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冰: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的衡量标准(1)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4-20 23:24:46 / 精华(1)
- 文件版本: V1.0
- 开发商: 本站原创
- 文件来源: 作者提供
- 界面语言: 简体中文
- 授权方式: 本站共享
- 运行平台: Win9X/Win2000/WinXP
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的衡量标准
—以祭孔大典为例
王霄冰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无形”、“动态”的精神产品,在衡量其本真性时,应从其基本的性质、结构、形态和功能出发,找出一个作为保护依据的“本生态”。本文以祭孔大典为例,从其文本表述、仪式展演和典籍记录三个方面,探寻其本真形态与基本结构。并针对当事人对文化事象的本真性往往做出带有主观色彩的诠释的现象,提出了应由持客观立场的专家学者参与确立本真性衡量标准的观点。在非遗保护运动中专家学者的角色,应是积极的建议者、善意的批评者和严格的监督者。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真性 祭孔大典 释奠礼 丁祭礼 孔庙
(原载《文化遗产》2010年第4期。)
一、问题的提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精神产品,正如很多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带有“无形”和“动态”的特点。中山大学宋俊华曾撰文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带有“无形性”、“活态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民俗学家贺学君也用“活态性”、“民间性”、“生活性”和“生态性”来形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正因为此,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教育背景下的人们,往往会对同一种文化遗产做出不同的诠释,以至于引发出对于被保护的文化遗产的“本真性”(authencity,又译“原真性”)的质疑。
文化事象的本真性是一种难以确认的存在。这不仅因为其中涉及到太多抽象的和动态的因素,如时间、记忆、象征、表达、审美、认同等等,而且还因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某一特定群体对于本真性的探求本身,也可能基于某种特殊的价值取向,从而染上主观臆想的色彩。例如在18世纪中后期德国民俗学的萌芽时期,对于所谓本真的民族文化的追求,就带有明显的浪漫主义特征。在今天的德国民俗学家看来,那个时代德国知识分子对于本真性的强调,反而容易导致适得其反的非真实性。
尽管如此,本真性仍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所不可回避的一个关键点。既谈保护,就必须有一个原本的参照体系,否则就会失去具体的保护目标和对象。为此,本真性也就成了世界遗产委员会所特别强调的重要保护原则之一。不过学者们也注意到了,本真性原则在适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在内容上也更为丰富,在操作和实施上更为复杂,诸多相关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一些学者就此提出了富有创见性的理论和观点。如宋俊华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生态”和“衍生态”的理论,认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而动态的生命之河中,存在一种让其成为自身的相对稳定的东西。这种东西从内看是本质,从外看是属性,二者与时空环境的综合生态,就是决定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质的生态,称为本生态。”而衍生态则是“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和创造的结果。”
民俗学家刘魁立则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进过程,比喻为一条“由一个端点向另外一个端点延伸的”直线。在历时的演进中,一方面,“由于事象自身各种因素的消长、变化,这条线或粗或细地变化着”,另一方面,它“总要不断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这条直线在现实中呈现出来的确是一条曲线。”为此,他把本真性定义为“一事物仍然是它自身的那种专有属性,是衡量一种事物不是他种事物或者蜕变、转化为他种事物的一种规定性尺度。”“构成本真性的基本要素是该事象的基本性质、基本结构、基本功能、基本形态和作为主体的个人、社群、族群对该事象的价值评估。”
