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杨绛《百岁感言》

[陶立璠]《中国民俗大系》序言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9-11 16:41:01 / 个人分类:序说民俗

中国民俗大系序言

陶立璠

 

        民俗文化,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精神文化象征。这种文化从它产生的时候起,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就与各国和各民族,特别是那些临近的民族的民俗文化产生相互交流、影响和传播,既然如此,研究这种文化的民俗学,无疑是一门跨国界的世界性的学问,而非“一国的民俗学”。

        尽管国内外许多学者在界定民俗学的研究范畴时,将民俗学视为“一国之学”或“历史之学”,限制了民俗学研究的疆界和范围。但是,这门学科仍以其强大的生命力,不仅在世界各国和地区展开,而且研究的范围越来越扩大,几乎涉及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最近几年来,随着比较民俗学研究在世界各国的开展,民俗学学科更显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世界上凡是有人类活动的地方,便有民俗文化的存在。在世界各地,无论那里的自然环境和气候如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如何,社会发展阶段如何,也无论那里的氏族、部落、部族和民族有多小,民众都会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有独特风格的民俗文化。没有民俗文化的民族是不可想象的,也不可能在这个地球上生存。这就决定了民俗学研究的领域不仅十分宽广,而且具有历时的和共时的特征。它的研究应是跨民族、跨国界的,方法应是比较的和实证的。

        世界民俗学的发展,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自1846年英国考古学家、民俗学家汤姆逊(V.j.Thoms)提出“folklore”(民众的知识和学问)这个学术名称以后,“民俗学”这一学术术语很快为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民俗学者所接受。在经历一个半世纪的发展之后,民俗学与其他社会学科的分野越来越明确,体系越来越完善,终于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社会学科体系,并与其他社会学科争奇斗艳。

        但是,什么是民俗?关于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概念上的争议。学者之间的界定分歧往往是很大的,真是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国内外许多学者总想给民俗一个确切的定义,但往往是勉为其难,理论的表述捉襟见肘。实际上,民俗的定义是很难用一句话来概括和描述的。作为一种常见的文化现象,民俗是千百年来民众所创造的知识和认识系统,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靠口头和行为方式传承的一种文化模式。这种文化模式既为人类所创造,又供人类所享受,且常随着历史的发展,生活的演进,处在不断的变异之中。这说明民俗文化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深入到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当它以物质的、社会的和心意(精神)的形式出现时,真是琳琅满目,千姿百态。这在客观上也为民俗定义的描述带来许多困难。

        民俗是社会所创造的基础文化,它不仅内涵丰富,而且形式多姿多彩。众多的民俗文化常常融自然与社会为一体,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所以要想了解各个人类群体是怎样思考和生活的,最好去了解这些群体所创造的民俗文化。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了解也是如此。

        在科学昌明的今天,人们认识自然和社会,主要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而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体系中,民俗文化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后世所谓的社会学科和自然学科的繁杂的分支体系,大都是从民俗文化中渐渐分离出来的。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宗教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医学、科学技术等,都和民俗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深厚的渊源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也可以说,民俗文化孕育了上述学科,成为它们产生的肥田沃土。

        以今人的观点来看,人类文化及其创造无非是“雅文化”和“俗文化”两大体系。在人类学研究中,将这两种文化称之为“上位文化”和“下位文化”。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十分明显的。中国古代称这两种文化是“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肯定了它们的创造属于不同的价值系统。但是“雅文化”和“俗文化”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不可逾越的鸿沟。古人也明白“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密切关系,曾以“阳春之曲,和者盖寡”来形容这种文化的群众基础,并认为“雅俗共赏”是中国人欣赏文化的最高境界。

