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杨绛《百岁感言》

古镇、古村落——重要的文化遗产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0-07 09:33:42 / 个人分类:民俗学论文

      古镇、古村落——重要的文化遗产
                                                          陶立璠
  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以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也推动了中国民俗学科的建设。大家知道,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政府行为时,这一保护才有了可靠的保证。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又不是单一的行政行为,它是一项实践性、科学性极强的工作,迫切需要理论的支持。中国民俗学的研究是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创造和享受的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民俗文化作为对象,以田野作业为手段的学科,它与目前展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相互协力,正所谓“田野呼唤理论,理论需要田野”,这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学者、传承人(包括传承群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合作态势。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运动中,人们发现一种很独特的现象:即在全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当城市,包括文化名城的传统建筑和文化遭到破坏时,一大批古镇和古村落被发现,而且这些古镇和古村落大都保存完好,成为文化遗产遗存的一种罕见现象。
  这里用“遗存”二字形容古镇和古村落的现状,是十分恰当的。因为这些古镇和古村落,在经历了漫长的特别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各项政治运动之后,成为一种文化遗存被留存下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保存了历史的原貌,是十分不易的。我们还看到,这些“遗存”的保留,不是由于政府的文化自觉保护下来,而是靠民间的力量得到保护和传承。也就是说,在古村落、古镇保护中,真正拥有话语权的是村民,是他们靠有意和无意的文化理念,或靠宗族的或村落意识保存下来的,这是值得庆幸的事。
  既然如此,就产生了一连串的疑问:
  这些原来沉寂的古村落和古镇为什么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这些古村落和古镇是谁“发现”的,是政府、旅游部门,还是房地产开发商?是为了什么目的,古镇和古村落得到人们如此广泛的青睐?这种重视和青睐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是开发商发现的,人们又开始担心,下一个被开发和被毁坏的,可能就是这些古村落和古镇。特别是在目前国家提出了建设新农村的宏伟计划的背景下,每年几百亿的资金投向农村,古镇和古村落将会面临着怎样的命运?会不会因此对它的破坏速度会加快呢?这种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我们已有了城市化的经验和城市化破坏人文环境的沉痛教训。北京和许多文化名城的命运就是最好的例证。最近又有消息传出,北京的大栅栏还在不断地拆迁,悲剧似乎还在发生。
  记得几年前,冯骥才先生出版过一本书,叫做《抢救老街纪实》。书中讲述天津古老文化街区估衣街被毁的情景。那是一本滴血的著作,表现了文化人对古老文化遗产的情感、心声和契而不舍的抢救行动。作者炽热的责任感更是令人感动。如今不止是北京,许多城市古老街区的拆迁、新建还在进行,我们殷切地希望在新的形势下,不要再有类似《抢救老街纪实》一类的著作问世,记载那些让人伤感的事情。因为我们为文化遗产的人为消失,付出过于沉重的代价。但愿农村在成为下一个建筑工地时,古镇、古村落能躲过不应有的劫数,获得应有的文化尊重。
  一、 古村落、古镇的结构和文化定位
  谈到古村落、古镇的保护,不能不关注古村落、古镇的文化定位。即古村落、古镇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和性质。即从文化遗产的性质讲,古村落、古镇究竟是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是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结合体。日前国务院颁布的文物古迹保护目录中,将一些古镇、古村落作为国家重点文物古迹保护,而当这些古镇、古村落进入文物古迹保护领域时,应该说在物质文化层面上古镇和古村落的建筑文化样式得到了相应的重视和保护。但是,村落是什么?村落是人群居住的空间,是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统一体,不能将村落的物质文化形态与非物质文化形态割裂开来,这是基本的常识。
