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主持人开场语
文化遗产保护的冯骥才就提出:希望我国也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确定一个“文化遗产日”。而在2004年和2005年的两会上,冯骥才又提出这一建议,并提交了《关于建议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提案》。2005年7月,郑孝燮等11名专家学者联名致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倡议我国设立“文化遗产日”。2005年12月,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我国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里,我们就请冯骥才讲讲文化遗产日的意义。
宫苏艺、王燕琦(本报记者):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一直关注中国当代作家、画家。其作品题材广泛,形式多样,已出版各种作品集近百种。其中《啊》、《雕花烟斗》、《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神鞭》、《三寸金莲》、《珍珠鸟》和《俗世奇人》等均获全国文学奖。近10年来,他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民间文化抢救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因而被评为“2003年度十大杰出文化人物”、“2005年度推动中国城市现代化进程十大人物”,现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小说学会学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并任国际民间艺术组织(IOV)副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副主席和全国政协常委等职。
▲冯骥才,1942年生于天津,浙江宁波人,
大家好,非常感谢光明日报邀请我作演讲。
今天的话题前两天在国家图书馆也讲过。但不是一种重复,而是表明它十分重要。这是在我国首次文化遗产日里必须面对的话题,也是关切当代中国社会不能绕开的带着压力的话题。我先从设立遗产日的背景说起。
人类的遗产观是怎样形成的
遗产是个古老的词汇。它的原始概念是先辈留下的财产。在这种传统的遗产观中,遗产只是一种私有的物质财富。
进入19世纪中期以来,遗产的内涵悄悄地发生了变化。
开始有人把祖先留下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共财物视作遗产。这是另一层意义上的遗产,就是文化遗产。它是一种公共的、精神性质的财富,需要人们共同热爱,世代传承。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这种崭新的遗产观的产生,缘于整个人类文明的转型。
人类的文明由远古到今天,一共经过两次“转型”。一次是由渔猎文明转为农耕文明。在中国,差不多是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时期。在那时人类不可能懂得遗产的保护,所以渔猎文明荡然无存。再一次就是近一个世纪——农耕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化。在文明转型期间,新旧事物的更迭非常无情。而且人们不是很快就能看到正在逝去的事物内在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遗产的消亡正是在这种“物换星移”的时候。因此说,谁提早认识到遗产的价值,谁就能将珍贵的遗产留住。迷人而沉甸甸的巴黎和罗马就是靠着一种前瞻性的眼光才得以保存下来的。
最先和最鲜明地表达出这种新的遗产观的是法国作家雨果。他在那篇著名的《向文物的破坏者宣战》中,用激愤的语言斥责当时大肆破坏法国城市历史的人,昂首挺胸地捍卫着法兰西的历史文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他说要“为名胜古迹制定一项法律。为艺术立法,为法兰西的民族性立法,为怀念立法,为大教堂立法,为人类智慧最伟大的作品立法,为我们父辈集体的成果立法,为被毁坏后无法弥补的事物立法,为一个国家前途之外最神圣的东西立法……”
这段话写于1832年。法国正处于工业化发端之际。他的文化敏感和文化责任,令我们惊讶,也令我们钦佩和感动;这篇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具有先觉性和超前性的文章,竟然把新的遗产观说得如此明明白白。
历史地看,新的遗产观最初总是被一些有识之士顽强地表达着。由于这些人不屈不挠的努力,逐渐得到广泛的认同,然后形成了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法国的第一部《历史建筑法案》就是作家梅里美努力促成的。到了20世纪初,英国、意大利、法国、日本、韩国等国陆续有了一些范畴不同的遗产保护法。
到了上世纪70年代,随着全球现代化的加剧,文化遗产在世界各地普遍受到惨重的摧毁。这促使新的遗产观被广泛地接受。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在《法国对遗产的认识过程》中说:“在过去20年(他指20世纪后半期),遗产的概念已经扩大,发生了变化。旧的概念把遗产认定为父母传给子女的财物,新近的概念被认为是社会的整体继承物。”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世界遗产公约》和《各国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建议案》。这表明人类在遗产观上已形成共识。共同而自觉的遗产保护就开始了。
然而,对事物认识的过程总是一步步的。1972年联合国的《世界遗产公约》主要是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时,人类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认识还不完整,只看到了遗产的物质性一半,还没有看到另一半非物质的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静态的,是实体。比如文物器物、经典古籍、大文化遗址、重要的历史建筑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广泛得多,但常常看不见也摸不着。这中间包括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技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