊明故事的名称和搜集者;逐渐的,添加上了故事搜集的地点;接着,又补充了故事讲述者的姓名。虽然只是增加了几个字,但从这个细微的变化中,我们看到了早期学者已开始朦胧地注意到故事讲述人所具有的一种主体意识。1931年,刘大白的遗著《故事的坛子引言》[3]被整理发表了出来,此文是作者为搜集整理的一个故事集所写的序言,文中描述了一位民间故事讲述人——他家的保姆(此人因擅长讲故事而被冠以“故事的坛子”的外号),对这位保姆的外貌、生活经历和故事来源作了简单的介绍。这是所见到的对民间故事讲述人最早的直观的故事学描述。另一位对故事讲述者的讲述有所再现的早期学者是葛孚英,他在《谈童话》一文中谈论有关记录故事的观点时,说:“听一个老太太口述一个笑话,不但要朴素正确地记下来,还得能表现出来老太太说的故事里全部人物的神气动作。……所以记录时不能只顾事情的原委,或只顾文笔简洁明了,要紧还是先注意说的人当时述说出来的人物的动作,及语气的表情。这是使故事流传下来的要素,也是所需要的精美的内容。”我们看到,作者对故事讲述者的讲述本身的关注,已经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表演理论”了。

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我国大规模的民间故事搜集活动的开展,山东籍著名的女故事家秦地女,男故事家王惠,四川藏族故事家黑尔甲等相继被发现,故事讲述者也“顺带”地在论述故事搜集整理的方法时被提及,主要观点就是在搜集故事的时候,要对讲述人的具体情况尽量记述详细,钟敬文在《谈谈口头文学的搜集》[4]这篇文章中说“讲述者或演唱者的身份、年龄、经历、文化程度等,最好也能够详细登记起来。相关的资料越丰富、就越容易增加读者或研究的理解。”强调的是应该丰富与讲述文本相关的基本信息。

 

到了50年代中期,一些著名的民间故事搜集和记录者结合自己的田野作业实践,讨论了民间故事传承人与搜集者的协调关系。孙剑冰、韩燕如的《略述六个村的搜集整理工作》[5]一文,记述了他们在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汉族居住的六个村寨两个月的采录经历,提出了记录者如何面对讲述者这样一个基本的也是关键性的问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董均伦、江源的《搜集、整理民间故事的一点体会》[6]一文。文章说:“……在搜集的时候,最好不要用你说我记的方式。因为那样,就很容易忽视了他在说故事当中,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的部分。”“假如照葫芦画瓢地记录下来,那一定使原来的故事减去许多声色。因为每个人说故事的时候,声调的高低快慢,眉目的表情,以及手势,都在帮助言语表达出故事的内容。”这段话颠覆了以往民间故事记录文本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明确指出了真正的民间故事是故事家在自然的生活情境中演述出来的,而不是书面记录文本。民间故事属于故事家,而不是记录者。记录者应该观察的不仅是故事家演述了什么,而是如何演述的。文章又说:“有时候也有这样的情况,主题和情节好的故事,说故事人的语言,不一定美;也不一定准确。而有比较差的故事,说的人语言倒很美,很准确。”故事是故事家演述出来的;一则民间故事如何演述出来,演述成什么样子,完全取决于故事家。在这篇文章的字里行间,作者强调了对故事家进行全面考察的故事学学术意义,其远远超越在故事记录文本后附上讲述者基本情况的低级层次。