  社会学、民俗学研究认为,村落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它是由家族、亲族和其他家庭集团结合地缘关系凝聚而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追溯村落形成的历史,就会发现,人类社会最早的社会形态是母系社会,大约存在于新时期时代,那时的氏族共同体,是以聚落的形式存在的,也就是后来的同姓村落的前身。如陕西半坡遗址、姜寨遗址就是这种聚落或村落形式。民俗发生学告诉我们,村落对社会民俗的发动和传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民俗的集体性与社会性特征,其发端和传承也是以村落这一地缘共同体为起点的。个人的习惯和爱好,家族的风俗习惯,只有得到村落集团的承认,才有可能向社会传播,变为社会的民俗。所以要认识村落的文化定位,首要要了解村落的结构以及这种结构在民俗文化传承中的作用。上面讲到,村落是由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结合而成的生活共同体。它的产生和发展,与家族、亲族以及姻亲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当人类以氏族为共同生活单位时,家族是以大家族的形式出现的。当一个个小家庭从大家庭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居住,生产和消费单位,当这样无数个小家庭,固定在特定的地方,共处于同一地缘之内,就形成最初的村落。这种村落的特点是各个家庭以同一血缘相联系,各个家庭实际上是同一血缘的无数家支。在民俗学研究中,称这种村落为“同姓村落”或“单一家族村落”。家族长是这种村落的当然头人,他的权力非常之大,可以裁决村落的一切事务。
  中国的另一种村落结构是“杂姓村落”。造成杂居的因素很多,战争、移民、灾荒、联姻等使一部分个体家庭在共同命运中移居在一起,形成同一地缘的多姓杂居。在这种村落中,村落事务大都共同协商,共同推举村落负责人。
  传统的村落,也称为自然村,它和行政村有着很大的区别。自然村实际上是一个利益集团。它集生产、生活、消费于一体,无论社会如何变化。它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村落的居民长期休养生息在同一地缘之内,友好相处,在共同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村落的集体意识,即每一个村落成员自觉地站在村落的立场上,维护村落的集体利益。村落一旦形成,必然伴随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功能。村落同家族一样,同样负有对内和对外双重职能。对内它要整合各个家庭,调节纠纷,维护村落的和谐发展。从文化空间上讲,每个村落坐落在一定的地缘范围之内,有自己的四至疆界,土地、山林、水源有规定的所有权。村落虽然由无数个个体家庭组成,但村落组织负有保护每个家庭和村落公共土地、山林和水源的责任;对外它要协调与外界社会的关系,如果有人侵犯了个人或村落的集体利益,受害者可以诉诸村落组织,村落组织代表受害者与侵犯者进行交涉。这是村落的保护功能。
  既然村落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而这些家庭又由家族或宗族的纽带相联系,所以村落民俗,特别是同姓村落的民俗带有非常浓厚的宗族特色。   
  由此看来,村落不只具有居住的空间和建筑样式,而且有很丰厚的文化内涵。它是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有机整体。
  目前古镇和古村落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不仅仅在于它的文化价值,而往往和经济的利益交织在一起。即将其作为文化资源开发,造福一方。既然古镇、古村落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对它的保护当然应该慎重地对待。
  二、古村落、古镇是民俗文化的策源地。
  村落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而这些家庭又由家族或宗族的纽带相联系。村落共同体从来都是中国民俗文化的策源地。中国民俗文化丰富多彩,博大深厚,历史十分悠久,但它的产生都与村落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如物质民俗中的生产、交通、居住、饮食、服饰等民俗;社会民俗中的家庭、家族、人生仪礼(诞生、婚丧嫁娶)、岁时节日等民俗;心意民俗中的宗教信仰、巫术、禁忌、民间文学、民间艺术、体育竞技等民俗,它们的最初形成无不与村落社会有关。