        既然民俗文化有如此突出的特点和如此巨大的功能和意义,在世界各国,引起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学家、民俗学家的极大兴趣就不足为奇了。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民俗学仍是一门显学。民俗所体现出的历史、地域环境特色及其人文精神,使越来越多的民俗学家乐此不疲,孜孜以求。在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中,除文科高等院校普遍开设民俗学课程,培养专门人才之外,国家还设立了民俗文化财产保护组织,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民间的有形文化财产和无形文化财产加以悉心地调查、登记和保护。在这些发达国家中,民俗学的研究已经深入人心。民俗志、民俗地图的编纂和出版,受到各级行政部门和民间人士的高度重视。民俗博物馆和民俗资料馆的建立,已经深入到村落社会。比如,日本的民俗学,是在20世纪20至30年代起步的,自从日本民俗学之父柳田国男创立日本民俗学以来,涌现出一大批民俗学者。他们致力于日本民俗的考察、记录和研究,而且在民俗普查的基础上,编纂了大量的民俗志丛书,如《日本民俗志大系》(全书十二卷,角川书店,1974),《日本民俗文化大系》(全书十四卷,小学馆,1986),《日本民俗文化资料集成》(全书二十四卷,三一书房,1989),《日本民俗学大系》(全书十三卷,平凡社,1960),《日本常民生活绘引》(全书五卷,平凡社,1984)以及《日本昔话通观》(同朋舍1989)等,在日本凡是重要的民俗文化财产(有形的或无形的),都由国家指定的民间的文化财产保护委员会加以悉心的保护。至于民俗博物馆、民俗资料馆,更是遍及都市和乡村。一个明显的事实告诉我们,世界上越是发达的国家,对民俗文化的保护越周到,越精心。因为这种保护和研究不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且具有现实意义。通过民俗文化财产的保护和研究,既尊重民众的创造和民众的文化史、思想史,又可使高速发展的工业社会与传统的民族文化之间,保持和谐的统一。发达国家保护和研究民俗文化的经验还告诉我们,在一个破坏了民族传统文化的国家,要想建成现代化社会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不可能的。

        民俗文化向来是民族精神和民族凝聚力的象征。对于前人所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加以认真地保护和研究,是每一代民俗学者的责任。可以说,社会发展到现代,保护民俗文化的途径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先进。文字记载(民俗志的做成)、摄影图片、录音、电视录像、实物保存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应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和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包括民俗文化),使民俗文化得以延续和发展。其中,国家立法形式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将保护民间文化的行为,变为政府的行为时,民俗文化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只有无知和对民俗文化怀有偏见的人,才漠视民俗文化,并对其采取粗暴的践踏态度。

        民俗学在中国的发展,肇始于1919年的五四新文化运动,至今它的发展已有80多年的历史。中国民俗学80多年的发展,走过了十分艰难曲折的路程。

        早在五四运动的前一年,即1918年,在北京大学教授刘半农、沈尹默、周作人、沈兼士等人的主持下,成立了“歌谣征集处”,开始进行中国近世歌谣的征集和选刊。1920年,北京大学又成立了“歌谣研究会”,1922年创办《歌谣》周刊。在《歌谣》周刊《发刊词》中,已表明了当时创办这一刊物的宗旨是搜集近世歌谣。它的目的一是学术的,一是文艺的。并指出“歌谣是民俗学上的一种重要的资料,我们把它辑录起来,以备专门的研究”。当时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歌谣》周刊以及该校的风俗调查会、方言调查会所从事的学术活动,揭开了现代中国民俗学史的新的一页,标志着中国民俗学运动的开始。

        1925年以后,当北京大学的民俗学活动处于停滞状态时,广州中山大学继北京大学之后,形成新的民俗学活动的中心。1927年冬(或1928年春)成立的“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民俗学会”和这一学会出版的《民俗》周刊以及一大批民俗丛书的出版,显示了这方面的实绩。中山大学民俗学会的活动和功绩,要比北京大学的民俗学活动壮观得多,所取得的成果也是前所未有的。当时调查方法和研究方向已涉及到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另外,在中国现代民俗学队伍的养成和民俗资料的积累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尽管如此,还是应该看到,中国现代民俗学从一开始就缺乏系统的理论和方法论的指导,显得先天不足。20世纪30年代前后出版的一些民俗学著作,如方纪生的《民俗学概论》和林惠祥的《民俗学》著作,在引进欧洲民俗学理论,特别是英国民俗学理论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博尔尼(C.S.Burne)女士的民俗学理论被这些著作做了详尽的引述。当时在引进这些民俗学理论时,中国的民俗学刚刚起步,民俗学的田野考察还是一片空白。民俗资料的积累除文献之外,远远不能支持它的理论体系。所以当时出版的民俗学著作很难在理论上和中国民俗的实际相结合,立论的苍白是不可避免和可以理解的。

