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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先行的文化决定论:评米德《萨摩亚人的成年》

理论先行的文化决定论:评米德《萨摩亚人的成年》

理论先行的文化决定论:评米德《萨摩亚人的成年》(来自人类学在线论坛)

沈德康/文



按:笔者写作此文旨在作为一个初学者而概述、练笔,深知《萨》一书早被学术界批翻,不成熟之观点望指教。字数所限,完全版本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67e4a80100f5t9.html




摘要:《萨摩亚人的成年》是美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人类学中“文化与人格”研究的代表作之一,作者米德在对生活于萨摩亚与美国的青春期少女的比较之后,认为这两个社会文化的差异是导致两地青春期少女不同适应效果的原因。本文试通过对米德式文化决定论的分析揭示其结论的牵强、夸张与理论先行的症结,最后从权力、生活过程等角度对全书内容作一简约概述。
关键词:文化决定论  文化与人格


马林诺夫斯基曾说:“做研究不能主题先行,但问题永远是为有理论准备的人而准备的”(Marlinowski 1922:3)。作为现代人类学的奠基人,马林诺夫斯基确立了以“田野参与调查”为基础并以“民族志”的写作为目标的方法论,结束了十九世纪以来由“摇椅上的人类学家”开创的古典人类学,使人类学真正走上了现代意义上的科学道路。参与调查的方法所获得的一切材料都基于“我”在现场目睹(I witness),对事实的叙述都基于对社会或文化的整体观,丰富了材料的种类,使研究具有了更多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而玛格丽特·米德,作为美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文化与人格”研究中的主要代表之一,以萨摩亚为田野,在九个月的参与观察后得出“美国青年在青春期的适应不顺只是美国文化的原因”的结论。笔者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夸大了文化的决定作用,并在对两地文化的比较中为了符合夸大的“文化决定论”,所用的材料以及表述都显得有些牵强。笔者认为,有理论准备有扎实的田野工作固然不错,但是,正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言,科学的研究不能容忍主题先行。

米德生于1901年,《萨摩亚人的成年》一书作为心理人类学的奠基之作,米德不无自负地称道“这是一部没有借助使外行不懂使同行迷惑的所谓学术手段写成的作品”。《萨摩亚人的成年》为米德赢得了世界声誉,她一度被称为“世界祖母”。米德与露丝·本尼迪克特齐名,都是“文化与人格”研究的代表人物,且都是美国人类学奠基人弗兰茨·博厄斯(Franz Boas)的学生。博厄斯的代表作是《原始人的心智》,其思想精粹即:通过理解“他者”来审视自我。其思想内核是对种族主义的极端厌恶。博厄斯是从德国流亡到美国的犹太裔人类学家,对法西斯的反犹主义深恶痛绝。在《原始人的心智》中,博厄斯从文化、古生物学等角度阐明了全人类是同一个物种(Species)这样一个现在看来简单但当时却谬误重重的事实。全人类属于同一个种族,但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文化,从这文化的意义上讲,不同的人群便构成了不同的民族(Ethos)。

所以,概言之,人类存在文化意义上的民族,但绝不存在生物学意义上在心智上都存在巨大差别的种族(Race)。即使不同的人群在生物学意义上有所差别,那也是表面的毫无实质意义的差别。譬如,黑人在非洲时是一种生活形式,然而当他们被贩卖到美洲后,他们以及他们的后代都会自然而然地融入美国社会,无论是在科学、艺术、经济、政治各个领域都可能做出和白人毫无二致的成绩。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种族的差异是没有的,即使有种族差异那也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文化,社会文化环境中的个人在任何文化类型中都无以避免地要被“涵化”(Enculturation)而成为那个特定类型社会中的一员。由此观之,博厄斯在反种族主义的过程中将文化(文化人类学中所用的“文化”一词往往是广义的文化,简言之,就是人在适应过程中所需的一切。)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任何一种思潮在发展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走向极端。文化固然重要,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社会事实都可以用大而笼统的文化来解释。然而,博厄斯显然有点过激了,他说,“以往我们归诸人性的东西,绝大多数不过是我们对于生活于其中的文明施加给自己的种种限制的一种反应。”这样的说法夸张而且逻辑不清,是将文化作为一张万能的狗皮膏药随意地透支使用。因为,在人的涵化之前,我们无论如何还必须承认人也是一个先天(nature)的存在。就后天(nurture)的涵化或者说人类文化并不能解释人的所有的问题。另外,理论先行的一般手段就是选择性地甚至不惜夸大、歪曲地使用材料来佐证理论的有效性。这是一种削足适履的做法。

