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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资讯】辽宁大学文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研招资讯】辽宁大学文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辽宁大学文学院2017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文学院招生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透明进行,现将辽宁大学文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复试流程作如下说明:

一、复试原则:
  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考试按照复试成绩确定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成绩(30分)+专业考试成绩(70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卷面100分)×0.4+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0分)×0.6;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本专业大学两门主干课程。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3.①第一志愿报考且进入本专业复试的考生与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分别排序;②各复试批次之间分别排序。③生源充足及接收调剂专业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120%;
  4.复试全程录像,复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3月29日(周三)-30日(周四)
  2.复试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三、复试前各项准备工作:
  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复试表格,包括《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记录》(一式1份)、《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外语听力、口语复试记录》(一式1份)、《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表》(一式1份)。依复试秘书安排,填写好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考生本人自我情况的说明等事项(可打印也可手填),《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表》由复试考核小组填写。所有表格均限填写在一页内,不得改变格式;考生可提前准备能够体现科研能力的成果材料,进入复试考场参加复试前交复试秘书。

四、资格审查:
  时间:3月29日(周三)上午8:00-10:00
  地点:研究生院(博远楼)一楼大厅。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4.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各复试组审查。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考生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迟在复试报到前向培养单位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后提交,不予承认。
  6.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体检:
  1.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2:30-14:00
  2.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校医院
  3.交费:60元体检费
  4.携带证件: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5.注意: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做空腹准备。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自觉将个人信息填写清楚,并贴上照片,并携带身份证。将两张粘贴信息填写好,并分别粘贴到两个试管上,由上往下粘贴。如条件允许,请事先准备好尿样,放置在其中一个试管内,待查。
  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6.如果体检过程与其他环节冲突,请遵照文学院负责人调度安排。

六、心理测试:
  1.时间:3月29日 12:00-13:00
  2.注意事项:以题卡方式进行测试,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或水性笔、准考证。



  七、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
  1.时间:3月29日(周三)下午(13:30-16:30)
  2.测试内容:由口语和听力测试构成。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八、专业课笔试:
  1.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1:00)
  2.测试内容:2小时,卷面满分100分,占复试专业课成绩的40%,民俗学、中文等专业考核专业知识;
  艺术设计专业考手绘招贴设计,请考生自带绘画工具(颜料工具不限)。



  九、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政治考核:3月30日
  1.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为全面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学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考核与综合素质面试同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成绩发布:
  3月31日9:00点后文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届时请考生登录辽宁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

十一、其他说明:
  1.该复试方案中个别时间或有微调,以现场调度为准。
  2.复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7级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非定向录取考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定向培养协议请到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辽宁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来源:辽宁大学文学院官网
链接:http://chinese.lnu.edu.cn/info/news/editor_show/753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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