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风景的考证(二):阿娇姑娘爱情的惨淡结局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2-27 22:36:46
欠了几天的文字债,关于金屋藏娇的故事结局,一直没有时间——其实是没有兴趣去写。因为几乎所以人都知道阿娇姑娘的结局,写出来,给这个本来就缺少亮色的故事再抹上几许阴暗的色彩,让人心情不爽,只能是煞风景的煞风景而已。
不过,有头无尾,有始无终,总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所以,思来想去,还是收拾一下自己的兴趣,来谈谈这个故事的结局吧。好在,自己还有另外一个话题要在这里谈谈。
且说住在金屋里的阿娇姑娘,起初日子过得十分快乐,而且,这快乐的日子还持续了十多年之久。阿娇姑娘成为汉武帝的皇后,三千宠爱在一身,她的姥姥窦太后,彷佛特别的长寿,她的母亲长公主,也一直是政坛上的要人。亲人俱全,国家安乐,这是连男人们都认为幸福可羡的日子。唯一美中不足的事情,就是阿娇姑娘似乎患上了不育不育症,十几年都没有生孩子,哪怕是个女孩儿也好。在没有包治不孕不育症的北京新兴医院的汉代,这也只能是没法子的事情了。好在阿娇姑娘的政治保护伞广大的很,是没什么需要担心的。
元光六年(BC128年),是西汉历史上具有重要转折意义的一年,这一年,窦太后PASS了,延续了近五十余年的汉初清净无为的黄老政治也随之结束了。做了12年皇帝的汉武帝刘彻挣脱了最后的束缚,开始有了推行其雄才大略的机会。在此之前数年,民间美女卫子夫因为在一次宴会上服侍汉武帝去盥洗室的机会,受到了刘彻的注意和喜爱,并且做了如同贾宝玉游完太虚幻境后和袭人姑娘玩的游戏,此后不久,纳入宫中,做了武帝的宫女。在稍经爱情的曲折以后,一直得到汉武帝的宠幸。子夫姑娘生育能力超强,先后为汉武帝生了三女一男,更重要的,子夫姑娘还有一个好兄弟,就是那位在汉代叱咤风云,横扫匈奴的名将卫青。
就这样,阿娇姑娘的好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我们且看《汉书》里是怎么说的:
“及帝即位,立为皇后,擅宠骄贵,十余年而无子,闻卫子夫得幸,几死者数焉。上愈怒。后又挟妇人媚道,颇觉。元光五年,上遂穷治之,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巫蛊祠祭祝诅,大逆无道,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楚服枭首于市。使有司赐皇后策曰:“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玺绶,罢退居长门宫。”
总之,失去了太后姥姥和公主妈妈庇护的阿娇,也失去了自己全部的宠爱——也许这宠爱就从来没有过,因为汉武帝基本上是一位博爱的皇帝,历史记载,他曾经:“多取好女至数千人,以填后宫”,阿娇姑娘和卫子夫女士,只是其中的千分之一而已。在加上天生的小姐脾气,好性使气,容不得皇帝有任何沾花惹草的行为。因此,终于落得个幽闭长门,悒郁而亡的悲惨结局。由政治原因而缔结的婚姻和爱情,也只能是象政治一样冰冷无情,诡谲多变。对此,我们无话可说。
值得一说的倒是司马相如的《长门赋》问题。这首赋,用特别繁复的辞藻写了阿娇姑娘在长门宫哀伤无助的情态,读来令人一唱三叹,感伤不已。承蒙我远在湖南的师弟和好朋友小陶的提醒,说这篇文章是一篇伪作。这促使我又仔细研读了一下这篇名文,发现这问题出在这篇赋的序言部分。这序中说:
“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别在长门宫,愁闷悲思。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因於解悲愁之辞,而相如为文以悟主上。陈皇后复得亲幸。”
因为“孝武”是汉武帝死后被追加的谥号,而司马相如是不可能知道这一点的,而且,阿娇姑娘也并没有爱情失而复得的经历,故序中所讲的阿娇因《长门》一赋而复得亲幸的情况毫无事实的根据。因此,自古很多学者都认为这篇赋是不可信的,今天很多学者也多持这种观点,比如南京大学的著名古典文学研究专家莫砺锋先生。不过,另外一种说法则认为,《长门赋》序言为后世学者所加,序伪而赋实不伪。老妖则认为,《长门赋》出现的时间非常早,至少在南朝梁代就已经出现并具有重要文学影响了,被收入萧统所编的《文选》,就是一个明证。但抒发哀伤之情的《长门赋》,无关任何重大的史实和历史奥秘,我们大可不必把它当作历史的资料来看,而尽可放手回复其文学作品的本来面貌。如此,这篇文章的真伪其实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只要它描写的情感和其辞藻有可取之处,能够引起人的美感享受和感情共鸣,就足以作为我们讲故事的谈助。
关于这个问题,还是明清之际的大思想家和史学家顾炎武说得好:“古人为赋,多假设之辞。序述往事,以为点缀,不必一一符同也。子虚、亡是公、乌有先生之文,已肇始于相如矣。而《长门赋》所云,陈皇后复得幸者,亦本无其事。徘谐之文不当与之庄论矣。陈后复幸之云,正如马融《长笛赋》所谓‘屈平适乐国,介推还受禄’也。”
以文论文,以史衡史,对于历史的细枝末叶,我们不必胶柱鼓瑟般地执着和认真,惟此,我们才能够真正享受历史的魅力,文学的美感。读者诸君,您意下以为如何呢?
(注)《汉书·外戚传》中记载楚服巫蛊事件发生的年份与陈皇后被罢退长门宫的时间存在模糊空间。本文则采纳阿娇被剥夺皇后地位的时间是在窦太后去世后元光六年的观点。特此注明,以免贻误读者。
导入论坛
收藏
分享给好友
推荐到圈子
管理
举报
TAG:
爱情
姑娘
煞风景
阿娇
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