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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洋]简论社区心态史在民族/民俗志中的地位(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9-08 22:36:19 / 个人分类:张海洋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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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重建有神的社区

――简论社区心态史在民族/民俗志中的地位(下)

张海洋

    但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恰恰是一种相反的现象:由于现代社会通过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功,所以自我恶性膨胀,觉得自己就能满足人的一切需求,因此它就开始理直气壮地传统铲除社区。与此相比,只会讲究道德礼让和团结互惠的社区则在社会的扩张节节败退,近乎土崩瓦解。

    社会铲除社区的利器是通过现代教育体系向青少年灌输唯物论。唯物论最明确的表述就是恩格斯说的人类社会两种生产。用两种生产的尺度来衡量,传统社区的文化生产者,包括维护社区传统秩序的家族和村社头人,包括维护道德和提供精神关怀的宗教从业者如和尚、喇嘛、阿訇、道士、巫师、萨满等等,都既不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也不从事人口的生产。两种生产都不从事的人当然就是寄生虫。于是我们就理直气壮地铲除他们。

    但是铲除了他们就等于铲除了社区文化的生产者和维护者,也就等于铲除了为我们这个社会生产集体价值、维护传统规范的机制。结果,我们当前的社会就面临着大家都能感受到的一系列困境:养老的困境、育儿的困境、生态环境的困境、还有发展的悖论、权力的腐败、信任危机和公共卫生难题等等。我们敢说,没有社区文化的重建,没有社区权益的维护,没有一种能跟官府和商家进行公开和公平博弈的机制,我们的社会就不会有长期互惠的意识和相互信任的机制。没有这样的意识和机制,社会就不能和谐,发展就不可持续。

    那么如何重建社区?我们做田野工作写民族/民俗志的人就要思考。我自己思考良久,觉得最好还是从反思西方唯物论的弊端,恢复中国文化的人文价值,重建有神的社区入手。那么我们在做调查研究和写民族/民俗志时,就有一个理解、把握、呈现我们目标社区群体里的心态,即社区之神的命题。用“有神的社区”这个标准来衡量,现代城市里的居民小区,甚至居委会都只能算是社会,甚至是维持会,而不有算是社区。它们只有法理社会的法律法规,而没有社区的之神和与之相应的礼俗和仪式来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神在哪里?就在杜尔干讲的集体良知里,就在是费孝通晚年要拓展的社会学视野里,就在活人的道德良心和他们的终极关怀里,就在我们要研究的民间礼俗中。

    这种神要由我们做民族学、民俗人类学的人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和体验,再通过我们用互惠来体现。谁跟谁互惠?除了人跟人,男人跟女人,我们跟目标社区的人,特别是年轻人跟老年人之外,更重要的是人跟神、人跟自然、人跟祖先的互惠。这就是我前面讲的活人与死人和谐的意思。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志民俗志要写的东西。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就是社区的心态史。如果一定要找个模板,那我说张承志老师的《心灵史》或许能当此任。

    我原来想按顺序是接着铁梁兄的发言讲,顺便接接他的话碴儿。铁梁兄最近写了三本北京各区的民俗志。我觉得那里面也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总之是关心活人,或者关心历史遗迹较多,但没有注意各地的人怎样对待死人,包括人死了怎么发丧,怎么埋?埋了之后还有什么习俗?这些习俗又对活人的行为和心态有些什么影响?我今年国庆节刚在京族地方做过的几天调查,从中得到的启示是:这个社会活人都是平等的,因而谁都可以不听谁的。但在死人面前,事情就不一样。现代人平常都忙,总有不回家看老人的借口。但碰上一个跟死人、跟神明有关的节日,例如清明节,大家要去上坟,那我们再忙也要去。大家都这么想,大家都去,那仪式就办成了,社区共同体就有了精神。有了这个东西,老人也有了盼头儿,小孩也得到了慎终追远的教育,一些世俗的交往、娱乐和功利也能在那里办成,大家的心情都好了,生活也有了意义。就是文化的功能。我是从农村来的。我们那儿村子里讲“人老是个宝,家里有老人吉祥”。后来离家念书,就再看不出老年人除了给年轻人累赘之外,还有什么宝处。现在城里人,包括各位在内可能也都是这么想吧?但教过这么多年书,接触这么多学生之后,我倒是有了一个体验:身边有老人,由老人带大,伺候过老人的孩子,他比那些只有父母没有老辈人的孩子更懂事儿,更会体贴人,因而更省心也更好教。现在我们都感到教书这活儿会越来越难干,越干越没有意思,那原因是我们的学生当中,没跟老人生活过的城里孩子,因而不懂人事儿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了。就凭这一点,我们也得把民族志民俗志里加上有神的社区这个内容吧。

