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神话杂谈(5-2):神话母题的产生与特征:《社会生产状况对神话母题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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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0-03-28 00:46:02
/ 个人分类:神话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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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产状况对神话母题产生的影响
王宪昭
人,有时讲究唯物比讲究唯心更容易些,更实用些。所以,把神话母题的产生与社会生产状况联系起来,也似乎有点理论依据。
母题的产生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密切相关,原始人可以创造出人类上天的神话,但决不会出现“航天飞船”的母题。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着人们的视野,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页。】至此,只是问题的一部分,而恩格斯接下去的一段话,常常为人们所忽视,他说:“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缘关系的支配。”这对观察神话母题的产生,很有启发。在“劳动愈不发展”、“财富愈受限制”的远古时代,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缘关系的支配”。原始先民的全部行为,像所有的动物一样,除了解决吃的东西之外,他们还要努力维护人类自身的存在与生产,以极大的热情关心着种的繁衍。关于“种”的繁衍,不仅支配着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甚至有时还要不惜牺牲个体的生命去维护群体的“种”。当然,这里所说的“种”具有多层含义:一方面,因为“种”的需要,人类需要思考与之相联系的其它事物,诸如人的来源、氏族的来源等母题;另一方面又要塑造与“种”相关的文化英雄,诸如始祖、射日英雄、五谷之神等等。特别是关于神话母题出现的工具意象,与生产生活就联系更加密切了。如流传于广西融水和大苗山地区的苗族神话《创世记》和《顶洛田勾》,不但都说日月是孵生,而且射日月时都曾使用过火枪,《创世记》说枉生先用弓箭射日月不奏效,于是改用火枪打;《顶洛田勾》中说纲通先用火枪打不奏效,然后才改用刀杀。这些情况应该是当是人们对弓箭、火器、刀具使用的讴歌。此类现象在洪水神话的避水工具等母题中也非常突出。
生产方式还影响着神话母题的具体表达形式。如洪水神话母题,通过统计发现,这个母题为南北方神话所共有,但南方民族的洪水神话数量明显多于北方地区,并且与洪水相关的母题也数目较多,流传广泛,还多有变异现象。特别是在苗族、壮族、侗族、仡佬族、布依族、瑶族等民族及其支系中数量很多,并且因地制宜加工改造的现象也相当普遍。以瑶族为例,不同支系的洪水神话反映了各支瑶族人民漫长的历史生活,特别是渔猎经济的影响尤为突出。唐代著名诗人杜甫在《岁晏行》中曾描写瑶族地区是“岁月暮矣多北风,潇湘洞庭白雪中。小渔父天寒网罟冻,莫孺射雁鸣桑弓。”《杜少陵集》卷22,“莫孺”指的是“瑶族”。】这些诗句真实地描绘了古代瑶族人民在寒冬腊月狩猎的情景。又如《梁书•张缵传》中说:“瑶族依山险而居,刀耕火种,采食猎毛,食尽则他徙。”可看到瑶族在原始社会时期游猎游耕的生产迹象,瑶族洪水神话深深地也打下了这种生产方式的印记,如关于洪水起因的解释,湖南江华过山瑶《姜发果》中说,祖先姜发果在世上什么事情都做过什么东西都吃过,只差雷公肉还未吃到,想捉雷公来吃,于是遭雷公报复,而发生大水;广东连南八排瑶《水淹天》中说,七兄弟把三百六十样龙肉都吃过,七百二十种美洒都尝过,就差雷公肉末吃。为吃雷公肉,触怒雷公泛水淹天。为什么瑶族先民认为雷公肉能吃呢?是不是他们在内心深处有一种战天斗地的反抗天神的英雄气魄?不然。当时背景下,他们要解释洪水,或者就把大雨当作毁灭人类生存根源,既然洪水有来源,那么就必定会有一个制造者,下雨要打雷,谁管着“雷”的活动?自然有一个“神”或“人”,他们于是给命名了“雷公”、“雷王”或“雷婆”;有了名称,就要规定他的职能,进而把雷公想象成天上一只可以猎食的大鸟.如广西融水县瑶民在洪水神话中说 “青脸雷公手拿板斧,很快从屋顶上滑落下来,背上的肉翅扑扑扇动”。显然雷公几乎就是当时生产生活中看到的“鸟”,如果没有关于“鸟”的生活知识,哪来的“肉翅扑扑扇动”?广西金秀盘瑶、湖南江华过山瑶、广东连南八排瑶等的洪水种活中都有兄妹按照山上鸟的叫声种雷公牙的情节,在金秀盘瑶《伏羲兄妹的故事》如此描述,雷公嘱咐伏羲兄妹:“你们听到山中有—只鸟叫种瓜!种瓜!你们就把这颗牙种下地里,鸟叫摘瓜!摘瓜!你们就摘回来。鸟叫开瓜!开瓜!你们就把瓜开成一个孔,等鸟叫进瓜!进瓜!你们就进瓜去。”这里的“瓜”或着意交待的供人逃避洪水的“葫芦”、“皮袋”、“木柜”等等,都是与当时生产劳动密切联系的物件。如果没有相应的生产生活经验,是创造不出这些相应母题的。