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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康保成教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化的假设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5-27 23:37:37 / 个人分类:中大民俗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化的假设  
——访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康保成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05-18 15:27:17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目前我国教育部设立的唯一一所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研究的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中心设有三个主要的研究方向,一是王季思、董每戡二位学者开创的戏剧戏曲研究,二是钟敬文等学者创办的民俗学研究,三是为适应新的需要而设立的“非遗”保护研究。为了解相关研究进展,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康保成。  

 

  “非遗”研究带动学科转向

  记者:康老师,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近年来国内比较热的一个话题,目前已经公布了两批名录,“非遗”总共已经达到一千多项,第三批也已经在评审中,目前国内“非遗”研究情况如何?

  康保成:作为一个新提法、新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过去所没有的,但学术界对“非遗”所属的各大领域早就有了很好的研究,比如传统戏剧、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俗等等。在“非遗”保护提出之前,文化部曾经启动过民族民间文艺保护工程,与现在的“非遗”保护在许多方面是重合的。那么有这个名称和没有这个名称有什么区别?既然“非遗”中的十大门类均可以开展研究,那为什么还要纳入到“非遗”中来?我个人的体会是,第一,强调“非物质”,研究领域、研究方法都必须产生变化。例如,我们过去研究戏曲以剧本文学为主,元杂剧、南戏、关汉卿、《西厢记》、《长生殿》、《桃花扇》……现在,我们需要把视野从剧本、书斋为主调整到以田野和场上演出为主。做学问不仅仅在书斋里,更重要的是走出去,向老艺人请教。这样的调整对我们来说是有挑战性的。第二,强调“文化遗产”,研究目的要落实到传承与保护上来。“遗产”在法学意义上是私人的,遗产继承也是私人的。前面加了“文化”,概念就完全变了,变成公共的了,如果加上“世界级遗产”的头衔,就标志着这是全人类的遗产。例如昆曲成为“世界遗产”,那它就不再只是苏州的、中国的,而变成了全人类的遗产,是全人类共享的。就目前的情况看,以上所说的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的转变都正在形成中,形势相当喜人。以戏曲研究的学术会议为例,每年各地召开的昆曲、京剧、地方戏声腔剧种和少数民族戏剧会议表明,戏曲研究再也不是剧本文学研究的一统天下了。

  

  “非遗”保护:制度化是关键

  记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有哪些重点、难点?

  康保成:就我们这几年的研究情况来看,由于政府介入,文化部牵头,九部委联席会议,四级保护体系以及每两年公布一次国家级名录等等,这些都应该说成绩很大,但是问题也不少。我们应当从对“非遗”的热情、亢奋状态,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在面临的问题,不应当是各省再去争自己有多少“非遗”名录,我有80项,你有70项,我的政绩就比你好,绝对不是这样。现在很多单位都是重申报、轻保护,申报的时候很积极,拿到“非遗名录”也很高兴,但你的保护措施在哪里呢?解决重申报、轻保护要从上而下,从国家的层面看,是否把申报“世界遗产名录”看成政绩而轻视保护呢?

  这几年我也去过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例如韩国日本、新加坡、中国的台湾及香港等地,他们都没有我们这么“狂热”,弄成全民族的一个“运动”。特别在日本,“非遗”的保护早已常态化。1950年,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正式提出“非遗”(“无形文化财”)。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不仅这部《文化财保护法》日趋完善,更重要的是,遗产保护已经形成一种全民的共识。中国许多地方更多的是在保护遗产的幌子下渗入了商业的因素。当然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非遗”正式进入中国仅仅五年。有时候,开发性保护是需要的,像工艺类的、中医药类的等等。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前期操作不够规范,社会上有将“非遗”泛化的趋势,好像什么东西都是“非遗”了。有些商家厂家趁机打自己的所谓“品牌”,以保护遗产为名行兜售商品之实,把局面搅得很乱。应当承认,这几年文化部门在“非遗”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的确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亟须修正,拖的时间越长,这些积累的问题就越难处理。

  记者:您觉得在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我们的保护方式?

