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华夏精神之真味,开中华学术之新貌,传万世宝典之美文,继仁德大师之楷模,从空山细雨之逍遥。

对某县畲族文化发展的再讨论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6-11-18 20:09:03 / 个人分类:畲族

        我前段时间接连写了两篇针对某县以畲族文化发展为名,而采取“不恰当”政策性行为的批评文章,这在我的朋友圈中引发了一些小讨论,总结下来,不难发现,我的小伙伴们所针对的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的既存问题,而它们早已为大家所熟知,既”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文化出力,政治获益“和”问题来了,办法呢“。
        很多参与讨论的人认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是当下学术界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它的出现反映了一部分知识分子面对物欲冲击而做出的”无力回应“。对此,我并没有太多要说的,毕竟相较于一部分人,另一部分人对精神文明的需要依然赶不上对生存基础的需要。只不过,我们是否可以不加甄别地将所有文化因素都拿来进行经济开发,而如何进行开发,才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针对“文化出力,政治获益”的说法,现在也已得到不少学者的关注。其实,“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本身就有很大程度是由政府主导的,因此,地区经济的发展成果理当也有政府的功劳。然而,不加甄别地、仅为有用的选择模式则是政府及其包装伙伴所惯用的方法。所以,因文化开发而产生经济效益时,政府定会大力宣传,而当这种行为失利时,他们肯定隐而不出,甚至只能采取“喜新厌旧”的激进行为。更重要的是,如今的文化开发并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评价体系,更没有问题防范或规避措施,甚至连这方面的意识都没有。
        就前两篇文章所提到了那些文化开发行为,已经遇到了一些实际性的问题,比如县城居民在建筑立面设计上的政府依赖、相关设施建设引发的拆迁补偿问题、星级旅游风景区被降级、新建小区的滞销,以及开山截水引发的生态问题等。虽然是一个准贫困县,但她却能借助一个民族的优势,很容易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关注与巨额投入,不过,据我所知,除了政府的助力外,其他外来资源是相对较少的。而自习近平总书记于2008年针对浙江之发展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策略后,浙江,尤其是浙南山区的发展即在“生态模式”中铺展开来。可是,在我看来,某些地方并未真正“立足大山”以提升本土经济,而“文化生态”却在这场“自然生态”的经济战中成了不折不扣的“傀儡”。这不是我危言耸听,而是确确实实正在发生的事,这在我上两篇文章中早有表述。
        我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并不反对社会成员对民族文化的经济开发,毕竟文化本身就是适应民众之需要而存在的人类创造,如果它无法满足特定族群生活之所需,这类文化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而也就出现了众多随“滚滚长江”而“东逝”之“水”,成为博物馆为人欣赏的展品,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文化同其他自然元素一样,也有其发展规律,而这种规律就产生于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然而,这并不是说我对现在的文化开发都给予“点赞”,那是因为,很多产生于大众生活的文化元素并不具有完全的商业价值,甚至仅是出于民众心理的信仰所需,而那些以“慎终追远”为目的的神圣行为,则更不宜拿来开发了。然而,当下的旅游开发,却将这种以祭祀为目的的仪式活动视作一种舞台表演形式,这虽不是全然不可取的,但需要进行艺术化处理,否则建立在乡野语境的此类活动将丧失作为神圣所需的真实,成为物欲的附庸,而这也是为什么总有人说我们中国人是没有“信仰”的了(诚然,信仰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它不一定需要一个虚化的偶像,但这并不代表拥有虚化偶像的信仰模式就可以拿来“招揽客人”)。