此后,刘魁立发表《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重要一文,着重阐述了“记什么”和“怎么记”两个关键问题。文中说:“如果我们从一个讲述者那里记了许多材料,就应该进一步地了解他的个人经历,可能的话,最好对他讲述或演唱的技巧作些总的评述。一个人选择某个故事或某个民歌除掉是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之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决定于他的心理状态、他所处的生活环境,而且在转述这些作品时,常要加上许多自己的(自己听到的、看到的、经受过的)东西。搜集者记录讲述者的个人经历,就是提供材料,让读者更深刻地理解作品。”[7]作者要求民间故事记录者将故事家纳入考察的对象,其成为故事家的经历、演述的风格及心理状态等伴随故事文本一并记录下来,对民间文学搜集工作(包括民间故事)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当时,这篇文章在民间文学界引起广泛反响,一些学者纷纷发表文章,就民间文学搜集问题进行热烈讨论。诸如董均伦、江源的《关于刘魁立先生的批评》[8]、丁雅、李林的《“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读后》[9]、星火的《也谈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10]、王殿的《也谈民间文学的记录、整理》[11]等。尽管讨论的是搜集整理问题,也涉及到故事家的讲述状态。

随着搜集活动的深入和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编纂工作的开展,人们发现,有一些讲述者能够讲述比一般人多很多的故事,并且他们的讲述更具吸引力,在当地已经有了较大的知名度。于是秦地女、王惠、黑尔甲、金德顺、王德培等人陆续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这些人被冠以“民间故事(讲述)家”的称号。虽然故事家发现得比较早,但对故事家的专题研究却到了80年代才出现。

1985年,《民间文学》7月号刊登了两篇有关故事家的文章,即巫瑞书的《略谈传统故事讲述家》和洪山的《尊重民间故事讲述家》,掀开了故事家研究的天窗。其中《略谈传统故事讲述家》一文很值得关注。文章分析了民间故事讲述家成功的原因,认为见识广、阅历多、能编善讲、记忆力惊人、艺术源泉和故事渊源异常丰富是主要原因;并且还总结了民间故事家在故事学上的重要意义:有助于深入搜集民间故事;有利于忠实记录和慎重整理;对民间文艺学、民俗学、历史学、语言学等科学的研究也很有帮助。在文末,作者还呼吁大家重视民间故事讲述家,并对他们进行跟踪观照。

故事家调查和研究工作真正全面铺开是在“《金德顺故事集》和民间故事讲述家学术讨论会”之后。由《民间文学》编辑部主办的这次学术讨论会,于1985年12月20日至21日在京举行。应邀参加讨论会的北京、上海、辽宁、湖北、湖南等省、市的二十多位民间文学工作者,听取了裴永镇人等有关金德顺、刘德培、傅英仁、尹保兰等民间故事家生平、活动简况和全国已发现的民间故事讲述家分布状况的介绍,并且对一些理论问题进行了有益的研讨。与会者充分肯定了故事家的学术地位,巫瑞书指出,调查故事家,写出重点人物的调查小传,在此基础上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其价值不亚于故事本身。段宝林也表达了同样的立场:对故事家的描写研究的深入发展,必然要求更系统更全面地去调查故事家的生平,否则难以了解故事家的个人风格的根源。要将故事家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全面地、立体地再现他艺术生命的历史过程,就必须写故事家的传记。[12]书写故事家的个人生活史是非常前沿的民间故事学学术目标,能够在当时提出来,委实难能可贵。遗憾的是,这一目标至今仍成为一个学术理想。
     此次会议以后,更多学者把视线转向了民间故事讲述家,民间故事讲述家开始被纳入民间文学学科体系。纵观这一时期的研究,学者关注的重点是故事家的界定问题和他们成为“家”的原因和地域文化背景。

在民间故事家的界定方面,一开始主要侧重于搜集的角度。如裴永镇在《民间故事的搜集方法浅论》[13]一文中,提到鉴别民间故事讲述家的几个方面:情节是否完整;讲述是否娴熟;是否具有个人风格特点;是否具有群众基础。到了80年代末,经过学者们的讨论,对于民间故事家的认知标准基本上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意见。袁学俊的观点较有代表性,他在论文《耿村民间故事村调查》[14]中,提到了4条标准:1.有一定数量的作品,有自己的代表作。2.有一定的讲述〔演唱)能力(不强调其舞台式表演水平)3.有较强的记忆力,善于传承或创造。4.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起码得到过村民公认。而许钰更是对民间故事家能演述的故事数量提出了一个具体数字要求——“一般以能讲50个故事为起码的条件”[15]。随着被发现的故事家的数量增多,学者们还根据其演述数量,确定了故事家的分级标准:50则级、100则级和数百则级。

