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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诗人总是比自己的时代先行一步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11-12 00:13:53 / 个人分类:好文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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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诗人总是比自己的时代先行一步
    ——读马知遥《2002——2008自选代表作》有感
 
                                       文/安琪
 
1970年代出生的诗歌批评家们许多本身即是优秀的诗人,或者可以说,他们是先在本科期间成为优秀诗人再在庞大的攻击硕博学位的队伍里一路征战终于把博士的旗帜插上各所高校的博士点。这里面的典型有胡续冬、姜涛、霍俊明、张立群,再加上此文的撰述对象马知遥。他们的存在,无疑已成新世纪中国新诗的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并且引申到各行各业,因为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相对于1950、1960年代出生的学人,1970年代有着更高的学位取向,这里面尽管有着“被迫”的成分,却也是不得不接受的一个现实——中国式的博士帽已被视为各所高校或科研机构引进各种人才的资格认证。
当博士成为诗歌批评家,他们经由近三十年强化阅读所积累的知识恰好可以游刃有余随意取用,而当博士成为诗人,他们要做的恰好是放下已有的关于诗歌的知识譬如遣词造句、主题立意。有一个故事说的是,42只脚的蜈蚣每天迈着爹妈给的步子走路,突然有一天一个过路的人问他,你是如何安排你的脚的,是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当你在迈前面的脚时,后面的脚怎么办?蜈蚣一楞,比划了几下脚,不会走了。
蜈蚣的故事可以用来比喻诗歌批评家写诗,他们因为对好诗研读太多也许无意间会成为他们自行写作的阻力,他们太清楚什么是好诗什么是坏诗了也因此,他们每写一句都会斟酌一下,好,还是不好?而事实上,好的诗歌批评家要求于自己的首先是成其为一个好诗人,这样他/她对诗歌的感知方能有身临其境的感受,他/她对诗歌的辨析也方能有深入诗髓的透彻,这正如好的运动教练大都是前世界冠军退役一样,这里面依凭更多的是对所接触事物在思维及行动上的把握。
读马知遥博士《2002——2008自选代表作》,我感受到他区别于纯粹学院派从语词到语词的写作模式而呈现出一种直接与生活现场相撞击的诗意,这诗意并非古典诗词所营造出的浪漫、梦幻所概述的那种,恰恰相反,贯穿马知遥诗歌的生存苦难、世道众生、情之艰辛、爱之乱象等作为失败证据的存在本相总是按捺不住地透过字缝丝丝缕缕攀爬而出,他写道“至少关上门就属于自己”,他难道只是写张爱玲?在《张爱玲之死》中,马知遥以近乎残酷的笔触捅破了笼罩着张爱玲一生的传奇面纱而直接把一个客死异乡的老女人端到读者面前,正是这个老女人被视为中产阶级的偶像,女白领的最爱,如今,在马知遥的描述中我们看到——
 
一个老太婆要自己走向死亡
自己看着自己凋落
像一片叶子看着另一片下落
像一轮月看着另一轮月
 
人生从来没有完美,尤其是一个女人,从风华绝代到垂垂老矣本身就是“既生瑜何生亮”的不该,更何况这个女人年轻的生命曾经那般张狂鲜艳!现在,这个女人老了,诗人甚至直呼其为“老太婆”,诗人已经看到了生命自出生就被给定的最终走向——死亡,哪怕出名趁早的张爱玲到此刻也只能回到她的最终归处——死亡。究竟诗人给予张爱玲之死怎样的估价我们继续往下看,却原来也不过是一片叶子和另一片叶子的遭遇。每个人都是浮生中的一片叶子,都将下落,而那盛开在空中的圆月和水中的圆月它们也无非都是不攻自破的幻象——任谁也触摸打捞不到!
萨特说:意识的超现象存在不能为现象的超现象存在奠定基础。无论诗人的意识如何愿意为现象的存在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释,他/她实际上都是“不能”,马知遥似乎深知自己的“不能”因此他还原张爱玲到一个“女人”的身份的自觉显得如此残酷不容更改。通读马知遥的诗篇,我发现了这一个“感动写作”矢志不移的阐述者自身的犹疑和悖论:他在诗中提供给我们的充满冷和静和无奈和荒诞的场景并不止一处。在《酒场》一诗他说——
 
来的陌生人和熟人
大家坐下
因为一场酒要结成朋友
 
我特别惊心于“因此一场酒”这一个词汇结构所揭开的因果序幕,原来,成为朋友仅仅只是“因为一场酒”,也就是,维系朋友感情的并非心灵相通言语投合而是一个外在于人的“物”——酒。在一个物化社会里,所有关系都物质化了,商业化了,表演化了,人与人之间已经很难赤诚相见,《酒场》让我们看到——
 
来的都很陌生
酒开始称兄道弟
 
这意味着我们承认物自身以其自身的法则操控着人类的情感状态,在物面前,人居然不存在了。人陌生但物在称兄道弟,多么荒诞的画面但谁能说它不是更为真实的日常人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谓物是人非,物永远正确,不正确的反倒是人。看透人生荒诞的人是不幸的,这看透将让他/她不得安生,当诗人在《穷人》一诗中如此提问到——
 
这些穷人谁生养了他们
然后抛弃他
然后让他丢了家
 
他实际上是在用精神分析法去解决现实世界不可解的难题,他看到到处都有穷人,拣别人吃剩的,热恋别人的钱包,脸很久不洗……他罗列这些究竟想说明又能说明什么?他什么也不能说明!“穷人”因为“到处”而显出一种必然而非或然,这“必然”已浮现在社会的表层但今天因为诗人的搬运——他把他们搬运到纸上——而显出一种怵目和酸楚,我们说,这是诗人所能做也只能做的正义之举——谁让这些穷人丢了家?
谁让这些穷人成为穷人?马知遥是个有社会观察力的诗写者,他确乎不想为一己的悲欢而写作因此他说——
 
落了魄的可以喊回来
失了势的可以转过来
 
你夺了我的纯洁
抢了我的时光
消磨了我大好青春华年
 
我却只能低眉袖手
只能心甘情愿
只能把个奴才的嘴脸
代代相传
 
这一首创作于2007年题为《还魂歌》的诗作将被视为特定时代特定人群悲惨一生的立此存照。这存照因其“代代相传”而凸显悲惨的分量。优秀的诗人总是比自己的时代先行一步,这既是他的特权也是他的命定——他有责任去指证、去唤醒同时代的蒙昧者用诗歌的方式,他的问题就是要解决自己与时代、与时代中人在“看见”与“看不见”间的厉害冲突,这“解决”将因诗人自身的先知先觉而充满不被理解的困惑与挣扎。当诗人说——
 
你夺了我的纯洁
抢了我的时光
消磨了我大好青春华年
 
我们不禁潸然泪下并且瞬间发现,青丝变白。谁夺走了我们的纯洁并置换了我们一身,奴才的嘴脸?!
 
                                2009-11-11,北京

 


TAG: 诗人 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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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知遥

马知遥

马知遥,新疆阿克苏人,祖籍甘肃武威,父亲甘肃人,母亲四川人,出生长大在新疆小城阿克苏.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授、博导。写小说诗歌散文,搞文艺批评多年.70后诗人代表.研究方向文化遗产学、民俗学、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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