        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中国民俗学所取得的资料和成绩,主要依赖于当时发展起来的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学科。当时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对中国少数民族的考察,是用人类学、民族学的方法进行的。凌纯声先生对松花江下游赫哲族和湘西苗族的考察及其考察报告《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等,内容的严密和考察方法的细致,都是前所未有的。

        和世界民俗学的发展相比,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发展起来的中国民俗学,起步并不算晚。当时无论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征集歌谣的活动,“风俗调查会”对北京妙峰山香会的考察,还是中山大学民俗学会的活动和20世纪30年代杭州中国民俗学会的活动,都在呼应着世界民俗学的潮流,也可以说是与世界民俗学同步发展的。但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中国民俗学的发展越来越不尽如人意。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历史的角度看,自五四时期到20世纪30年代初,是中国民俗学的孕育期和发展期,之后便是国难重重。如果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算起,到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者投降,其间整整15年的时间,中国是山河破碎,民族危亡,民俗学人被抛入颠沛流离之中,想做学问而不能;日本投降之后,紧接着是3年的国内战争,当然无学术可言。好不容易盼到1949年全国解放,中国民俗学人盼望中国民俗学的新生,但不久便是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直至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的那场毁灭文化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将近20年的岁月里,中国民俗学被作为资产阶级学问,横加批判和扫荡,几乎没有其生存的余地。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本属于劳动人民创造的民俗文化,及其研究这种文化的民俗学者,却受到如此严重的歧视和摧残,被置于死地,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民俗学的悲哀。

        时序推至20世纪80年代,中国民俗学终于带着满身疮痍渐渐复苏。这等于说,在时隔半个世纪之后,中国民俗学又一次开始和世界民俗学对话,所以不能不有隔世之感。由历史和人为原因造成的中国民俗学与世界各国民俗学之间的差距,是可想而知的。要想赶上世界民俗学发展的步伐,中国民俗学必须急起直追。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积淀十分深厚的国家,民俗文化更是源远流长。1983年5月中国民俗学会的成立,是中国民俗学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在钟敬文等老一辈民俗学家的带领下,中国民俗学者披荆斩棘,开始了新的长征。在短短的10多年时间里,从队伍的重建,学科的构想,课题的展开,考察的深入等方面都得到突飞猛进的进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特别是经历“文化大革命”的10年破坏和禁锢之后,民间的民俗活动开始恢复,这给中国民俗学者以巨大的鼓舞,他们纷纷走出书斋,深入民间进行广泛的采风活动。只有在这时,中国民俗学才有了一种如沐春风的感受,民俗学者也才有了广阔的用武之地。

        回顾中国民俗学发展的历史,不免使人伤感。但它是一面镜子,可给我们很多借鉴。当历史翻开新的一页时,中国民俗学面临的完全是一个新的时代,肩负的是一种新的使命。和以往的研究不同,新时期的中国民俗学,需要新的理论和方法武装自己,它必须走出历史的狭隘圈子,和世界民俗学对话和接轨。也就是说,中国民俗学不仅在理论上需要借鉴西方民俗学的理论和经验,而且在方法论上,也必须接受新的训练。

        目前的中国社会,面临着急速的社会变革,传统与现代化的冲突日益尖锐,中国民俗学既不能抛弃传统,又必须面对现实,在由传统向现代化社会过渡时,民俗学理论和方法的革新是完全必要的。

        自中国民俗学会成立至今,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中国民俗学的确经历了它的发展的黄金时期。队伍建设、基础理论研究、方法论研究、民俗史及民俗学学科史的研究、各类专题研究、民俗学的田野作业等全面推开。作为民俗学支学的应用民俗学,如民族民俗学、法律民俗学、文艺民俗学、旅游民俗学、都市民俗学、宗教民俗学、语言民俗学、女性民俗学等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就是学者们经常谈论的中国“民俗文化热”,目前这种文化热还在不断升温,甚至波及到东亚乃至世界。美国、芬兰、英国、德国、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学者,多次和中国学者联合进行民俗考察,他们的足迹几乎遍及中国的大江南北。1986年在北京成立的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更是将这一文化交流推向新的阶段,起到了沟通亚洲各国和地区民俗学者的桥梁的作用。