关于故事家成为“家”的原因问题,其实就是故事家的共性表现。孟慧英的论文《民间故事家能力评析》[16],从讲述能力、传承能力、创造能力三个方面评析了民间故事家共同具有的讲述素质,并且认为,制约故事家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个人经历,生活环境,故事家的记忆力、理解力、爱好习惯、热情等。袁学俊在《石家庄地区的故事家群》[17]一文中提到了那一地区民间故事讲述人的共同特点:生活曲折,阅历丰富,记忆力好,文化水平比较高,从而对已有故事的再创造和新故事的编创能力较强,不是职业故事家,口头表达较为生动。韩致中也发表了论文《论民间故事家的地位、作用和基本条件》[18],对故事家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共性探讨中,学者们发现,故事的传承情况对故事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于是,传承问题被提上了研究日程。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王作栋的《刘德培与前辈传人》[19]、刘守华的《文化背景与故事传承——对32位民间故事讲述家的综合考察》[20]、月朗的《民间故事传承路线研究》[21]、江帆的《民间文化的忠实传人——民间故事家谭振山简论》[22]等。

1987年,曾召开了两次全国性的关于故事家的学术研讨会713日至18日,中国故事学会首届学术讨论会就当时不断涌现民间故事家这一新的文化现象进行了初步探讨,对故事家的地域特征,故事家的标准和条件,故事家的类型划分,故事家的个性与共性及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一致认为故事家是我国民间文学传承的一个特殊现象,对我国民间故事的研究有深刻的意义和学术指向。1026日至30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山东分会在临沂市召开了尹宝兰、胡怀梅、王玉兰、刘文发四位民间故事家及其作品的学术讨论会。会上集中研讨了历史地理环境、亲族关系对故事家成长的影响;故事家的共同特点与不同的演述风格;故事家作品的民俗资料意义;故事家作品的思想价值等问题。[23]在民间故事学领域,有关故事家的学术研讨会是最多的。故事家一方面受到故事学学者的青睐,另一方面也被认定地方口头文化传统传承者而为地方政府所器重。

在研究故事家共性特征的同时,故事家之间的演述个性差异也开始受到了学者的重视。80年代后两年,开始出现了对故事家个性特征的研究。这方面的成果既有从理论角度的综合性探讨,也有对个别优秀故事家的专题研究。

故事家个性特征的理论研究,以许钰的《民间故事家个性特征的思考》[24]为代表。文章首先分析了故事家个性特征和共性特征的关系,认为“个性特征是民间故事家的生命”。随后,以山东临沂地区的尹宝兰和胡怀梅这两位老人为例,讨论了民间故事家个性特征的四种表现:1.故事的类别;2.讲述的语言;3.细节的选择和处理;4.讲述过程中语音、语气、手势、动作、表演等。最后,为了有利于对民间故事家演述个性的研究,作者还针对性地提出了有关民间故事家调查的5点要求。

   更多的学者选择了以某个优秀的民间故事家为个案的研究范式。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对湖北五峰土家族老人刘德培德的个案研究最为丰富。比较重要的论文有:王作栋的《素质与氛围:刘德培德故事讲演活动及其它》[25]刘守华的《汉族杰出的民间故事家——评刘德培的口头语言艺术》[26]、李慧芳的《刘德培故事研究》[27]、赵海洲的《民间故事讲述家的个性》[28]等。对其他著名故事家的个案成果还有:刘守华的《民间故事家孙家香》[29]、孙剑冰的《民间故事讲述家秦地女自述》[30]、刘晓春的《个人历史、底层意识与性别的叙事——<金德顺故事集>研究》[31]和《一个故事家的记忆与想象——孙家香和她的故事》[32]、江帆教授的《燕赵民间文化出关——谭振山叙事特色的寻根分析》[33]、祝秀丽的《民间故事讲述人传承个性的研究——以辽宁故事家李占春为例》[34]、徐永安的《范世喜:一个武当山移民家族的故事传承人》[35]等。另外,李溪的《侗族一个故事之家传承诸因素调查》[36],依据侗族杨雄新一家不同成员讲述故事风格的差异,从传承的角度,分析了造成的原因,认为是各自的生活背景、心理需要与信息渠道的不同导致的,论点别具一格。