    但铁梁兄毕竟还是有眼光。他写宣武区那一卷,讲到会馆时就写到了这些来自外地客死京城的寓客由会馆乡党安排安葬的事儿。这些外地人都是离开社区奔着城市社会的机会来的。但在城里,他们按籍贯形成会馆。乡党们平常在一起活动。一旦发生意外死亡,没人照顾后事时,会馆就会给他安排。这样的会馆就是一个精神社区,它对活人就有内聚力。

    人死后在不在一起,对于活着的人之间的互惠行动也大有影响,因而对培育社区共同体的精神也是很重要的。大家都知道少数民族比汉人能团结。回族比别的少数民族更能团结。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共同应对生活压力。但回族活着有清真寺,死后有公墓。大家平时虽然也是天南地北地忙,但在精神上死生都是在一起的。我这样讲曾经遇到学生挑战。他们说藏人、蒙古人死后不埋在一起,他们的共同意识也很强啊。我说,他们是信萨满教和藏传佛教的。他们相信人死后,灵魂会升到长生天去。那时大家还是会聚在一起,因而还是处在一个精神共同体里的。有了这个精神保障,大家平时自然就能多一层相互之间的信任和善待。这是少数民族给我们今天的文化建设提供的一条重要启示。

    回想我们中国内地农村,至少还有七八亿农民。按每人活100岁来算,一年也应该有1%即大几百万人死亡吧?按照国家现在的土地制度,这大几百万人除非埋在家庭责任田里面,否则埋哪儿都是犯法。埋责任田里可以得个30-50年不变的稳当。埋其他地方,那就没有合法性,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长远保障。照这样想下去,咱们这个现代社会也算得上是一个“野鬼的时代”了。如果一个社会连死人都没有尊严,那么老人怎么会有?如果老人没有?我们又怎么会有?大家都没有想要的尊严,你怎么指望他们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民德不厚,怎么会不弄出很多社会问题来?

    现在大家都在讲人权,特别是弱势群体与少数人的权益。我说如果我们不由社区做主,还给农村的死人一些权益和尊严,我们就不会有真正的精神的社区。没有这样的精神共同体,农民就没有跟现代国家和公司等法人团体博弈的机制。没有这种机制,就培养不出社会的集体良知和普通人性。没有普通的人性,活人的人权就没有了根基。我想从费尔巴哈、马克思、滕尼斯、杜尔干、韦伯、马塞尔"莫斯到中国的费孝通等等,他们关心的问题都是一个;即怎么通过集体良知和精神关怀来达到互信和互惠,怎样通过互信互惠来强化社区和社会之间的平衡,进而实现人类的和谐和可持续的发展。

    我们的田野工作报告,无论你叫它民族志、民俗志还是文化志,都应该写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应该说这个问题一直就摆在那里,但我们认识不到,看不出来。我们做研究的人在学问圈里修行这么多年,一辈子都快过去了,却连这么大一个问题都看不出来。这只能说明我们脑子也被时代同化,也变得很唯物主义了。我们虽然号称学者,关心的也不外乎是形、色、权、钱、利之类的东西,而不大关心人类生命生活的价值和精神需求了。如果没有这个关怀,你说你把书读得再多再好,把理论方法和技术工具磨砺得再锋利剔透,它除了堆砌材料制印垃圾污染环境挤占空间之外,还能有什么用呢?这才是我们今天应该开会研讨和反思的问题。一旦有了这个意识,我们凭着现有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工具,就能做出不亚于外国学者的学术产品出来。那就是中国的创新,就是国家的软实力了。

    我最后想法,大家也别太悲观。中国毕竟在前进。改革开放之初,大家都信物质生产和体力劳动。邓小平振臂一呼,说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知识分子也是劳动者。中国一下了思想解放,变得像今天这样富强起来。如果说当时的社会命题是穷则思变,那么今天我们的社会命题就应该是富而好礼了。在这个命题的要求下,我们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世界,重建有神有社区的目标,能不能先把人文研究的特殊性放下来,先说一句包括宗教、民俗在内的文化也是生产力,从事这些文化的生产和管理维护的人也是劳动者呢?谢谢铁良兄和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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