问题是,具体到每种文化事象时,它的基本性质、结构、功能和形态或曰本生态怎样才能得到确认?本真性的阐释权,究竟掌握在谁的手中?其衡量标准又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以下笔者将以“祭孔大典”为例,通过对其文本表述、仪式展演和文献记载的分析,试图对以上问题做出回答。
二、“祭孔大典”的文本表述
“祭孔大典”由山东省曲阜市申报,于2006年被列入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Ⅹ—35,类别:民俗。该项目的申报文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上没有公布,以下是该网对于此项遗产的简要介绍:
祭孔大典是山东省曲阜专门祭祀孔子的大型庙堂乐舞活动,亦称“丁祭乐舞”或“大成乐舞”,是集乐、歌、舞、礼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表演形式,于每年阴历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诞辰时举行。现在的祭孔大典从9月26日持续到10月10日。
祭孔活动可追溯到公元前478年,孔子卒后第二年,鲁哀公将孔子故宅辟为寿堂祭祀孔子。汉高祖刘邦过鲁,以“太牢”祭祀孔子,开历代帝王祭孔之先河。随着历代帝王的褒赠加封,祭典仪式日臻隆重恢弘,礼器、乐器、乐章、舞谱等也多由皇帝钦定颁行。历代帝王或亲临主祭,或遣官代祭,或便道拜谒,总计达196次。清朝仅乾隆皇帝一人就先后8次亲临曲阜拜谒孔子。民国政府明令全国祭孔,其程序和礼仪做了较大变动,献爵改为献花圈,古典祭服改为长袍马褂,跪拜改为鞠躬礼。1986年,沉寂了半个世纪的祭孔大典经曲阜市文化部门挖掘整理,在当年的“孔子故里游”开幕式上得以重现。
祭孔大典主要包括乐、歌、舞、礼四种形式,乐、歌、舞都是紧紧围绕礼仪而进行的,所有礼仪要求“必丰、必洁、必诚、必敬”。大典用音乐、舞蹈等集中表现了儒家思想文化,体现了艺术形式与政治内容的高度统一,形象地阐释了孔子学说中“礼”的涵义,表达了“仁者爱人”、“以礼立人”的思想,具有较强的思想亲和力、精神凝聚力和艺术感染力,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和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凝聚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作用。
这段文字在表述上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把祭孔大典定义为“大型庙堂乐舞活动”,并直接等同于“丁祭乐舞”或“大成乐舞”,实际上忽略了它作为整套仪式的存在价值。包括祭孔大典这一名称,也是现代人的新创。祭孔仪式在历史上的正式名称是“释奠礼”或“丁祭礼”。前者语出《礼记·文王世子》:“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意指祭祀先师的仪式。据考证,以祭祀先师先圣的“释奠礼”来祭祀孔子的基本模式在隋唐时期形成,在唐代有中祀和小祀两个级别,在皇太子、中央官学和州县官学三个层次上进行。此后直到明清时期,“释奠”一词都被沿用,并且流传到了日本和朝鲜半岛。像今天由韩国人发起的专门研究祭孔礼仪的学会,就被称为“国际释奠学会”。另自隋唐以后,各地孔庙祭祀孔子的仪式一般都在每年春秋两季或一年四季第二个月的第一个丁日举行,故而又称为“丁祭礼”。关于丁祭的意义,儒者的解释不尽相同,其中流传较广的说法是:“先师孔子,每岁春秋仲月上丁日祭之。其月用仲,以四时之正也。其日用丁,取阴火文明之象也。”丁祭礼并不只限于曲阜的孔庙,而是在各地文庙都有举行。它有一整套的仪式规程,“丁祭乐舞”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至于在阴历的八月二十七日所谓孔子的“生日”纪念孔子,这是到了清代以后才有的事。据文献记载,在雍正和乾隆时期,皇帝曾下令百官在孔子诞辰日实行斋戒,但并无专门的祀典。把孔子的生日作为“圣诞日”来庆祝,实际上是民国初年康有为、陈焕章等创导的“孔教会”的发明。文中所说的9月6日至10月10日的当代活动,确切地讲并不是指的祭孔大典,而是包括文化、旅游和经济贸易活动在内的“孔子文化节”。
当然,笔者研究该文本的用意,并非是为了纠缠于这些表述上的问题,而是为了探求祭孔大典的应然形态。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该遗产承载主体的心目中,“祭孔大典”在礼仪细节方面(包括祭服、敬献和行礼方式等)虽具有一定的可改变性,但以下的元素是必不可少的:
1.孔子的诞辰纪念(基本性质);
2.以“太牢”为祭品(基本结构之一);
3.按照民国以来的传统,改献爵为献花圈,改跪拜为鞠躬礼(基本结构之二);
4.“祭孔乐舞”(基本结构之三);
5.宣传儒家思想(基本功能之一);
6.艺术和政治的高度统一(基本形态);
7.具有教化民众的社会功能(基本功能之二)。
收藏
分享给好友
推荐到圈子
管理
举报
TAG:
本真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
祭孔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