米德的田野是萨摩亚群岛,是南太平洋的岛屿,离赤道13纬度,居住着棕色皮肤的波利尼西亚人。米德的调查对象是岛上三个村庄里的数十位青春期和青春期前后的萨摩亚女孩。调查内容即是在青春期中,这些女孩在萨摩亚文化中的适应效果。萨摩亚的一个村庄一般由三四十户(household)构成。他们的户不是现代文明社会中那种一般性的主要由双亲和子女组成的血亲家庭,而是由一二十人因血缘、婚姻、收养所构成的户。一般来说一户中的成员都是有亲缘关系的,但并非一定是那样。而且,同一户的人也可能散居在同一个村庄里的几处。根本上说,这样的户是一种严格的地理单位,也是一种经济单位。

使青少年骚动不安的青春期危机究竟归咎于青春期本身的特性还是归咎于文明?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青春期的叛逆表现如果是天然的(先天的因素所致),那么这样的叛逆就应该存在于所有社会。这样的推测是以人类种族(生物学意义上的)的一致性为前提的。如果不是先天所致,那就是后天“涵化”所致,是文化的原因。如果有的社会有青春期叛逆而有的社会没有,或者说程度迥异,那么,这只能是文化不同所引起的差异。而对于青春期叛逆已经成为社会问题的美国来说,那些不存在青春期叛逆现象或程度不强的人群的文化对美国人来说就具有借鉴意义。这就是《萨》一书的动机。

然而,笔者认为,青春期作为人心智由幼稚走向成熟的显著时期,生理变化必然伴随着显著的心理变化。青春期必然是一个紧张期,心理紧张是青年不可避免的,而不同的文化对不同的青少年人群所产生的影响是有限的。所以,并非米德所说“青春期中任何心理紧张都来自文化条件”。然而,米德又说,“这种(青春期)紧张存在于我们的文明本身,而不是存在于我们的孩子所经历的身体变化之中;在20世纪的美国,这种紧张既无夸张之嫌也无回避之策”。笔者认为,米德的说法完全忽略了人的生物性,夸大文化对人的生理反应的调节作用。某种程度上,米德的说法甚至不是夸大,而是完全把人当成了一架机器——一架被安装上“文化”的程序并完全受制于这个无所不能的程序的机器。另一个方面,为了说明萨摩亚文明与美国文明之差异而导致的适应差异,米德不惜夸大萨摩亚人在性活动中的自由性与随意性。米德写道,“(在萨摩亚)一切都使性本身成为一种目的而不是手段,性的价值就在于性行为本身,任何用性把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束缚在一起的企图都为萨摩亚人所鄙视”。由萨摩亚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的性自由,米德从中看到了萨摩亚少女“在青春期毫不紧张”并且“适应良好”的原因。但毫无疑问,这样的回答是夸张、牵强的。

米德在书中大肆渲染文化的相异性。她说,“萨摩亚人的教育方法和我们的(美国的)方法大相径庭”,又说,“即使像爱慕、恐惧和愤怒这类人类的基本情绪,也不能归咎于种族遗传或所谓共同的人性,它们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米德首先夸大了两地青春期少女适应效果的差异,而效果的差异必然需要更要有差异的文化来解释,于是,她有理所应当地夸大了文化的差异。但事实上,对于心理变化与生理变化如影随形的青春期,任何文化的解释都是无力的,因为青春期的不适应是必然的生理、心理反应,文化只能有限地调节而并非米德所说,把文化夸大成青春期不适应的根本原因。

