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杨绛《百岁感言》

【陶立璠】《回族民间文学导论》序言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3-03-24 10:51:14 / 个人分类:闲客日志

  

【陶立璠】《回族民间文学导论》序言

  2012年的早春季节,亚军将她的新著《回族民间文学导论》(以下简称“导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我并邀我作序,我愉快地答应了。这不仅因为她曾是我的学生,攻读过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生课程,获得硕士学位,更因为她毕业之后回到宁夏,几经辗转终于到了宁夏大学,从事回族民间文学和民俗学的教学与研究,在回族民间文学研究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中国现代民间文艺学发端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经过几代学人的努力,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终于形成独立的民间文艺学学科。这一学科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和作家文学研究相对的,它所研究的对象,曾被认为是“下里巴人”的创作。

民间文学又称“口头文学”,或“口承文学”、“口头传承”。这种民间的口头创作以往总认为是不识字的人群或农民的创作。其实不然,精英阶层中也有大量的口头文学创作。大凡只要是民间的、口头的创作,无论精英人物还是下里巴人,他们的此类创作都应归于民间的口头创作。历代文人的野史笔记小说中,记载了不少这样的作品。这种口头创作被文人记录下来,变成文本,成为历史学家和民间文学研究者喜闻乐见的资料。

按照现在学术界的观点,民间文学属于非物质文化范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作了明确的定义,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如果将民间文学视为典型的非物质文化,那么它所表现的许多特点,是和《公约》的定义完全吻合的。即首先民间文学的创作者属于社区、群体和个人,它的传承人无疑是这种文化的创造者和持有者;其次,民间文学是在社会实践中,传承人通过口头创作,表达观念,传授知识和技能;其三,这种非物质文化世代相传、不断再创造,得到传承社区和群体的认同并表现出文化的多样性。如此看来,以往对民间文学创作者的理解,局限在不识字的群体和个人,影响了研究视野的扩展。实际上,民间文学的创作是不分阶级和阶层的,它是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口头创作和传承。

以非物质文化形态表现的民间文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分类和评审中,将民间文学放在首位,正是强调民间文学的非物质文化属性。因为在其他的类别中,比如民间手工艺、戏剧、舞蹈、民俗等,具体到每一种工艺、民俗活动,都有相应的解释性民间传说。可以说民间文学创作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的各个环节,特别是那些源流解释性故事更是如此。

中国的民间文学研究,发端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曾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曾出现过它的研究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的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不仅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出版了许多以汉族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为研究对象的理论著作,取得了累累硕果。同时还关注到民间文学研究人才的培养。如在全国许多高等院校文科恢复民间文学教学,建立硕士、博士学位培养体系。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的大量收集、整理、出版,不仅给中国民间文学研究带来新鲜资料,而且极大的丰富和扩展了民间文学研究领域。许多研究表明,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对中国文学史的贡献是巨大的。其中的少数民族神话、史诗和长篇叙事诗、抒情诗作品,不仅丰富了中国文学的宝库,填补了中国文学史的空白,而且给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研究带来勃勃生机。无论是神话学、史诗学(如玛纳斯学、格萨尔学、江格尔学等)和长诗的研究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研究,成为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不可或缺的领域。

尽管如此,我们也看到,新时期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研究并不平衡,许多民族的民间文学研究还是未被开垦的处女地,回族民间文学的研究就是如此。近几年来许多学者感叹,自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民俗学恢复和发展以来,民间文学的研究似乎走入了低谷,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民间文学被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对象,另一方面却出现研究的缺失。面对浩如烟海、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宝库,怠慢研究、何来保护?正当此时,《导论》的出版非常适时,它给沉寂的民间文学研究带来一缕清风。这部《导论》是一部族别民间文学的研究著作,以回族民间文学作为研究对象。回族在中国少数民族中是一个特殊的族群。大分散、小聚居,足迹遍及全国各地。回族民间文学形式多种多样,内容分丰富多彩,但它像散落的珍珠,遍布祖国大地。要想将这些散落的珍珠捡拾起来,穿成光彩夺目的项链,谈何容易。而这恰恰是《导论》完成的首要任务。由此可见作者的视野不仅在宁夏,而是关照了全国各地的回族民间文学。这是《导论》最大的特点;其次,在理论框架上,打破了以往《民间文学概论》的写法,将回族民间文学的知识、理论与当前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系来。正如作者所说,“回族民间文学与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犹如人的手心与手背的关系,缺少了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载体,回族民间文学也就不存在了,而缺少了回族民间文学,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缺少了阐释说明其功能的工具”。尽管到目前为止,回族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作品进入国家级名录还是空白,但只要手心连着手背,总会进入国家名录体系;其三,《导论》在方法论上的突破。回族民间文学研究离不开本体论、题材论,但是《导论》在具体作品分析上,引入世界民间故事分类体系和理论,用“AT”分类法和普洛普分类,对回族民间神话、传说、故事的类型做了探讨,体现出田野作业和实证研究的特点。特别是对神话和传说所作的类型分析很有新意,是前人尚未尝试过的。

改革开放以来,回族文学包括民间文学的研究虽有起色,曾经有《中国回族文学史》一类的著作出现,但大都是以回族作家文学研究为主,民间文学研究始终是一个薄弱的环节。《导论》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

在《回族民间文学导论》即将出版之际,写了如上的话,表达一种欣喜之情。是为序。

 

                               陶立璠 壬辰岁初夏于北京寓所

载《回族民间文学导论》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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