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工作组会议
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工作组会议”(Meeting of the working group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于5月21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
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次召开修订《操作指南》(公约实施细则)的工作组会议。此前的2010年3月15日,教科文组织已在巴黎召开过一个专家会议;此后还将于6月21日在巴黎召开第二次工作组会议。这些阶段性会议旨在为2010年6月22日至24日召开的政府间委员会第三届大会(The 3rd session of the General Assembly)做准备。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本次工作组会议,文化部外联局于5月13日上午召开专家会议商讨参会方案,朝戈金(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陈飞龙(中国文化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高丙中(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和巴莫曲布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四位学者(文化部外联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成员、2008年我国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专家)与会。会后,文化部派出以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屈盛瑞为团长、由文化部外联局文化官员和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组成的五人代表团与会,会同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驻机构的大使和文化代表,一道为《操作指南》的修订工作等问题提出中方的建设性意见并表明中国政府的基本立场。
本次会议的宗旨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工作组会议
2010年5月21日,法国巴黎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于2009年9月28日至10月2日在阿布扎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第4次会议期间发现,有必要根据第一个实施周期对《操作指南》(the Operational Directives)进行深度反思。委员会注意到,在《公约》三个名录(the three Lists of the Convention)之间存在着不平衡性──对《代表作名录》(the Representative List)显示出极大的兴趣和偏好,对《急需保护名录》(the Urgent Safeguarding List)或《实践范例名录》(the Register for Good Practices,《公约》第18条)则少有问津者。负责审议《代表作》提名的附属机构(the Subsidiary Body)则强调其工作量非常繁重,并且提议对《操作指南》进行修订,以期在将来形成一个更易于管理的工作量。
委员会认为,寻找适当的解决办法非常重要,也非常急迫,以利在2010年6月的政府间委员会大会上予以采纳。为此,基于第一个实施周期的经验,创建一个面向所有缔约国的政府间工作组,旨在反思可能带来的若干改进。
继委员会在阿布扎比工作间隙召开的两次会议,另两个政府间工作组会议将于5月21日(第11会议室,上午10:00- 13:00/下午13:00-18:00)和2010年6月21日分别召开。
会议文件 DOCUMENTS
• 会议议程Agenda:
• [主要议题:围绕修订《操作指南》的若干提议展开辩论
Debate on the proposals of amendments to the Operational Directives]
• ITH/10/5.COM 3.WG/1: English|French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4次会议(2009年9月28日至10月2日,阿布扎比)记录综述草案之摘录(Excerpts of the draft summary records of the fourth session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28 September to 2 October 2009, Abu Dhabi)
ITH/10/5.COM 3.WG/2: English|French
• 2010年3月15日专家会议报告与记录综述(Report and summary records of the expert meeting of 15 March 2010)
• ITH/10/5.COM 3.WG/3: English|French
• 有关修订实施《公约》之《操作指南》的若干提议(Proposal of amendments to the Operational Directiv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vention)
• ITH/10/5.COM 3.WG/4: English|French
文件网址:
http://www.unesco.org/culture/ich/index.php?meeting_id=00131#meet_00131
(以上文字译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网站)
附:三类名录的提名、编辑、更新和公布
【说明】这次会议将讨论《公约》规定的“三类名录”及第一个实施周期中出现的“不平衡”问题。尤其是第三类──“实践范例”,我国尚未申报过,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
《公约》相关规定:
Ⅳ.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十六条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1.为了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从尊重文化多样性的角度促进对话,委员会应根据有关缔约国的提名编辑、更新和公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委员会拟订有关编辑、更新和公布此代表作名录的标准并提交大会批准。
第十七条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为了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委员会编辑、更新和公布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根据有关缔约国的要求将此类遗产列入该名录。
2.委员会拟订有关编辑、更新和公布此名录的标准并提交大会批准。
3.委员会在极其紧急的情况(其具体标准由大会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加以批准)下,可与有关缔约国协商将有关的遗产列入第1段所提之名录。
第十八条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计划、项目和活动
1.在缔约国提名的基础上,委员会根据其制定的、大会批准的标准,兼顾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定期遴选并宣传其认为最能体现本公约原则和目标的国家、分地区或地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计划、项目和活动。
2.为此,委员会接受、审议和批准缔约国提交的关于要求国际援助拟订此类提名的申请。
3.委员会按照它确定的方式,配合这些计划、项目和活动的实施,随时推广有关经验。
──摘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下面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拍的几张照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低调的建筑和并不显眼的标志
会议前代表团在与我国常驻教科文机构的文化代表(左一)交谈
会议中
中国代表团
我旁边是文化部外联局的文化官员:漂亮、能干的MM
中国代表团的位置本来按字母音序安排在第3排,
但我们算是人比较多的一个团,会前调整到后排,坐在一起以便讨论。
目前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国家有126个;
这次会议共有80多个国家派代表参加。
大楼内的艺术品和传统工艺品都非常漂亮
会后抓紧时间拍了几张照片
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前文化项目官员木卡拉意外相遇
代表团与我国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使级副代表(左二)和大使(右四)合影
(远处的金顶建筑是拿破仑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