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俗:从小脚女人到现代女性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2-21 13:25:33

  • 文件版本: V1.0
  • 开发商: 本站原创
  • 文件来源: 作者提供
  • 界面语言: 简体中文
  • 授权方式: 本站共享
  • 运行平台: Win9X/Win2000/WinXP
妇女是人类的故乡。

    “在人类呱呱堕地之始,就必须靠女人的乳房始能赖以生长,婴儿的呀呀学语也是出自女人的口中所传授;我们最初的眼泪是女人给我们温柔的抚慰;我们最后的一口气也大都是在女人的身畔吐出来,在一般男人犹豫不前时,她们出来为曾指挥自己的男人做临终的守护。”

    这是英国诗人拜伦在他的剧作《萨丹那帕露斯》中所讲的一段话。

    的确,如果没有女人,我们的生活就没有色彩、没有激情、没有梦;如果没有女人,我们这个世界也就没有艺术,没有文学,没有音乐更没有诗。法国19世纪作家朱伊对妇女的评论是很有见地的。”如果没有女人,在我们生命的起点将失去扶持的力量;中年失去欢乐,老年失去安慰。”

    然而,中国民俗传统中,妇女从来也没有占据过她们应有的地位。

    早在《诗经》时代,民歌中就已经有了男女不平等的反映:“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衣之褐,载弄之瓦。”这种男女之间的差别与性别及性别压迫,是从他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便出现了。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在简单技术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力气、身材、速度、耐力曾是劳动分工的重要因素。这样,技术条件的原因限制了妇女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只有女性才可能生育和哺育子女,妇女不断地生育子女无疑是将妇女束缚于家庭之中的重要生理原因。同时,对于妇女性行为的约束和限制也就成了保证子女是社会承认的婚姻的产物的原因。

    由于女性在性、生殖及身体等方面所具有的特点,在原始分工扩大、私有制产生、一夫一妻制形成,生产中更多地依赖于男子的体力之后,男女不平等的各种习俗也就产生了。

    在民俗中,压迫妇女的极端残忍的事例便是溺婴与缠足。

    一、溺婴与缠足

    如果我们用现代文明的标准反映中国的传统民俗,最残忍,最不人道的莫过于溺婴了。尽管在中国的传统中,重视生命,重子嗣、重视后代是一个突出的特点。然而,在极端贫困的条件下,在男尊女卑的风尚中,刚刚出生的女婴便成了维护成人们生存与面子的牺牲品了。

    习俗中,杀死女婴的办法是把刚刚出生的女婴浸在冰冷的水中,或把冷水浇在女婴的身上,让她慢慢断气。从人类的情感来说,杀女婴对于亲生父母无疑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有些父母虽不忍心杀死亲生骨肉,但迫于习俗,常常闭着眼睛,用手把女婴按在水盆之中,听着女婴呱呱大叫,一些体质很强的女婴,往往浸在水中很久才死去。

    过去,妻妾成群的大户人家如《颜氏家训》所述的,众妾之中有怀孕的,当其分娩时,就派仆人在产房门口守候,听见生的是女孩,仆人就进屋把女婴抱走弄死,产妇眼见亲生骨肉被抱走,无不伤心痛哭,但谁也不敢去救她。有些人家当孕妇快分娩时,先用木盆放满冷水,女婴落地,就浸入水中杀死,此种习俗当地称为“洗儿”。

    从资料记载情况看,溺婴习俗流传于全国各地,南方以江西与福建为盛,北方的山西也较多地有这种习俗。

    一百年前,清朝一个大臣工昕给光绪帝上的奏章中说:我在同治八、九年间,视学山西,听说山西省的溺女已经相沿成习,一般富商大贾之家,都是男不知耕,女不知织,那些不做商人的家,也只懂得农事,没有女人会做女红,妇女不习操作,临到出嫁时,父母还要为她准备一批可观的厚奁。所以凡是养女的人家,如果家中贫困,就把女儿看成赔钱货,生女的时候往往把她杀掉。(《光绪东华录》,光绪四年)