        正是由于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某县的民族文化开发说三道四,尤其是民族信仰的舞台展示和新造建筑群的随意嫁接。我虽然认为这是劳民伤财的不义之举,但这已然成为不争的事实,它不仅得到直系上署的大力支持,更在实际行动中劈山占地、如火如荼地实行起来。因此,面对这种情况,一两篇“牢骚之言”早已无济于事,而这也是很多参与讨论的人批评我只知“吐口水”,却没能在既成事实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完善方案的所在。其实,不是我不想拿出相应的发展方式,而是我一直都在思考,并通过实地观察梳理自己的看法,更何况针对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并不为我所掌握,它们完全是当地政府的公文档案,处于相对保密的状态。不过,为了平复我的朋友们对我的“期望之心“,我在此还是根据我三四十次往来该县后的感受,拿出个把意见来吧。
        首先,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得以加强。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这也许已经过时了,毕竟我国的老龄化已趋严重,”少生孩子“已经被全面二胎政策所打破。这个与本文无关,暂且放下不表。不过,”修路“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是显而易见的,要不然,为什么会在相邻市县间发生高铁站设置争夺战,那是因为,高铁站不仅代表一个地方在上级乃至国家层面的受重视程度,更重要的是,它对地方经济的拉动是巨大的,它可以改善所在居民的出行困难,也可为地区特产的外销提供便捷途径,更是招商引资、拉动区域旅游的重要砝码。尽管该县地区东南沿海,看似地理位置相对较好,但它所在的浙南山区——洞宫山腹地——却一改它东南沿海的有利面貌,转而成为交通闭塞的代表。虽然S43/S228省道的修通大大改善了进出入该县的方式,而各条乡道在近些年也有所升级,但总体来说,限于山区地形,这些道路并没有完全提高乡民对出行的幸福感,甚至由于维护问题(尤指滑坡)而产生雨天难以出行的认识。再有,作为一个外来者,该县的自然景观与人文特色的确深深吸引着我,但每次来到这里,总觉这里所谓的”新“客运站,并不新,而且显得有些乱,尤其是客运站外围,各种社会车辆不仅影响了县容县貌,也很难给予外来者安全感。
        对于修路问题,我没办法给予具体解决方案,这也不在我的能力范围内,但我能说的就是,面对既有的交通设施,当地政府应该时刻注意疏导与维护,不能等到问题来了才去补救,我们为什么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呢?难道我们只能坐在办公室里冥思苦想,等待问题出现才紧张起来吗?另外,基层的客运设施是外来者(非自驾游者)的首个体验区,如果这个地方不能给他们留下好感,这样的回头客将逐一失去,因此,客运设施(不论是县内还是跨县)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除此之外,自驾游者所需要的停车设施建设的如何,据我所到的多个乡镇而言,这方面着实令人堪忧。我们不能仅仅看到非节假日观光者数量不足以对此大兴土木,但需要有个长远的客流量预测。既然该县着力打造以民族旅游为特色的地方旅游经济,就应该将此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规划。也许这对政府部门来说,这些建设很难在表面彰显他们的政绩,但从深层次讲,这不仅有利于地方民众的日常生活,更能在对外宣传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吸引力。对旅游者而言,他们需要的不仅是幽美的自然风光和淳朴的人文景色,更需要相关配套设施带来的舒适感。如此,他们才能将包包里的票票留在这里,以提升当地的经济水平。
        其次,以接待为主的民宿建设需跟上。就在今年7月份,我在丽水市区偶然碰到一群来自杭州的老年游客,他们告诉我,他们是从该县过来,只在那里待了一个上午就回来了。我问他们为什么不在那里待久点,他们说,一方面是由于行程安排较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在当地并未找到合适的食宿地,而在导游的建议下尽快离开,这样还可以在市里的宾馆赶上晚餐。原本他们还想在该县某乡镇多看看,但连个消费的地方都没有,纯粹的景观游览并没有真正吸引他们。我并不知道这是个案还是一向如此,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如今该县的旅游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现引动全局的成型模式。记得在今年10月底的丽水行中,应丽水学院图书馆馆长之邀,我巧遇了该县一位副县长,他急切的希望做一本有关该县的”景观概览“的宣传册,并希望我能加入其中。然而,我虽有心为之,但限于目前的学业,我暂未应允,不过,我还是答应他可以全力配合,只不过要看该县是否要为了,毕竟正如上文所言,该县的确有很多自然与人文景观堪值一书。现在的问题是,既然该县已经在对外宣传中给予外来者以完美景象,但实际情况却难以让人”回头“。