        中国是一个民俗文化大国。民俗文化不仅历史悠久,而且蕴藏量十分丰富,它是东方文明的宝库。当代中国民俗学经过10多年的恢复和发展,研究工作正在步步走向深入。在这种形势下,中国民俗学应该检讨过去,总结经验。除了历史的和人为的因素之外,还应找出影响中国民俗学深入发展的症结,提出新的课题设想。这里不能不提到1995年冬,中国民俗学会在山东乳山县召开的第一次田野调查学术讨论会,这次会议在中国民俗学发展史上是非常重要的。它标志着中国民俗学从盲目走向自觉,田野作业被作为中国民俗学的基础工程提上日程。会议呼吁在条件成熟时,进行全国性的民俗普查。为了推动中国民俗学的进一步发展,全国和各地区民俗志的编纂,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中国社会发展史,应不应该包括千百年来民众所创造的文化史和生活史,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中国的史学研究有十分久远的历史,但其中很少叙述民众的生活和思想史。一提起中国历史,学者们总是追溯史籍的源流,然而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只不过4000多年。在此之前,中国历史已经经历了漫长的无文字社会,它的历史主要是民众创造的民俗文化史和社会生活史。

        中国历史研究,离不开史籍资料,这是不言而喻的。中国学者历来重视史籍的源流,重视史料的辑录和保存,积几千年之久汇集而成的经、史、子、集等典籍可谓洋洋大观,这的确为研究提供了充分的史料。问题在于中国的政治家和历史学家向来标榜“劳动人民创造了历史”,而在具体的研究中却总是背离这一宗旨,只重视所谓的正史(即所谓的《二十四史》等)史料,甚至连野史笔记之类的记载都瞧不起,更何况“下里巴人”创造的民俗文化。民俗文化在历史学家的眼中是一文不值的。所以我们至今了解的中国历史,是史学家眼中的历史,而不是民众眼中的历史,至少是一种不完整的历史。

        当然,在中国历史典籍中,并不乏民俗文化的记载。像司马迁那样重视民间采风的史家不是没有,但大多记载于方志之中,谈到地方志和民俗志,有人认为,汉代袁康的《越绝书》,晋代常璩的《华阳国志》是方志的鼻祖。历代的图经,更可以说是方志的前身。随着史籍编纂的演进,方志的编纂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也是事实。中国地方志的编纂严格说来始于明代,有清一代,方志的编纂最为昌盛。检索方志,我们可以得知,中国地方志的编纂,历来都有特定的标准和体例。它所记载的地方史料和掌故,一般都是可信的,正由于这种原因,方志在史籍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中国的地方志著作究竟有多少,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据朱士嘉统计,清代编成的地方志有四千六百五十五种,康熙年间完成一千二百八十四种,乾隆年间又有一千零二十四种,直隶最多,有四百零三种,四川、江西、山东、河南、陕西、浙江皆各有三百种以上。他在1930年统计中国方志便有四千九百一十二种,1935年统计总数为五千八百三十二种,九万三千二百三十七卷。1938年又查知七百五十种,1958年再查知七百种,这样总数就达到七千二百六十二种。”(何光漠《中国方志丛书导言》,台湾成文出版社1967年版)这只是20世纪50年代的统计数字。实际上中国各地的方志编修,从未停止过。如果将谱牒(家谱等)、家史、村史、行业史、帮会志、民族志等通通计算在内,其卷帙的浩繁,是正史无法比拟的。轻视方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无疑是轻视历史。

