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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木兰传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发布: 2009-10-21 21:28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大河商丘网 | 查看: 922次

Me a$iy8xj;CR  “2008年商丘市十件文化大事”评选结果近日揭晓,经过公众投票和活动组委会评审,我县推荐的“虞城县木兰传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榜上有名。民俗学博客-Folklore Blogsn/J Omu;E au F6u#B

EN,f&\4M4|8E  为充分反映全市文化建设取得的新成就,进一步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市委宣传部、商丘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局等单位联合主办了“2008年商丘十件文化大事”评选活动。活动开始后,县委宣传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相关单位会议,学习研究活动方案、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经过认真筛选,将“虞城县木兰传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作为候选事件,推荐上报组委会,明确专人负责,分工进行宣传发动、组织推荐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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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T$mv#vsiJ  我县关于巾帼英雄花木兰生平事迹的史料和传说代代流传。近年来,我县以“保护和弘扬历史文化,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查阅史料、寻访座谈、基层调研等方式,准确详尽地收集木兰民间传说,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申报。经专家评审,“虞城县木兰传说”继2007年3月被列入河南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后,在2008年6月又被国务院确认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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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eb1hnK\l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段云泉强调,要以商丘十件文化大事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推介木兰文化,展示我县保护、挖掘特色文化的成就,提升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和关注度,充分发挥木兰文化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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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推荐和参评工作,按照领导要求,县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参加商丘十件文化大事评选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广大干群利用信件和网络参与投票活动,全县共组织有效选票10000张,网上投票3000多张。综合选票结果,经组委会审议,“虞城县被授予中国木兰之乡称号”被确定为“2008年商丘十件文化大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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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2008年 传说 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 虞城县 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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