  传统的中国社会以农业立国,在村落社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古镇、古村落集中了中国民俗的特色和精华。古镇还是村落社会向城市过度的桥梁,许多民俗文化在村落产生,在古镇集中,然后波及城市,形成都市民俗。中国的都市民俗很大程度上是村落民俗的延伸和发展。而当都市发展成熟,成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后,原来属于村落民俗文化的东西,被统治阶级加以利用,进行制度化,典礼化加工,构成一种文化体系,反过来影响村落文化。在对古镇和古村落的考察中我们发现,许多古老的村落和村镇,无论从建筑样式到文化内涵无不受到都市文化的影响,产生变化。都市文化中道德的、伦理的、美学的、哲学的思维被带进村落社会,形成独特的建筑样式和伦理追求。我们在考察古镇和古村落的建筑时已经发现了这一特点。许多典型的古镇和古村落,从建筑到人文心理明显地受到都市文化的影响。如浙江宁海前童古镇。全村九成以上为童姓,是江南罕见的独姓大村。该村落形成于南宋时期,明清两代出举人200余名。正是这些原因,所以前童的建筑和生活不能不受到精英文化的影响。从建筑来看,整个村落是按"回"字九宫八卦式布局的,南街、北街是外围,花桥街、石镜山路、双桥街为内围,老街、小巷穿插有序,祠堂、水井散布其间。引白溪水进入村内,依八卦而布建水网,家家门前都有溪水流过,方便村民洗菜、涤衣。1这一布局显然是深受道家思想和风水观念的影响。古镇的公共建筑街道都以细碎的卵石铺路,书院、祠堂、亭台、牌坊等明清古建筑散布在道路两旁,有几分徽派民居的味道。
  至于童氏祖居,屋顶是对称式马头墙,一面上书"群峰簪笏",取意飞檐所对远处山峰如玉簪似朝笏;另一面上书"清流映带",意味着近处的清渠流水像官服上的玉带一般,明显表露出入仕的思想。正房窗棂上镌刻《朱子治家格言》文字和图像,如"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黎明即起,洒扫庭院要内外紧洁"。在前童的1000多个院落中,常常可以看到前童人家的家训、家箴,颇显儒家礼义2。前童除村落独特的建筑样式外,它的人文精神是这个村落的灵魂。史料上记载,前童一支的始祖为童潢,字天水,号颛孙,南宋年间官居迪功郎,于游历中发现绝妙山水,盛赞其地是"山之灵,水之秀",于是决定从原居住地黄岩上岙举家迁徙至此。最早安家于当地惠民寺寺院前,故称为"寺前童",后来简称为"前童"。
  相传洪武年间,方孝孺曾两次应前童族长之邀来村中讲学,连年长方孝孺21岁的族长童伯礼也甘为学子。至今村里还残留方孝儒题写的《石镜精舍记》残碑。
  明代,燕王朱棣要方孝孺起草篡位诏书,如若不然便要灭其九族。方孝孺答“十族又何妨!”这第十族,便是他的学生。前童学子或慷慨赴死,或充军边疆,无一人贪生怕死,鲁迅文章中所赞的方孝儒的"台州式的硬气",在前童人身上体现十分明显1。
  由此可见,前童古村落从建筑到生活方式都受到文人理念的影响,它不同于一般的村落,处处渗透着儒家和道家的哲学思想,反映出历史的思维和遗存,这是古镇、古村落受到社会重视的重要原因。
  三、如何保护古村落和古镇文化遗产
  目前,古镇的保护与发展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同样受到政府的关注,为此召开过专门的专家会议,建筑专家对此发表了许多意见。争论的焦点是如何保护古镇。有些建筑学家和城市规划专家提出“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观点。关键是“以存其真”,把真东西留下来。他们认为保护的第一要素是留存,将我们的优秀文化遗产留存,不要让我们的子孙看到的全是"假古董"。
  在古镇保护中寻找“拆”与“建”的平衡点是古镇保护与发展中另一个关注的焦点。有些建筑专家认为,在古镇的改造中,要改变“大拆大建”式的做法,要审慎更新,建立适应城市土地开发管理的新机制。质量好、有文物价值的予以保留;部分完好的加以修缮;已破坏的要拆除更新;新建住宅要与古建筑协调,保持原有的砖木结构风貌。
  此外,古镇人居结构的调整问题也引起建筑学家的注意,有的学者认为古镇可以建成一个活的建筑博物馆,在修补、增补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建设一些新的适合居民使用的建筑,更重要的是要在古镇区外规划建设一个新的城镇,给居民一个新的人生舞台2。
  以上只是建筑学家的声音,至今我们还很少听到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俗学家对古镇和古村落保护的声音。如果将古镇只是作为建筑样式保护,不顾它的民俗人文特色或非物质文化特色,无疑是舍本逐末的做法。