透过这些个案成果,可以看出,初始阶段,个案研究主要关注个别故事家的讲述风格和特殊的传承(如刘守华《汉族杰出的民间故事家——评刘德培的口头语言艺术》),但随着研究的深入,研究视角越来越转向故事家的个性与传承人生活时空环境的关系(如《个人历史、底层意识与性别的叙事——<金德顺故事集>研究》),探寻故事家被打造出来的生活规律。

80年代故事学研究的对象,多数是依据故事家已经被整理出版的故事集。90年代以后,随着民俗学界“到田野中去”的热潮和西方“口头程式理论”、“表演理论”的输入,学者们对故事家的讲述活动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一方面帮助故事家将口头文本转化为书面文本。刘守华领导的“民间故事类型与传承研究”课题组对两位故事家进行了专题调研,制作了两部民间故事家口述故事集《孙家香故事集》[37]和刘德方口述故事集《野山笑林》[38]。另一方面,将田野资料转化为学术话语,主要成果有:江帆的《论辽宁女故事家活动的文化特征》[39]和《口承故事的“表演”空间分析—以辽宁讲述者为对象》[40]、王作栋的《从村落到社会——中国民间故事家刘德培故事活动简论》[41]《民间故事家刘德培发现经过追忆》[42]、陈益源《台湾民间姐妹故事家调查》、[43]钱正杰的《屏山彝族及彝族故事家立罗周信》[44]等。

通过对故事家的实地考察,人们获得了一个关键性的认识:是故事塑造出了故事家,而不是故事家生产出故事。演述故事的与其说是故事者,不如说是当地口头语言的故事传统。是当地语言塑造出民间故事家,而不是故事家创造了当地语言。我们对故事家的考察,不应着眼于故事家本人,重点应该是他们如何运用当地的口头传统。正是由于故事家用当地的口头传统演述,这些民间故事就不含有未知、暧昧与歧义,它们是当地人都能领悟的。正是由这样的学术理解和学术语境的指引,人们在具体的生活场景努力寻求塑造故事家的讲述传统,提出了“故事村”的概念。

“故事村”的发现,把民间故事讲述家研究推向了一个更高境界。“所谓‘故事村’者,标志是:其一,能讲故事者,人数之众超出于一般村落;其二,以讲故事者的记忆和讲故事的方式,相当完整地保存下来了当地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45]学者们关注最多的是河北省的耿村和湖北省的伍家沟村。“自1986年夏季对该村(耿村)的民间文学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共编辑《耿村民间故事集》5部,出版故事家个人专集4部,合集1部,总含故事1962篇。有关专著1部,论文多篇。”[46]在《民间文学论坛》1991年第6期上,就刊登了6篇研究耿村故事村的学术论文。[47]1991511~17日,河北省文联在藁城市举行了“中国耿村故事家群及作品和民俗活动国际学术研讨会”,《民间文学论坛》1991年第6期以“耿村国际学术会议专辑”的专栏形式,刊登了这次学术研讨会上的部分论文。丹江口市六里坪镇伍家沟村被一些学者称为“荆楚文化活化石”、“民间文学半坡遗址”,2000年后,对伍家沟村故事家及其故事作品的研究也呈现出了繁荣的景象。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十五溪民间故事村”共2100余人,登记在册的“故事村民”达700人。其中200多人能讲50个以上故事,5人能讲200个故事。村里有一家三代都会讲故事的,还有一批“故事夫妻”、“故事母女”、“故事兄弟”等。“中国第一位土家族民间女故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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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的小屋 引用 删除 silver   /   2009-01-05 12:48:12
文章的尾巴又米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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