        民宿,不仅是一个家庭旅馆,而是一个具有最基本服务设施的食宿一体化乡村生活体验场。民宿这个概念并不是我国所自有,而是从大陆之外的台湾省以及日、英等国借鉴而来,然而,我国的民宿发展,目前只是学到了人家的皮毛,并未将人家的实质表现出来。我们的民宿之所以发展不起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从事民宿建设的人只注重经济效益,而没有提高服务水平,即便内部设施较为完善,但收费之高已超出一般游客的承受范畴。因此,曾有朋友告诉我,与其在乡下住这种没有级别定性的民宿,不如去有官方认可的星级酒店。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想这是我国民宿发展没有形成行业规范所带来的问题。就该县的情况而言,不要说没有形成行业规范,就是颇具规模的民宿,在我的所见范围内也是寥寥可数的。因此,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并不是当下民宿发展的有效路径,我们应该将”获取“转向”服务“,利用足以吸引回头客的服务理念赚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有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的旅游目的地成员很希望他们能将一批批的团体客人带到他们那里体验各种民族特色活动,但一个现实证明,团体客虽能在一时间取得较大收益,但这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发展模式,毕竟旅行社也会以营利为目的,他们也会在形成的安排上做出减少开支的设计,因此与其期望团体客,不如想方设法留住散客。的确,对很多年轻人来说,他们虽然也有组团游玩的冲动,但不一定非要和旅行社搭上关系,更重要的是,那些以背包客和驴友自称的人,更不会简单地随”团“游览,而更多地选择自由出行,毕竟自驾游早已成为当下”爱旅者“的一种”习惯“行为。作为散客的他们,初到之地的第一印象至关重要,他们会为了这个印象而选择是否会有”下次“,进而形成一个针对此地的免费宣传的力量群。正所谓”人言可畏“。因此,为了更好的营销自己,必然要对自己进行更好的包装,这不仅是外部的,更有内在的。总之,民宿跟不上,自然吸引不了远道而来者的消费者,更无法将之推广开来,形成更大的”回头客“群体。
        再次,特色纪念品要加紧开发。对很多旅游者来说,旅游目的地再熟悉,也总有一丝陌生感,毕竟那里不是自己的家乡,更非自己的长居之所,那里充其量只是一个"歇马粮店',甚至只是一个”驿站“。然而,他们是很希望将暂留之所所能看到的一切都纳入自己的”大脑文本“,并能在某些特殊物品的激发下,于某些时刻回忆起那段或精彩或遗憾的经历。在当下语境中,旅游新业态这个词已然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时时刻刻、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件“,由于时空差异,”新业态“也因此会有不同的表现,但不论怎么,现在的旅游已然走向了”综合“,即将观光、食宿、体验与回味等诸个消费环节融汇贯通。因此,在我看来,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次旅行都可被视作”失败“的。
        在前文中,我所提到的特殊物品,实际上就是自然融汇在上述”消费链“中的具有地域特色的纪念品,而这些以实体为特征的物品,在很多时候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它却是很多旅行者在旅行中必不可少的“搜藏品”,而就目前的旅游纪念品市场来看,我国的这项开发颇具同质性,也就是说,很多旅游产品并未立足本土而是在随意引介的嫁接中“欺骗”消费者。对于我们这种经常外出田野,深入乡间的人来说,很多东西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否是本地出产的,而那些具有深厚鉴赏功底的田野工作者,甚至可以看出它是否真是手工制作的,因此,不少在旅行中的人会有如此评价:这些东西骗骗那些初来乍到者还可以,我们早就不买这些东西了,因为是“假货”。就该县的情况来说,不要说“真货”匮乏,就是连“假货”都很少。在我三十余次的亲身“游览”与田野活动中,深深感受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我不知道除了“惠明茶”外,我还能带什么给我的家人朋友,还有什么能让我在将来产生对它的回忆。