  古镇、古村落的保护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这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古镇和古村落与文物古建筑不同。古代建筑,如长城、故宫、天坛等是一种历史古迹,对它的保护是静态的,只要定期修缮,供人们参观就可以了。古镇和古村落则不然,它是一种动态的遗存,那里还有人群居住,有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传承和延续。所以无论“整旧如旧,以存其真”;还是寻找“拆”与“建”的平衡;或建立“活的建筑博物馆”都离不开那里居住的村民,离不开那里遗留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这种意义上讲,古镇、古村落是物质文化(建筑样式)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那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的有机综合体,任何将其割裂开来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其次,在古镇和古村落保护中,无论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不可移动性特点,要像保护生物多样性一样,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古村落文化从建筑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这种文化的创造者与享受这的一种自然选择,轻易的移动和改造就有可能失去这种文化的灵魂。
  遗憾的是在古镇古村落保护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很多地区的开发商参与到古镇与古村落的开发中来,开发商利用剩余的资本,打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招牌,进军古镇。于是许多古镇古村落面临新的危机。笔者曾考察过一些古村落,他们大都是明清时代的建筑,保存完好,具有很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村民们在那里安居乐业。但是,一些开发商看准了古村落的开发价值,而村民或因无力保护古老的居住环境,或因经济利益所致,于是和开发商签定合同,将文化资源的经营权拱手出让给开发商。而开发商采取的办法是让村民全部迁出,由他们修缮房屋,整治街道,设立售票处,美其名曰“XX民俗旅游村”,开始一本万利的经营。这等于将文化资源的创造者、拥有者“扫地出门”,来个乾坤大转移。
更有甚者,开发商竟然购置老屋出卖给外国人。据《人民网》报道:
  “瑞典‘哥德堡号’商船经理简恩·瑞德克曾到皖南旅游,被这些徽派建筑深深吸引,并产生了一个大胆‘创意’:搬迁一栋皖南古建筑到瑞典。石台县天方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孝和决定从石台当地选择一座‘非文物’的古民居赠送给简恩。”他之所以想到要把老木屋作为礼物送到国外,是因为这屋与‘哥德堡号’有一定的渊源。260多年前,石台县盛产的茶叶“雾里青”曾通过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哥德堡号”货船运到瑞典。今天,仿造的“哥德堡号”将抵达广州。郑孝和不愿错过这个重续旧缘的机会,他要将如今的茶叶重新送上“哥德堡号”,重现当年“雾里青”茶漂洋过海的荣光。于是将此古民居买下赠与将于今年7月来中国的瑞典“哥德堡号”商船经理简恩·瑞德克,并将其整体挪移到瑞典。
  老房子坐落在古徽道旁,为二层跑马楼式,四合五开间砖木结构。屋旁有一栋两层水泥楼房,老屋的主人李益坤和老伴汪爱莲就住在里面。这木屋当年是茶楼,叫“翠屏楼”。房屋当年的主人曾在这里制茶、卖茶,还经营着茶楼的生意。
  李益坤说:“当时出卖老屋完全出于无奈,因为自己无力维修,政府又没有将其归为文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到了国外,它将被作为茶楼博物馆保存。”
  7月14日,安徽省石台县人民政府负责人表示,原计划在今年8月搬迁到瑞典的皖南古民居“翠屏居”,经文物管理部门鉴定为文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这一古民居不得转让到国外。1这实在是不幸中的万幸。
   还有飘洋过海“定居”美国的荫馀堂。荫馀堂原为安徽省休宁县黄村黄家所有,座落于进士第旁,始建於清代,有两百多年的历史。黄家本有意将荫馀堂拍卖或拆除,1997年中美文化交流,与美国PeabodyEs?sexMuseum博物馆接触,馆方决定买下并将其运至美国展览。1997年起开始解体调查,经过7年多的策划,美方斥资1.25亿美元,从荫馀堂拆下的700块木件、8500块砖瓦、500块石件,被装进40个国际标准货柜,漂洋过海运至美国。2003年6月,荫馀堂连同扩建后的博物馆一起正式对公众开放,目前其主题网站已跻身美国十大网站之列。
???据休宁县文化局局长储晓华介绍,荫馀堂始建于清朝康熙年间,是一幢四合五开间砖木结构的跑马楼,由黄姓富商营建,先后有8代黄家子孙居住,直到20世纪80年代黄家子孙先后迁出。而根据当时的认定标准,荫馀堂无法挤进文物行列。由于缺乏保护经费,如果不卖,最终逃脱不了坍塌的命运。2
  这就是中国古老民居的命运。按照中国人的说法,只有败家子才会有此举动。值得庆幸的是,此举不是将整个古镇出卖。不过,中国古老民居面临的危机是可想而知的。