    溺女婴的习俗起源于远古。先秦时代,著名的思想家韩非子即在他的著作中对这一习俗有记载;“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仅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韩非子·内储说·六反》)此后,关于溺女婴的记载从唐宋到明清,可谓史不绝书。著名文学家苏东坡在他的文集中对此俗均有描述,有些地方官也曾采取各种措施禁止此俗,但终不能使此风断绝。

    山西也是这样,“晋民素称朴厚,则溺女一事,竟狃于故习而不能剪除,往往初生一女,犹或冀其存留,连产两胎,不肯容其长大,甫离母腹,即生冤盆,未试啼声,已登鬼录。”(光绪:《晋政缉要》,户政、恤政)从清朝到民国,直到解放以后,溺女婴的习俗才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但时至今日在偏僻的山区,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溺婴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当然,随着文明的进步,溺婴的习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有的生了女婴之后并不忍心将她杀死,只是弃于路边、医院,让别人捡去另行抚养。

    贫困无疑是溺婴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在战争与垦荒时期,往往是溺婴集中的时期,如光绪初年,山西大旱,饥民乏食,“溺女者不可数计”。溺女婴的社会根源是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价值观念和社会风习,中国人重子嗣、重后代这只是男子的事,而女子终归是要嫁人的,如果说在南方一些地区溺婴是人地矛盾尖锐,贫民不能养活的原因,那么山西溺女婴还有劳动力方面的原因,民俗中妇女少有在田地里劳作的。

    溺婴和男尊女卑是封建时代的一对连体婴儿,是生活极端贫困化的产物。

    如果说溺女婴是对女性的排斥,那么,与此相连,缠足则是社会对女性的摧残和压迫。

    缠足的习俗在中国既深且远,中国妇女缠足源于何时有不同的说法,但至迟在南宋以后缠足已在社会上斐然成风,人人相仿了。(陶宗信:《南村辍耕录》,缠足)缠足之所以能够广泛兴盛而相沿成俗,无疑是宋代以后社会从精神上到肉体上对女性禁锢的直接后果,是妇女被幽禁、被压制的象征。

    缠足,作为一种民俗,并非源于生产与生活之必须。在中国的民间俗信中,妇女往往被视为万恶之源,是一种堕落,邪恶的象征,必须对她们的社会活动与户外活动加以严格的限制,所谓“妇不闲游、宅肆不相通”,就是对妇女闲游、爱串门的忌讳,爱串门的女人常被人说闲话,而闲游的女人则被指责为不规矩的女人。妇女无故不出户庭、不事耕获、不闲游,不行鬻于市,是传统中国民俗的普遍现象。那么,缠足习俗的流行也就不足为怪了。

    《女儿经》说的清楚:“为甚事缠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清苑诗谣》也讲:“裹上脚,裹上脚,大门以外不许你走一走。”

    显然,缠足是别内外的好办法,它可使女子幽闭于房中,足不出户,在家中理家务、做女红,又可不外出接触那些危险的男人,以便保持自己的贞洁。

    本来,充满了诱惑的女子好象把自己的体态容貌展示出来就是一种诲淫的罪孽了,而男子无论如何是被蛊惑的,因此,民俗中就有许多对妇女言行举止,即“妇容”的种种限制,比如,忌讳女子在街头与不相识的男人搭话,女子走路要目不斜视,低头细步,最好是沿墙根躲着男人走。无疑,缠足是一种限制女子行动的极端办法。

    当然,缠足也满足了中国男人们的病态审美观,三寸小脚被赋予了“金莲”、“香莲”的美称,上大夫们把它从香气幽幽的宫中推广到民间,从上层人家波及到下层百姓。脚样的大小,成了评品女子的首要标准,如果女子为天足,“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戚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福格:《听雨丛语》)父母要女儿缠足,丈夫要求妻子小脚,是因为社会风习耻笑大脚,缠足已从民俗变成了一种社会道德标准,这在上层社会尤为流行。就山西而言,“清初时,女子缠脚最盛,行步艰难,等于废人。”(民国二十二年:《沅源县志》)晚清时,随着戊戌运动和辛亥革命运动的兴起,社会潮流开始倡导天足,号召妇女放足。山西在宣统元年间,好多县“士绅之家妇女,已有首先解放以作倡导者。县城在此二、三年内,幼女实行天足者居多,妇人效以解放者亦不少。民国六、七年,官厅下令,一方导劝,一方罚办。”(同上)几年后,女性缠足现象有了很大改变。

