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研究:问题讨论二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0-24 23:48:55 / 个人分类:问题讨论

对话与讨论

 关于仪式研究几个值得注意的人及其著作

邓启耀 

 

 格兰姆斯

加拿大仪式学家格兰姆斯(Grimes)从发生学(abiogenesis)角度对仪式行为起源的探讨。格兰姆斯的《仪式研究的起点》(Beginnings in Ritual Studies)。仪式的六种类型:(1)仪式化 (Ritualization )。(2)礼仪 (Decorum)。(3)典礼 (Ceremony)。(4)巫术 (Magic)。(5)礼拜 (Liturgy)。(6)庆典 (Celebration)。 

 涂尔干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The Elementary Forms of Religious Life)关于仪式社会功能的看法,比如用“宗教力”或“集体力量”分析仪式的功能。 

拉德克利夫-布朗

英国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A. R. Radciliffe-Brown)的《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Structure and Function in Primitive Society)。他关于仪式社会功能的理论,是把人类社会看成一个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的“有机体”,通过分析这个“有机体”的结构机能,把仪式的功能归结在建立和维持社会结构的正常秩序上。 

格尔兹

美国人类学家格尔兹(Clifford Geertz)把仪式称作是一种“文化表演”(cultural performances),把宗教仪式看作是宗教表演,并从仪式的表演解释了仪式表现宗教和塑造信仰的实质。他将仪式行为和社会结构的探讨转移到对象征符号、意义和思维的文化分析方面。

 盖内普

德国出生的人类学家阿劳德‧凡‧盖内普(Arnold Van Gennep)关于“过渡仪式”(rites of passage)的论述,如仪式过程三阶段论,即:隔离(separation)阶段、阈限(liminal)或转换(transition)阶段、重整(reintegration)阶段。

 特纳

人类学英国曼城学派代表人物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的《仪式的过程:结构与反结构》(The Ritual Process: Structure and Anti-Structure)。仪式是一种处于稳定结构交界处的“反结构”(anti-structure)现象,仪式过程就是对仪式前和仪式后两个稳定状态的转换过程。 特纳关于仪式过程“阈限期”(liminal phase)的看法。  

200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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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问题讨论 学者 仪式研究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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