        在度娘中输入“某县特产”,我们会看到一些网站对此有所介绍,并赫然给出“十大”的字样,除上述惠明茶外,还有食用菌、厚朴、布鞋、安仁鱼头烧豆腐、安仁鱼头火锅、香菇、黑木耳、吊瓜子、水干果等,除此之外,还有大漈罐,而与畲族有关的还有彩带、银饰等。然而,纵观这些所谓特产,我们不看出,它们大部分处于“食”之系列,并不具有真正的本地效应,也很难受到旅游者,尤其是青年游客的青睐,而那些所谓的手工制品,不论是汉族的大漈罐,还是畲族的彩带或银饰,不是因为造型陈旧、不易携带,或因价格不菲,甚至完全机造、质量不高,而少有人关注。如此又怎能为旅游市场带来活力。换句话说,该县的旅游纪念品尚处于初始阶段,且文化创意度相对低下,无法在风风火火的旅游新业态中成为直击人心的又一把利剑,这不免有些遗憾。另外,虽然该县的部分私营企业已然注意到商标等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这并不全面,而有些只能在乡村的集体生活中才能发挥效应的产品,又要以怎样的方式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我们应该思索的问题。因此,在我看来,该县不仅要继续发扬现有的特色产品,更需要在立足本县的基础上,将注意力放开放远,充分勘察与发掘管辖区域内的乡民创造(注意知识产权),并在博物馆、展览馆、商场、酒店等场所营销这些文创产品。
        第四,区域旅游线路有待进一步规划。该县在数年前就已打出“小县名城”的旗号,并加紧县城的景观设计,不仅包括已近完成的县城建筑立面装修,同样还包括那个正在建设的“凤凰(仿)古镇”和这个已经开动的“千年山哈宫”。对于我这个三十余次亲临数个乡镇的外来者而言,除了极个别临近县城的乡镇外,似乎都处于自我发展的凌乱状态,而县城风起云涌般的各种建设看似热闹非凡,却颇感不正常。尽管面子问题在我国早已不是什么秘密,甚至连孙悟空都要向玉皇大帝借雷公电母助排场,更何况是人呢。然而,我为什么那么喜欢乌镇、周庄、西塘、凤凰等小城镇,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被装修的外表,更在于它那古朴卓雅、具有延续(传承)性的历史内涵。可是,该县在注重外在形象时,是否真心要塑造它的内涵,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我不得而知,但似乎可以看出——面子似乎大于里子。上述凤凰古镇也好,千年山哈宫也好,其实都不具有“里子”的效应。正如我前两篇文章批评的那样,这些投资实属浪费,它不仅不能起到长久的经济效用,更无法完成地区与民族文化的升华。这样的失败之例不用举,大家也应该听说过不少。
        在贫困地带,为什么总喜欢搞一些匪夷所思、颇具浪费性的基建设施呢,实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我之所以要花费那么多口水谈论上述事实,其实是在表明,该县的发展实属集聚型,其重点是将全县资源集聚在县城一处,通过整合效应发展区域旅游经济。不过,这种建立在文化上的做法不是不可取,而是在运行的过程中太过强调一方面,而忽略了另外一方面,甚至多个方面,这不仅有浪费资源之嫌,更有引发区域矛盾的隐患。相较于文化集中,自然风光和既有人文景观是无法进行集中展示的,它们大多独立于某一村镇,因此没有一个较好的旅游路线设计,仅靠旅行社的导引,是完全不够的,毕竟很多旅行并不等于驴友的探险,它需要在一定路线图的指示下进行。虽然网络上也有一些针对该县的旅游“攻略',但它们并不完整,而且显得杂乱无章,如果没有一个直观的、在有限的时间内游览更多景点的导引图,这将不利于区域旅游的对外宣传。目前,该县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毕竟县城位于县境的西北方,且是东北西南走向,所以如何以县城为中心设计涵盖全境的旅游线路图,不仅关系到旅游景点的定位和打造,更有赖于政府部门从点到面的发展能力。
        最后,信仰不可成为旅游的附属品。对于这一点,我在上述两篇文章中已经多有表述,但我还是想在这里再说两句。虽然我已讲到现在的旅游已经发生了”新业态“的转型,但这并不是说旅游的传统形式就此消失,而是继续存在着,因此那些建立在名山古刹的旅游方式依然表现的很突出,只不过,对仅有极少数寺院道观无法真正保持其信仰神圣性的客观事实而言,大部分神圣场所的严肃性则相对保持完整,也就是说,它并未因为旅游开发而丧失它的本质功能——人之心灵得以寄托的对象或所在,更何况这些名寺古刹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积淀,并非当代人所能随意拿来进行舞台表演的歌舞。虽然民间信仰与宗教信仰有着很大的差异,但他们对普通百姓的心灵世界却具有同等效力,但民间信仰大部分存续于特定乡村之中,由特定族群所传承,因此它更具自洽性,而基于民间信仰的各种仪式活动,即便在某些行为上具有很强的表演性,也并非舞台所能承受之重。正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这些仪式是乡民基于虔诚的信仰心理,向自我虚拟的崇拜对象表达敬奉之情的行为,因此,它是否可以拿到在舞台上进行展示,也是不言自明的。