        历来中国地方志的编纂,在内容上着重地方史的记载。它的纪事方式和正史完全不同,形成自己独特的体例。顾颉刚先生在《中国地方志综录·序》中引述的中国地方志要目主要有五项,即(1)地理——沿革、疆域、面积、分野;(2)政治——建制、职官、兵备、大事记;(3)经济——户口、田赋、物产、关税;(4)社会——风俗、方言、寺观、祥异;(5)文献——人物、艺文、金石、古迹。就地方志的编纂而言,这些记载无疑是相当广泛和全面的,足以补正史之不足。但就地方志关于民俗的记载,则显得过于简单,许多必备的内容被忽略了。另外,中国地方志的编纂,历来是由官方提携编修的,所以它的内容和性质,不免带有政治志和社会志的特色。在这一方面,方志关于民俗资料的记载远不如某些专门记载民俗的专著详备。如《荆楚岁时记》(梁·宗懔)、《东京梦华录》(宋·孟元老)、《岁时广记》(宋·陈元靓)、《古今风谣》(明·杨慎)、《四礼翼》(明·吕坤)、《西石城风俗志》(清·陈庆年)、《清嘉录》(清·顾禄)、《婚礼通考》(清·曹廷栋)等。像这样的古籍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它们对中国民俗发展史的研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些著作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民俗志书。因为受作者历史的和思想的局限,以上著作中往往是官方与民间风俗杂陈,史料与见闻并举,不足以表现中国各地、各民族民俗的全貌。

        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民俗志的编纂的重任无疑落在现代民俗学者的肩上,任重而道远。

        目前,中国民俗学的发展迫切需要民俗志作为学科的奠基石。如果没有坚实的民俗志基础,中国民俗学只有做书斋学问,继续走“经院式”研究的老路,和世界民俗学的发展拉大距离。

        中国社会正处于急速的变革时代,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和生活方式。传统与现代化的猛烈撞击势不可挡。同样中国社会的变革也直接影响着中国民俗学的前途。特别是当民俗学由“历史之学”变为“现代之学”时,中国民俗学应该回答现实提出的各种问题,而不应变成僵死的学问。值得庆幸的是,中国民俗学已经摆脱以往的困境,走上急速发展的道路。

        今天,当我们展望中国民俗学的前景时,应站在民俗史和学科史的高度,审视民俗志基础工程的启动。

回顾中国民俗学学科史,已经走过了80多年的历史。如果说以往任何时期由于客观原因都不能完成“中国民俗志”的编纂工作的话,今天的中国民俗学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具备了编纂民俗志的各种条件。

        第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民俗学迎来新的曙光。在经历了10多年的恢复和发展之后,民俗学在中国已成为一门独立的社会学科。民俗学基础理论已有了比较完整的体系,这对民俗志的编纂来说,无疑具有积极的理论指导作用。

        第二,随着民俗学理论的发展,中国民俗学的研究疆界和分类逐渐明确。民俗志的编纂,可以根据民俗学研究的范围和民俗的分类,拟定框架,进行表述。从记录民俗学或民俗资料学的角度出发,中国民俗志的编纂可根据物质民俗、社会民俗和精神民俗的分类,详细设目,进行科学的考察和记述。

        第三,民俗学方法论得到了应有的强调,田野作业受到普遍重视,这也为民俗志的编纂奠定了基础。民俗学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学问,田野作业是它的基础。建立在田野作业基础上的民俗志,应以科学的方法作为保证。

        第四,中国新的地方志的编纂正在全国展开。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从中央到地方(省、地、市、县各级)成立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按照统一的方志体例要求,进行各地地方志的编纂。这是一项巨大的文化工程,但它的发展并不平衡。在新的方志编纂中,民俗文化得到强调,这在客观上为中国民俗志的编纂提供了方便。

        第五,民俗学人才的培养逐渐形成制度。特别是各地的高等院校,近几年来培养了一大批民俗学专业人才,这在中国民俗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另外,中国民俗学会和各地的民俗学会还通过举办高级研讨班和进修班的方式培养人才,这些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业人才,是中国民俗志编纂的生力军。

        第六,近几年,中国民俗学同国际民俗学的交流进一步加强,打破了以往学术上的闭锁状况,促进了中国民俗学的发展。特别是各国学者联合进行的民俗考察,给了中国学者很多考察方法借鉴的机会。国外经验的借鉴,使中国民俗志的编纂,可以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之上。

        鉴于如上的事实和理由,为推动中国民俗学的发展,民俗志的编纂应该加快进行。所以从1994年起,我们开始筹划编纂《中国民俗大系》,该大系采用分省立卷的方式,全套书共三十一卷,希望能填补以往中国民俗志的空白。