  康保成:首先要加快立法保护的进度。我们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迟迟未能出台,这对“非遗”保护很不利。当然,立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既然迟早要做,那就迟做不如早做。有些难点,可以公开拿出来让专家和传承人讨论,组织专门的研讨会,吸收各种不同意见,尽快形成共识。“忠言逆耳”,有关方面不能只听好听的话,有些批评的话对于立法很有建设性,更应受到重视。自2005年以来,关于对“非遗”进行立法保护的论文发表了不少,建议有关方面予以研究和采纳,也可以从中发现人才,让这些人加入到文化部的“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和立法起草小组。

  其次,珍惜自己民族的东西,把宝贝看成宝贝,要有一个保护意识。日本人很珍惜“旧”东西,他们内心的保护意识往往令中国人受到震撼。例如名古屋附近有一个“明治村”,就是把明治时代日本的经典建筑,用移筑的方式保存起来。一个建筑能保存一百多年很不容易,因为街道规划要发生变化,加上地震、战争,绝大部分倒塌了。有两位民间人士倡导建设明治村,不是政府,也不是国家。他们呼吁人们募捐保护,把明治时期日本最有代表性的建筑移筑到这里,使这里成了明治时期日本标志性建筑的博物馆。后来这里也成了一个旅游景点,效果很好。

 

  时代呼唤“文化遗产学”的建立

  记者:目前“非遗”的研究队伍情况是怎么样的?

  康保成: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队伍正逐渐整合,存在“非遗学科化”的问题,就是建立一门学科,叫做“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把它学科化。最近“非遗”保护推动了整个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光是非物质,而且物质型遗产的研究也在转向,连名称都改了,例如有些原来叫“考古”或“文物研究所”,现在改为“文化遗产研究所”。这就促使我们思考一个问题,能不能把“文化遗产学”变成一级学科,其下包括两大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型的文化遗产。这样的话,研究队伍就有整合的可能,不然各说各话,虽然有些话题相同,但难免自说自话。我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就是“关公战秦琼”,你根本说不到一块去。“非遗学”建立以后,学者需要调整他的研究方法、研究宗旨、研究目的,甚至研究对象也有一部分调整。现在的研究机构建立了不少,但需要整合,需要学科化。

  记者:结合您的体会,请您谈谈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

  康保成:在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大剧种看来问题不大。昆曲,国家特别重视,京剧曾被称为“国剧”,覆盖面极广,几十年、上百年不会濒危。粤剧、秦腔、豫剧、川剧等各省都很重视,有的还有戏校,传承人问题不难解决。问题在小剧种,小剧种往往带有“活化石”性质,可能蕴藏着一些古老戏剧形态的信息,一旦消失,就不会再有了。而小剧种的传承一般是师傅带徒弟,这就有断线的危险。比如广东有全国唯一的西秦戏剧团,他们是文化部命名的“天下第一团”,剧团团长非常担心这些剧种的生存状况。他跟我说,他走了后这个团就演不下去了。广东白字戏状况要好些,它虽然也是濒危剧种,但用方言演唱,当地人可以接受,剧团和观众都比较多。西秦戏用官话演唱,他在一个方言很浓厚的地方用官话演唱,生存就比较困难,像这样的,政府就应该给予特别的关注。现在西秦戏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过一段时间,传承人老了、去世了,下面人接不上,这个项目就没有了,就要摘牌。这个在国外是有先例的,我们可以借鉴。在日本有些“无形文化财”可能随着城市化无法传承下去,就得把这个项目从“非遗”名录中去掉。我想,如果哪个项目被拿掉了,当地的文化部门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你就要检查,资金有没有到位,政府有没有培养学生的措施,等等。

  记者: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何建议?

  康保成:作为学术研究机构,我们愿意为“非遗”保护做一些事情。最近,我们中心的负责人专门拜访了文化部“非遗”司的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并主动请缨,希望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信任。我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倾听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人大能在法律上为“非遗”保护提供依据。总之,希望我们的“非遗”保护尽快制度化、有序化、常态化。

 

来源:http://www.cass.cn/file/20100518268804.html

 


TAG: 非遗 学科化

木兰山人 引用 删除 木兰山人   /   2010-05-28 06: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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