        其实,我也曾说过,并不是不可以将这些蕴含在仪式活动中的表演元素提取出来加以改造,以用于舞台创造,也就是说,这些元素之利用是脱离仪式语境而进行的艺术性活动,它与真正的民众生活有着一定的联系,却又迥异于民众生活,再进一步讲,一切舞台表演都是源自生活而高于生活的系统性设计,它的表演出现于众目睽睽的舞台之上,而不是乡野之民的住房之内或劳动场所。在很多人看来,村落之发展应当尽量开发可以开发的资源,并由乡民本身单起对外宣传与自我展现的主体,这一点没错,这也正是当下社区营造竭力关注”人、文、地、景、产'的关键所在,只不过,我们不能拿信仰开玩笑,因为我们仅存的那点精神空间也已被物欲和权力话语所挤压得难以喘气了。要说我D是典型的无神论者,她崇尚一切科学形式,反对一切迷信形式,虽然我国《宪法》明确写到“信仰自由”,但这里的信仰似乎并不包括民间信仰,而主要针对于五大宗教,因此目前我国的信仰系统已经将民间的精神行为不是吸纳进道教,就是佛教,这是目前我国宗教信仰的现实国情,所以在没有设定下“民间信仰”或其他相应名称前,这在法律范畴内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民间信仰究竟是个啥,是可以随便拿来进行表演的吗?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既然我D已有明示,无神论的主张又岂能发生在这种被当地居民视为“庙”的建筑群上?这不是很讽刺吗?另外,那种要借助民族传统信仰形式加以表演的做法,不更是可笑么?在当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中,虽然妈祖信俗已经进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俗称世界级非遗),但大家可知它的申报之路有多艰难,而这种艰难就来自于它的宗教信仰性,因此,至今的非遗申报,这个门槛依然十分高,并没有降低的迹象,所以,很多类似的民俗类非遗不是改头换面加以申报,就是根本被弃置一边不被关注。我们现在虽然提倡文化传统的复兴,但并不是所有文化因子都处于同一个平台上,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府主导中即可明见。如今,该县以打造特定民族文化的国家基地,将民族民间信仰视作一种文化加以呈现这自然值得赞赏,但这并不是说它就可以随意将信仰纳入舞台展演的借口,还是那句话,我们已经没有什么不可以拿来赚钱,如果信仰也可以成为赚钱的工具,那么我们距离“娱乐至死”又进了一步,难道我们真的要“娱乐至死”?难道我们的旅游只有“娱乐”一个目的?总之,分清舞台表演与生活呈现的不同,是我们发展人文旅游的重要节点,如果这个“度”把握不好,损害的不仅是旅游经济、民族文化,更是政治信誉。
        我不能对该县的旅游发展做出决策性表述,更不能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让他们遵从我的意思。然而,这不是个一言堂的社会,任何一种政策的制定,从国家到地方,现在都有一种公示制度,以给予广大民众行驶《宪法》所赋责任与义务的权力。既然,该县再次举办畲族发展论坛,并再度邀请我参加相关讨论,我想,该县的“精准扶贫”似乎并不能以一个建筑群来完成,它需要更为多样的发展路径,并实实在在地落在普通县域居民的身上。如今,该县的户籍总人口已有明显的下降,这不仅是计划生育带来的,更有外界花花世界的吸引。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各处都在“拆”“拆”“拆”,“建”“建”“建”,然而,正如有学者所说“作品先要能打动自己,才有可能打动别人“一样,如果一个城市的原住民都都不愿在他的故乡继续待下去,而这个城市还在不断地将自己往不是自己的方向“美容”,那么我们的“乡愁”又将到哪里去寻找?总之,城市的发展要符合自己的定位,而不仅是为了一个光鲜的外表而奋力拼搏!(另外,城市发展需要大量的智力资源,我在前两篇文章中已有表述;再有,我们的专家教授们应当以民众福祉为依归,而不是……你懂得 )
        仅以此篇随笔回应我的朋友们,内中有胡言乱语、逻辑不通、不符事实者,烦请海涵,并给予指正!好吧,就到这里吧!谢谢!

TAG: 凤凰古镇 旅游 民间信仰 民宿 某县 千年山哈宫 社区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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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令法

孟令法

孟令法,字弦德,号德才,别号超然居士、清廉素君;研究方向:区域民俗(民间信仰与口头传统)、畲族社会文化史;爱好特长:书法、中国画、篆刻;宗教信仰:佛教(禅宗)。人生信条:情执是苦恼的原因,放下情执,才能得到自在;人生立志:习华夏精神之真味,开中华学术之新貌,传万世宝典之美文,继仁德大师之楷模,从空山细雨之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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