    19世纪末,中国最早出国留学的女性中的秋瑾女士,在她的一篇文章中对中国的小脚女人作了深刻的描述:“还依然沉沦在十八层地狱,一层也不想爬上来,足儿缠得小小的,头儿梳得光光的,花儿朵儿扎的镶的戴着,一生只想得依傍男子,穿的吃的全靠着男子,身儿是柔柔顺顺地媚着,气虐儿是闷闷的受着,泪球儿是常常地滴着,生活儿是巴巴结结地做着,一世的囚徒,半生的牛马。”(秋瑾:《敬告姐妹篇》)

    习俗中所体现的男尊女卑其核心的价值表现就是“三从四德”。其结果必然是妇女在各个方面的依赖和屈服于男子,以男子的意识为转移,以男子为靠山和精神依托,行为上的依靠也导致了心理上的自卑,视男强女弱为理所当然,以弱为美,以弱为荣,妇女一生的幸福与否完全系于她所嫁的男子身上。传统的中国妇女只是“糟糠”是“孩子他妈”,围着锅台转的,“养儿育女、孝女节妇”的角色。妇女的天职似乎只有生育孩子,伺候男人,这就是人们至今仍然津津乐道的贤妻良母,传统的中国妇女从来都没有属于她们自己的、独立的人格。

    但是,这种状况从80年代后发生了重大变化,改革开放,特别是随着现代文明的广泛传播,不仅有力地冲击了传统习俗,而且使妇女的解放具有了更深刻的社会意义,即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与完善。

    1990年,全国妇联与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了关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我们从山西省12个地市的28个样本中,可以对山西妇女状况有一个较清晰的了解。

     二、成长中的新女性

    男人与女人的结合是生理、心理与特长的互补,而男人与女人的较量也是实力的相争,当女性拥有足够的智力与能力,当女性也拥有了收入和财产,她们也就拥有了男女平等的实力。在此次调查中,有84.64%的女性拥有自己的职业,比她们的母亲一代高出17.07个百分点。这说明:80年代的妇女已经普遍就业,妇女在经济上不独立,完全依附于男人的状况已经基本得到改观。在农村从事生产劳动的妇女尽管分工不很明确,体力劳动是主要形式,但她们的收入已达到年平均1319元,是男性人均年收入的78.61%。

    同愚昧落后的传统农村妇女相比,80年代的女性更多地接受了现代文明和现代教育,在城乡45岁以下被调查女性中,有63.81%的人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比起她们的母亲一代高出了52.33个百分点,农村女性的脱盲率达59.04%,与城市女性一样,山西的农村妇女接受教育的水平随年龄的降低而不断提高,比起她们的上一辈,在受教育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个实质性的进展。

    新一代的农村青年妇女,对于现代文明生活的向往和渴望成才的愿望已经远远地超越了她们的祖辈和父母一代,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她们有可能摆脱愚昧和落后,她们的衣饰,她们的观念,她们的行为已经开始向传统的男尊女卑习俗发起挑战。

    在中国的习俗文化中,家庭对于妇女是极为重要的。调查表明,在经济支配权、孩子的升学或职业选择,农村夫妻共同决定如何从事生产、劳动分工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面,有近 50. 97%的农村妇女肯定其家庭的经济支配由夫妻共同决定,64.65%的农村家庭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孩子升学或职业选择”。农村夫妻共同决定”从事何种生产”和“劳动分工”的分别占39.18%和47.56%。此外,在所有列举的家庭事务项目中,都有一部价人回答是“妻子为主”,其中,“指导孩子学习和参加邻里婚丧活动”两项中妻子为主的分别占到了相当比例。

