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杨绛《百岁感言》

不要将“人民”抽象化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9-24 19:58:56 / 个人分类:文化杂谈

不要将“人民”抽象化
  “人民”是当今用得最多的两个字。怎样理解这个时时见、处处见的词呢?
  “人民”是集合词,这一集合,就淹没了成千上万的个体;“人民”是抽象词,这一抽象,就抽去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命。“人”一旦被抽象为“人民”,就成了没有声音、没有面目、没有形体的幻影。就成了可以任意雕塑的大理石,可以把它雕塑成至
高无上的神,顶礼膜拜;也可以把它雕塑成铺路石,踩在脚下。在“大跃进”中,只看到“人民”起哄,看不到“人”的理智。在文革中,只看到“人民”在搞“多数人专政”,看不到“人”的尊严和权利。
  按照伏尔泰“天赋人权”的说法,所有的人都应享受权利。不应当有一部分人剥夺另一部分人权利的情况。“人民”只是众多的“人”中的一个局部,不是所有的人。由于“人民”不是“人”,就可以划定哪一些人是“人民”,哪一些人不是“人民”。对那些不是“人民”的人,就可以剥夺他们天然权利,成为贱民。
  说得直白一点点,我们过去所说的“人民”实际指的是臣民。臣民只有服从,没有权利。这是几千年皇权政治造就的意识形态。
  随着皇权思想的淡出,“公民”这个词儿用得越来越多了。公民是一个外来词,是从“citizen”翻译过来的,它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承担义务和享有相应政治经济社会权利的自然人。“自然人”是活生生的人,再不是抽象的幻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的公民。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见、语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享有同等政治权利。权利和责任对称。凡享有公民权利的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应该用“公民”代替“人民”。
  (《中国改革》2009年第9期 杨继绳文)
分享到:

TAG: 抽象化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24-04-19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884512
  • 日志数: 486
  • 图片数: 190
  • 影音数: 4
  • 文件数: 84
  • 书签数: 190
  • 建立时间: 2008-09-09
  • 更新时间: 2024-01-27

RSS订阅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