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媒体报道|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政策·法律·法规·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律·法规·

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文化部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1-02 | 点击数:26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尽职尽责,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进一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文化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二、评选范围

  (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单位、基层文化行政部门等。

  (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相关基层工作人员、学者等。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勤政廉政,科学管理,作风优良,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2.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整理、抢救、保护、传承、发展、科研、培训、宣传、展演等方面成绩显著,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3.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5年以上。

  (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社会形象良好。

  2.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整理、抢救、保护、传承、发展、科研、培训、宣传、展演等方面成绩突出。

  3.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5年以上。

  四、推荐程序

  (一)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文化部成立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行政部门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地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各省(区、市)可差额推荐以下对象:推荐1至2个先进集体和2至3名先进个人(其中至少包括2名代表性传承人)并按推荐顺序排列;并可另推荐本地参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不少于3年,且完成各类研培班不少于6期的高校的项目负责人,每个高校限1名。中央有关媒体可各报送1个先进集体。

  (二)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三)各省级单位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向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初审推荐材料。

  (四)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反馈各省级单位。

  (五)省级单位在本地区范围内对正式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推荐材料。

  (六)中央有关媒体在本单位公示后,向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进行,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要将推荐的先进个人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代表性传承人倾斜,向基层单位和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干部所占先进个人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推荐对象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附件5);推荐企业负责人应当注重考察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

  (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

  1.初审材料请于2018年2月1日之前报送。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推荐对象主要事迹。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先进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正式推荐材料请于2018年3月16日之前报送。材料包括:正式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反映本单位工作不同内容的6寸彩色照片4张;推荐的先进个人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并在推荐审批表上粘贴,同时附反映工作内容的5寸彩色照片1张。

  请各单位在报送正式推荐材料的同时,分别整理推荐一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材料,要求内容详实,符合实际,有说服力。

  3.上述材料纸质版均用A4纸上报,一式5份。所有上报材料(包括照片)同时报送电子版,并请注明单位、姓名。所用表格可到文化部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mcprc.gov.cn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

  七、联系方式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联系人:李晓松  杨晓辉

  联系电话:(010)59881348 59881108

  传真:(010)59881108

  电子邮箱:feiyisi mcp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媒体)

  3.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4.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高校)

  5.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6.推荐对象汇总表

  文化部

  2017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文化部官网 2017年12月29日
【本文责编:程浩芯】

上一条: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下一条: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相关链接
·新书发布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经验》·[王晨阳]非遗成都论坛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程瑶]从饮食技艺到粮食安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中国实践及其路径选择·[马千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合作路径与中国方案
·[孟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动物伦理:以法律间张力重塑部门联动机制·[王心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故事传统的公共化
·[程瑶]饮食方式与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之反思·[杨利慧]“将社区的声音带到最前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参与的多重实践模式
·[程瑶]转危为机:紧急情况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活用·[林继富]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本方向与问题导向
·[王娜]关于威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欧静]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新探索
·[马桂纯]民族博物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康丽]概念张力与学术自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学科建设的思考
·[东主才让]做好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讨·[程瑶]浅析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贯通
·[程瑶]城市环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邓启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多重真实、多维整体与多脉传承
·[毛巧晖]记录与保管: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赜·[李向振]作为文化事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外价值实现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3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