    由于中国的传统习俗认定男主外,女主内,所以由妻子做主的很多事情如家庭消费,孩子抚育,和参加某些社交活动等都是传统妇女的角色所为,历来的主要决策都是有妻子参与或作主的。

    然而,重要的是,历来都是由男人作主的家庭事务领域,目前妻子的参与程度大大地提高了,如经济支配权、孩子婚姻、择业权及生产决定权等等。这些都表明了山西农村妇女的长足进步。

    从女性被调查者的自我感觉看,她们对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状况较为乐观,有62.2%的人认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很高”或者“较高”,只有0.1%的女性认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较低”或“很低”。

    我们从山西农村妇女的实际情况看,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要比她们在社会中的地位高得多,因为妇女管理家庭也是中国的民俗传统。

    生活之树常青,事实上,历史上生活中的男人与女人们的关系同道德规范还是有距离的,历史上重男轻女的材料大多偏重于文化价值观的层面,而在实际生活中,妇女也许都曾被男人们所轻视,但从皇帝到农夫,又有哪个男人没有受到夫人和妻子的指责与攻击呢?在爱情生活充满情感的儿女家庭与天伦之乐中,女人远不象一般人们认为的地位低下和当牛做马。

    自我认知,妇女对自身价值,自我与周围事务的认知水平等对妇女由传统型、现代型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于妇女自身人格评价、自我觉醒程度是至关重要的。

    调查表明,与传统女性相比,80年代的山西农村妇女的自我认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与他们的祖辈、母亲一代人一生劳作,没有自我地侍奉公婆丈夫、抚育儿女相比,现代女性有着较强的进取意识和自信心,多数人认为自己的一生应该和能够有所作为。

    有49.64%的女性被调查者希望在成就上超过与其同等资历的男性,有39.64%的女性感到自己有能力担任比现在更高的职位,有66.82%的女性认为如果一事无成,会悔恨自己。有72.27%的女性对于“男性能力天生比女性强”的说法持怀疑态度。

    在社会认同方面,对“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这一规定性别角色的传统观念,有49.66%的表示认同,有47.10%的表示反对或怀疑,其中表示认同的女性占被调查女性的43.18%,反对或怀疑这一看法的女性占被调查女性的50.36%。

    对于“女性应避免在社会地位上超过她的丈夫”这一说法,有18.25%的被调查者表示认同,有62.25%的被调查者表示反对或怀疑。对于中国女性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半边天”作用,有59.45%的人给予肯定。与此同时,31.95%的被调查者不以为然。

    在本次调查中,对“您周围是否存在如下男女不平等现象”问题的问答时,农村中存在最为普遍的男女不平等现象是生女孩的女性受到歧视,入选率为42.1%,其次是女儿继承遗产难,入选率为29.2%。此外,女性离婚再婚难,及“妇女受侮辱、诽谤多”的入选率也占一定比例。

    女性失去她们应有的地位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今天,从小脚女人到现代女性,便是对干年历史传统的挑战。从80年代开始的中国社会大变革,对人的价值,人的能力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它给人们提供了更为充分的发展机会。对于女性而言,她们开始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从小脚女人向现代女性转变,有力地冲击着“男主外,女生内”,“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规范与说教,女性的自我意识和自我价值开始加强。在山西农村社会,妇女们对她们目前的法律地位、家庭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提高和与男性的平等给予了高度评价,现代化的急速推进已经开始改变传统妇女的社会与家庭角色。

    然而,女性在社会观念上的变化仍然是有限的,传统民俗在生男生,遗产继承、女性再婚等方面所体现的男女不平等依然把农村妇女置于历史的阴影之中。

摘自《山西民俗与山西人》 乔润令著

TAG: 起点 音乐 在中国的 女人的乳房 现代女性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24-03-29  
     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31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404955
  • 日志数: 176
  • 图片数: 46
  • 文件数: 153
  • 书签数: 74
  • 建立时间: 2011-01-24
  • 更新时间: 2021-01-19

RSS订阅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