除了对萨摩亚少女的青春期适应效果做了阐述之外,米德在本书中介绍了萨摩亚人的权力结构。在萨摩亚社会,有两种主要权力构造,一是制度性的政治权力,一是普遍的日常权力。

政治权力主要是由酋长和议事酋长组成最核心的政治组织“福努会”。最高统领者是大酋长。在制度性的权力层(政治权力),母系推选出“陶泊”,父系推举出头衔。“陶泊”由酋长的女儿或侄女充当,具有礼节上的崇高地位,作为每一户的代表参加对外交涉,某种程度也是全体妇女的崇拜偶像,代表贞洁。陶泊过着严格的处女生活,结婚之日往往要当着众人的面检验她是否贞洁,在众目睽睽之下举行“破处仪式”。陶泊总是嫁到另一个村庄去。此为贞洁崇拜制度。而有才干的男青年则被推举为“玛泰”,即进入权力圈。假如某青年被推为“玛泰”,那意味着他再也不能同原先的同伴自由而亲密的交往了,玛泰只能和玛泰交往。在此意义上,统治者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奴隶,是他所统治的奴隶的“奴隶”。因为当一个统治者,就有作为一个统治者的一整套制度和意识,不那样他就做不好统治者或者不像统治者,简单来说,有权力就有相应的责任,两者如影随形。而在政治权力圈的外围,则由是青年男子组成的非正式团体,是“村庄的中坚”,是生产、礼仪、战争的中坚,称“奥玛珈”。妇女们也会组织类似青年组织奥玛珈一样的组织,其中公主“陶泊”以及酋长的妻子“陶西”都具有尊贵的地位。但总的来说,女人的地位完全依赖丈夫所处的位置。

萨摩亚人的一般日常权力来源于年龄,年龄越大权力越大,年纪大的对年纪小的有一般的支配性。此为年龄权力制度。但在制度性权力的层面,比如大酋长(high chief),他的权力则是超越了其他所有因素,具有压倒性的优势。此外,亲缘关系的程度作为权力的来源是抵不上年龄的。还有婚姻状况,具体来说就是结婚与否对个人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多大影响。日常生产中任务的摊派是按个人能力来的,但能力是按年龄决定的。像蜜蜂一样,不同的年龄干不同的活,随着年龄的增加贡献越大,对年幼者的支配权也越大。对“年龄越大权力越大”的迷信笔者举下例来说明。萨摩亚人对一切都不强求也不执着,似乎认为什么都是合情合理的。他们最讨厌的就是“企图达到顶点”,即“自命不凡”,他们对之的批评是“装得比你的年龄都大”。由此可见“年龄——权力”制度对他们的影响之大。

除了萨摩亚人的权力状况,萨摩亚人的一生是这样度过的。在孩子出生之前,母亲就被男方送到女方家。第一个孩子必须生在母方的村子里。在去母方之时,男方必须准备充足的食物送到母方。当孩子出生后母亲带着孩子回男方家时,女方又准备相当的衣物送到男方。

生的是女孩,就把脐带用竹刀割断埋到能生产桑皮土布的构树下,以期女孩长大能编织劳作、勤俭持家;若是男孩,就把脐带扔进大海,以期他长大能出海打渔。孩子的实际年龄是不可考的,但相对年龄事关重大。正如前文所述,因为萨摩亚人群中的一般权力是以年龄的大小作为依据的。



参考书目:

《萨摩亚人的成年》,〔美〕玛格丽特·米德,商务印书馆,2008年11月
《原始人的心智》,〔美〕弗兰茨·博厄斯,商务印书馆,1988年1月
《西方人类学思潮十讲》,王铭铭,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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