再如历史上出现不少“犬”崇拜或“犬”图腾母题,也与生产方式有关,瑶族先民以及后代的瑶族长期山居,与其它民族相比,对狗的需要更为突出,并且随着驯狗经验的日趋成熟,狗在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并且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直至唐宋时期,狩猎仍在瑶民的整个经济生活中占有很大比重,犬甚至成为生活中一个充满灵性而又不可或缺的动物,由此推之,其先民视狗更是神奇,所以说瑶族早期神话中的盘王或盘瓠是犬身,应该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在元代曾出现“猺”字,间有“獠”“蛮”之称,明代两广腹地的瑶族日益强盛,在官方的文书中大量出现“判猺”、“猺乱”、“猺寇”等,清代的瑶族仍被袭称为“猺抚”、“猺人”、“猺民”、“山峒猺”,当然,从汉文化的传说看,带“犬”字旁的文字意含歧视色彩,但瑶族崇狗又有谁能强行改之?从瑶族先民与狗的关系看,在其狩猎过程中的确曾把狗当作一种精灵和神祗。
社会的发展,也会使一些社会现象、事件或人物物化为母题。如众所周知的 “黄帝”,是一个神话中常出现的名称性母题。在其产生之初,也许是一个较大部落的首领,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但在当时各部族的战争与合并中,黄帝的名字却伴随着该部族的强盛不断得到强化,以至于本族提之而倍感荣耀,异族听之而闻风丧胆。因此,民族学认为黄帝是姬族人的图腾;民俗学认为黄帝是原始先民崇尚的天体力神;历史学认为黄帝是一个时代的徽标;考古学认为黄帝代表着西北的龙山文化;文化学认为黄帝是华夏文明遗传密码载体的转型。但黄帝的身份从母题的角度来说,已经积淀为神话中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符号,这个符号的本意代表的是一种崇拜。现在大多数炎黄子孙都对“黄帝”的真实存在深信不疑,因为神话传说中黄帝不仅能驱赶着各种动物驰骋战场,还会做衣冠、造舟车、务蚕桑、定算数、制音律、创医学、发明指南车等等。但“黄帝”实质上只是一个神话“母题”,是在动态发展中生成的中华民族的“英雄神”,是先人们在与大自然长期抗争中构建出的一个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精神偶像。
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会导致不同的社会形态,社会形态也关系着神话母题。这里的“形态”并非指传统意义上的概念,而是人类在一个大的发展阶段中可以作出的大致分期。如许多民族都有涉及到人类再生母题的洪水神话,这类神话在很大程度上都能与原始社会婚姻形态对应起来。其中兄妹婚繁衍后代占的比例最大,其次是异辈婚、人兽婚等。婚姻几乎成为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洪水神话的共同元素,它保存了原始时代的一些的婚俗和观念,反映出在血缘婚时代,同胞兄妹或旁支兄妹互为夫妻,甚至不同的辈次之间互为婚姻,都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人类婚姻从最初的杂乱婚、血缘群婚、普那路亚群婚、对偶婚到后来的一夫一妻制,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甚至直至解放前,一些少数民族还保留有群婚制的残余。如“瑶族个别地区的‘做浪’、‘玩正月’、‘过社节’、‘放牛出栏’的活动中,男女青年自由合欢,不受拘限,与史籍记载的‘婚不避姓’习俗很相似。”【卓小清:《试论瑶族洪水神话》,戴庆夏主编:《中国民族语言文学研究论集•文学专集》(3),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这种现象与汉族典籍记载的春秋末年的群婚习俗是相同的。但洪水神话中的兄妹婚母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绝大多数神话中都明显地表现了恐惧和反抗的心理。洪水之后,剩下兄妹二人时,面临传宗接代的历史使命,常常出现兄妹中的一方拒婚和占卜验婚的情节,占卜或问神灵的方法简直五花八门:有的山顶滚石磨、滚筛子、滚簸箕卜凶吉,有的以杵击碎乌龟重生看结果,有的砍断竹子重长见分晓,有的隔山烧火烟相交为标志,有的隔河种竹相交为依据,有的隔河洗发长发相连为理由,有的手指滴血血相合为借口,还有的父亲的灵魂苦劝,玉皇大帝命谕,太白金星指点,老鹰、乌鸦牵线等等离奇的现象作铺垫,为此而大大增强了原生神话的故事色彩,其目的就是试图证明兄妹结婚的合理性、合法性;从另一个侧面看,也表明了他们对近亲婚配的排斥情绪。而婚后产“肉团”或“大瓜”或不成形的“怪胎”,则有点为了说明近亲婚配危害性的意味,暗含着对血亲乱婚的指责。之所以滋生出这些母题,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后来人类的婚姻形态发展了根本变化,人们为了使原来的神话母题与当时的情形相适应,而有意加工改造的结果。
201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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