        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包括全国各地区、各民族民俗文化在内的民俗志著作。《中国民俗大系》的编纂无疑是开创性的文化工程。它的编纂出版是适时的、必要的。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不仅共同创造了丰富灿烂的历史,同时也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这种文化是多民族历史的一部分,具有很高的文化史价值。但是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民俗志著作出版,来让人们了解中国民俗文化的全貌和特色,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另外“俗随时变”是民俗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变异、发展是推动民俗文化前进的动力。从这种意义上讲,每一个时代都应有相应的民俗志著作记载民俗文化和民众生活的变迁。这就是民俗志保存民俗文化的功能。我们相信《中国民俗大系》的出版,不仅是中国民俗学发展的需要,而且对未来中国民俗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我们编纂《中国民俗大系》的初衷。

        《中国民俗大系》的编纂,需要有坚实的民俗田野考察做基础。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民俗学的田野作业成绩是十分喜人的。很多学者将民俗学的田野作业视为学术的生命线,亲自深入民间进行民俗考察,并出版了民俗志著作。如江苏刘兆元的《海州民俗志》,便是这类著作的代表。近些年来,随着田野作业的深入,大量的民俗资料被挖掘和记录下来,出版了不少专业的民俗志。目前,全国除少数省份外,都已具备了编写民俗志的条件。因此,只要动员全国的编写力量,是有信心完成这一工程的。所以从《中国民俗大系》启动的时候起,我们就制定了编纂的蓝图。即先从省(自治区)、市(直辖市)民俗志的编写入手,争取一次性推出包括台湾省在内的各省、市民俗志。然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再编辑出版各类专题民俗志、民俗资料和民俗地图等。

        《中国民俗大系》是一套全面反映各地区、各民族民俗文化事象的大型系列图书,为了保证编写质量,需要专家的加入。因此在组织编写队伍时,我们聘请了全国各地的著名民俗学家和长期从事民俗学研究的人员担任各省卷的主编和撰稿人,并由各卷的主编组成《中国民俗大系》的编辑委员会,统一筹划和协调编写工作。

        《中国民俗大系》是一部集民俗文化大成的著作。但在编写过程中,它所收录的民俗资料,以现代仍在民间传承的民俗文化为主。入书的资料,强调全面性、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

        《中国民俗大系》的编纂,目的在于文化积累。保存传统文化是《中国民俗大系》的重要使命;其次,是为民俗学等社会学科提供科学研究参考;再次,是普及民俗及民俗学知识,使具有中等文化水平以上的读者都能喜欢它、阅读它,借以增强对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理解,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对于乡土教育来说,《中国民俗大系》更能提供充实可信的资料。

        《中国民俗大系》在编辑内容和体例上,曾提出过一些可供各地执笔者参考的编辑体例、原则和要求。如用科学严谨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记叙各地区,各民族的民俗文化事象;编写内容要严格筛选,保留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入志资料要有利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有利于民族团结;所使用的资料要真实、准确、可靠;引文要反复核实并标明出处;各卷主要反映本地区本民族的现代民俗文化传统,对历代地方志和文献古籍中的民俗资料,只是在记述民俗源流时,适当引用,不宜过多等。至于各卷的编写体例,原则上不作硬性规定,形式和内容也不要求划一。这样可使各地作者有主动性,保证《中国民俗大系》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现代民俗学的研究疆界已十分广阔。为了全面反映博大精深的中国民俗文化,《中国民俗大系》要求各卷在介绍本地区民俗历史概貌及人文地理环境的基础上,主要记述如下项目:

