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近日我馆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知识讲座的学习,今日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其目的是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希望有更多的人了解文物保护法,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推动全市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
讲座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文物
文物与文化遗产的概念
文物的价值
二、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管理体制
文物保护的基本理念
地上文物保护
地下文物保护
博物馆
城镇化建设中的文物保护
三、文物工作
把文物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惠及民生中去
把关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建设项目
实施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工程当前文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国文物法制建设取得突出成绩,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11月公布实施,最近一次的修订时间为2013年6月。共分八章80条,包括总则、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文物出境进境、法律责任等。
一、文物
(一)文物与文化遗产的概念
文物的价值
文物定义:“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前言”) 文化遗产是文物概念外延的扩大,包括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一般来讲,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理解为文物。二者的内涵基本相同。
《文物保护法》列举表述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6、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二)文物的价值
情感价值包括:奇观、认同性、延续性、精神的和象征的作用。文化价值包括:文献价值、历史价值、考古价值、美学和象征性的价值、建筑学的价值、市容风景和生态学方面的价值、科学价值。
使用价值包括:功能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政治价值。
二、文物保护
(一)文物保护管理体制
----属地管理与地方政府的责任
199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遵循文物工作自身规律、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
在管理上,我国文物工作实行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
《文物保护法》第8条第2款规定了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包括保护方案、建设项目审批等都需经过地方文物部门申报。
第九条也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二)文物保护的基本理念
文物保护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文物的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这是文物保护工作核心所在。 保护的任务是通过技术的和管理的措施,修缮自然力和人为造成的损伤,制止新的破坏。 保护的原则是不改变原状,这是文物保护的最基本、基础的理念。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就如何落实不改变原状的原则提出十条要求: ◆ 必须原址保护 ◆ 尽可能少干预 ◆ 定期实施日常保养 ◆ 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 ◆ 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 ◆ 正确把握审美标准 ◆ 必须保护文物环境 ◆ 已不存在的文物建筑不应重建 ◆ 考古发掘必须注意保护实物遗存 ◆ 预防灾害侵袭 ◆ 文物保护单位 ◆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 历史文化村镇保护
(三)地上文物保护
◆ 文物保护单位 ◆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 历史文化村镇保护
1、文物保护单位 “四有”: 有保护范围
有标志说明
有记录档案
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
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应当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依法报批;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2、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这是对基层文物部门的法定要求。
3.历史文化村镇保护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
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总数达到11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528个。
(四)地下文物保护
依法开展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活动,是加强地下文物保护的重要手段。
考古工作大体上分为三类:
一是为科学研究主动进行的考古发掘;
二是为配合基本建设进行的考古发掘;
三是在古遗址、古墓葬遭受破坏情况下开展的抢救性发掘
当前,考古工作坚持以配合国家基本建设为主,尽可能减少主动发掘,反对在不具备保护条件时发掘帝王陵寝和重要墓葬。
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取得考古发掘单位资质并获得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发掘地下文物和水下文物。
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五)博物馆
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的永久性公共机构,它为教育、研习和欣赏的目的,而获取、保存、研究、传播和展示人类及其环境的物质和非物质遗产。
市县级博物馆
博物馆建设中一大热点:
民办博物馆
■ 民办博物馆指是由政府部门以外的社会力量利用民间收藏的文物、标本、资料等文化财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 民办博物馆的办馆主体主要包括私人收藏家、文化名人、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
民办博物馆大都属于中小型博物馆,馆舍面积多在1000平方米以下。但是,随着一部分经济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开始参与创办民办博物馆,也出现了一些建筑面积数万平方米的大中型博物馆,如四川建川博物馆、西安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等。