  其三、古镇、古村落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农业文明的标志,文化的记忆。居住在那里的人群至今还保持着独特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传承着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文化。
  中国的古镇和古村落承载着百年、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在进入现代化时期,最能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地方。保护它、保留它无疑是保存中国农业社会的文明史,给后人以借鉴和思考。因此对待古镇、古村落的保护,要吸取中国城市化的经验和教训,对它的保护采取慎重的态度是必要的,而且一定要在文化价值观的指导下进行,贯彻“抢救第一,保护为主”的原则。
  古镇、古村落作为文化资源,肯定具有文化价值,只要进行合理的、科学开发和利用,肯定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以往在城市改造中由于缺乏文化自觉和文化方面的合理规划,许多有文化价值的建筑物被拆除了,以致使许多的文化名城名存实亡,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在古镇和古村落的保护中要吸取这一教训。政府在确定保护对象时,要对古镇和古村落遗存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进行全面地考察,要组织专家进行认真地考察论证,制定详尽的抢救和保护计划。千万不能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更不能急功近利,将保护工作轻易交给开发商去操作。冯骥才先生在讲到古村落保护时说:“现在古村落的知名度越来越高,接下来可能因旅游开发而带来破坏。脆弱的古村落经不起外来的压力。如何使城市的惨痛经历这个癌细胞不扩散到古村落去,这恐怕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古镇、古村落的抢救保护是一个严肃的课题,它既有理论问题,也有实践问题。为了更好地抢救和保护具有文化价值的古镇、古村落,对其建立村落民俗志或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志是非常必要的。村落民俗志带有记录古镇、古村落文化遗产的综合性质,可以全面的记录村落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村落内住宅的分布;公共设施;村落内不同的社会组织(如经济组织、职业集团、宗教、宗族、氏族、家庭,村规、寨规、家规等);村落的起源、重大事件;有关村落的传说等。村落文化是一种时空文化的综合体,除如上一些内容外,村落中的民居、服饰、饮食、生产(包括农、林、牧、副、渔)、交通、集市贸易、家族制度、人生仪礼(诞生、成年、婚姻、丧葬)、岁时节日、宗教信仰、口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体育竞技等也是《志》的不可或却的内容。建立完善的民俗志是古镇、古村落抢救和保护的前提。不然保护就会流于盲目状态。
  其次要有关于古镇、古村落抢救和保护的完整的规划。目前古镇和古村落的保护规划随意性很大,有时随便找几个人策划一下就开发了。这是很危险的做法。最好是政府、学者、村落组织共同组成有各方面专家(如建筑学家、社会学家、民俗学家等)共同论证和规划,制定详细的保护方案。现在有许多的策划公司、开发商都在插手古镇、古村落的保护,有的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这种策划也是很危险的,只能对古镇、古村落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造成破坏。
  其三、古镇、古村落的保护机制必须建立在村落社会。村落包括自然粗和行政村都有相应的村民组织,他们才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没有村落组织和村民的积极参与,任何保护都会流于形式。政府的主导作用在于制定保护政策、服务于保护工作,而不是包办代替。专家在保护工作中始终是局外人,旁观者清,他们可以通过考察、论证,确定被保护对象的文化价值,提出保护的建议。但最终实现保护目的,还是要靠古镇和古村落组织和各类民俗事象的传承人。
  总之,中国古镇、古村落将来的命运如何,取决于政府的科学发展观,正确的决策和村民的参与程度。

————————————————————————————
1蒋理:崇儒重义的另类江南古镇--前童
http://www.mingzhen.com.cn   2005-7-16

2 同上
1 同上
2 周建琳《中外专家共议“古镇保护与发展” 四观点引重视》
http://www.mingzhen.com.cn
       


1 《人民网》:《古民居"出国保命" 有多少"遗产"危在旦夕》。
2 同上

                  原载《古村落的沉思》 上海 辞书出版社 2007                                        


TAG: 村落 古镇 文化遗产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