            1. 各省(区)市的民俗文化发展概述。

            2 生产民俗。包括各地主要的生产方式;作物的种类和耕作方式;生产工具的种类和制作;农时节气和生产谚语;农事节日和禁忌等。

            3 村落民俗。包括村落的历史沿革;村落组织与结构;村落的公共设施;村落的作用;村落的信仰与禁忌等。

            4 家族民俗。包括家族构成;家族与亲族;家族与宗族;亲属称谓;家规、家法;家神、家祭等。

            5 居住民俗。包括各地民居的样式、类型及历史沿革;日常生活中居住习惯;住宅的建筑仪式;住宅的信仰和禁忌等。

            6 饮食民俗。包括各地粮食、蔬菜的种类;各种主食和副食的制作和食用;各地名优特色食品及其制作;饮料的采集制作及饮用礼节;有关饮食的信仰和禁忌等。

            7 服饰民俗。各地服饰民俗的特点和历史沿革;服饰的用料和制作;服饰的样式和功用;装饰与功用;服饰的信仰和禁忌等。

            8 岁时节日民俗。包括节日民俗的形成和发展;各地重大的民间节日;节日活动的组织和规模;节日祭祀与信仰;节日传说等。

            9 人生礼仪民俗。包括各种诞生礼、成年礼、婚礼、丧葬仪礼。关于人生仪礼的信仰与禁忌等。

          10 民间社团组织民俗。包括民间社团组织的形式种类和特点;民间社团组织的形式和发展;民间社团的信仰与禁忌等。

          11 民间信仰民俗。包括巫术与禁忌;民间宗教;信仰;民间信仰诸神;其他俗信等。

          12 民间艺术及其民俗。包括民间工艺;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游艺与竞技等。

        以上是《中国民俗大系》编写的要目,供各省卷撰稿时参考。这些要目不是对撰稿人的限制与约束。在具体撰写过程中,各省卷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民族民俗文化的特点,对细目进行增加或删节。

        《中国民俗大系》起动至今已经经历了8个年头。组织编写工作历尽艰辛。因为《中国民俗大系》没有课题经费的支持,各地的编纂者参与编写,完全是一种志愿行为,志在为中国民俗学的发展奉献诚心。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民俗大系》原打算按照方志的体例编写,后经编委会的慎重考虑,认为方志体例对编写者的束缚很大,而且全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民俗事象不尽一致,内容形式差别很大,如果按照志书的写法,对每一地区,每一民族的民俗事象都应详加描述,这是《中国民俗大系》的篇幅所不允许的。而且按照志书的写法,描述文字会过于呆板。最后决定采取在叙述和描述民俗事象的基础上,加以概括的叙述和适当的评述。文字上力求活泼一些,以增加丛书的可读性。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民俗大系》分省立卷,理应包括《重庆民俗》和《港澳民俗》在内。但是在《中国民俗大系》编纂工作启动时,重庆还没有单列为直辖市。当时《四川民俗》的编写已经涵盖了重庆市的范围。所以在《中国民俗大系》中没再单列《重庆民俗》,这是要请读者谅解的。1997年香港和澳门相继回归祖国,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中国民俗大系》编纂中我们很想将香港、澳门单独立卷,但几经约稿都找不到合适的撰稿人选。由于制度的原因,过去大陆学人又很少对香港、澳门的民俗文化进行考察和研究,编写起来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只好阕如,等以后条件成熟时再行补入。对此我们也感到十分遗憾。

        《中国民俗大系》的编纂自启动以来,自始至终得到各地民俗学者的积极支持和鼓励。组稿和编纂过程进行顺利。各省卷的主编和撰稿人热情高涨,态度认真,保证了《中国民俗大系》的编写质量。我们要特别感谢甘肃人民出版社给予《中国民俗大系》出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目前学术著作出版不景气的情况下,甘肃人民出版社认识到《中国民俗大系》的文化价值和学术价值,投入巨资予以出版,表现出出版家的胆识和胆略。这使每个参加编写的学者都深受感动。我们还要特别感谢甘肃人民出版社总编辑张正杰先生,他对大系的出版起了决策性的作用;第一编辑室主任胡福生先生、杜绮德先生以及编辑室的诸位编辑同仁,他们对《中国民俗大系》的出版投入了极大的热情,耗费了诸多的心血,从体例到内容提出了详尽的规范要求,并对每一部书稿进行了认真地审读和把关,这不仅保证了出版的进度,而且保证了出版的质量。

        我们殷切地希望《中国民俗大系》的出版,能为中国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中国民俗学研究贡献力量。但由于时间的仓促和编纂水平的限制,编纂中肯定存在不少问题,在此谨希读者不吝赐教。

 

                                            1997年夏 草于日本名古屋大学

                                       2002年春 修改、定稿于北京

   原载《中国民俗大系》(31卷本)甘肃人民出版社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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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序言 中国民俗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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