多数民办博物馆的藏品和展览都表现出鲜明的专题性。民俗文物、民间工艺、动物标本、古典家具、老相机、微雕、奇石等一些为国有博物馆所忽视或无力集中收藏的“老物件”,却成为了民办博物馆的特色收藏。
民办博物馆丰富了博物馆藏品的概念,填补了博物馆门类上的一些空白,已成为我国博物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六)城镇化建设中的文物保护
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历史文物保护水平”,“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1、南昌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如何做好新型城镇化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做好三个坚持:
要坚持真实性保护
保护好古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发掘好、保护好古城的特色。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坚决纠正拆古建新、拆真建假行为,防止建设性破坏、过度商业化等问题。
要坚持发展中保护
要在对古城历史文化遗存进行仔细甄别和准确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分层次、针对性保护。坚持集约使用土地的理念,该保的一定要保住,保下来的一定要用好。
要坚持整体性保护
统筹规划,避免割裂古城内在的有机联系。坚持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坚持古城保护与依存环境保护相结合,实现人类生产生活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
2、文物旅游开发注意事项
必须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
鼓励对文物施行科学、合理的利用,反对注重短期行为,追求眼前利益,过度开发,竭泽而渔,造成对文物本体的恶性开发,甚至以不惜牺牲文物为代价的所谓“充分利用”。
逐步寻找和摸索文物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
三、文物工作
(一)把文物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惠及民生中去
坚持政府主导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
始终把文物保护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文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践行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文化传承,促进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坚持惠及民生,就是要在文物保护、文物利用、文物管理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时时处处都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始终把“文物本体保护好、周边环境整治好、群众生活改善好、经济社会发展好”作为检验标准加以衡量。
(二)把关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建设项目
我国自古即有“天人合一”的思想,崇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保护文化遗产周边的自然环境,一方面是为了景观的协调,是出于人们观赏的需要,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其所在的自然环境密不可分的。
(三)实施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工程
一是组织中国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普及文化遗产知识。
二是推动文物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厂矿等活动。
三是实施优秀文化遗产科普读物出版推广工作。
四是不断完善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和国际古迹遗址日等重大节庆宣传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通过文化遗产宣传普及工程的实施,在全国掀起全方位、多侧面、多层次宣传普及文化遗产知识的热潮,着力强化人民群众对祖国文化遗产的认识.
(四)当前文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建设的矛盾依然突出。
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政府、相关部门、部分群众法制意识和保护意识薄弱。
二是文物安全问题依然严峻
据统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防盗、防火、防雷设施达标率分别为21.78%、27.39%、45.21%;重点博物馆防盗、防火设施的达标率分别为55.28%和50.41%,安全防范设施配置严重不足。
首先是政府重视不够,其次是安防设施不达标,
其三是管理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投入方面,在机构、编制和人员方面,明显不到位。
三是社会文物流通领域存在的管理问题
一是近年来在文物拍卖中出现的“拍假、假拍”问题;
二是古玩旧货市场中夹杂的文物非法交易问题。
三是社会文物流通领域存在的管理问题
例如:2010年的假“金缕玉衣”和去年的“汉代玉凳”鉴定和拍卖事件。
造成社会文物流通领域混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方面原因,也有社会方面原因,核心的问题是政府监管不到位。
去年以来,国家文物局会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等进行了广泛调研,制定了一些列政策法规,近期这些法规将正式出台。相信通过完善法规和下一步的执法整顿,加大监管,社会文物流通领域的乱想问题会得到相应治理。
四是在博物馆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博物馆是人类文明记忆、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是国家、民族弘扬文明成就的重要窗口,对提高民族素质,培育国民精神,促进文化认同,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发挥着巨大作用。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博物馆日益成为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领域。
如何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基层博物馆建设、有馆无址现象严重,优化博物馆体系、创新博物馆管理机制等。
还有县级文物管理所建设、文物保护装备保障、文物知识宣传普及等。
当前,我国博物馆还面临着人员编制严重短缺、队伍素质整体偏低、专业岗位设置不合理、自主发展活力不足、经费管理粗放、激励机制缺失、法制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强博物馆编制保障,确保博物馆安全健康运行;加强博物馆专业技术岗位政策保障,提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比例;加快博物馆体制改革,探索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经费保障和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费管理机制;加强法制保障,全面提高博物馆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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