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缘文化到公共文化:方岩庙会的现代传承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6-10-23 19:02:23 / 个人分类:论文文章

  从边缘文化到公共文化:方岩庙会

  现代传承

  万 军1,张瑞迪2

  (1.温州大学图书馆,浙江温州 325035;2.哈尔滨市天天向上教育培训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摘 要:方岩庙会在现代社会变革中曾被当作落后文化而处于边缘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回归民众日常生活并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而成为社会公共文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应使当地民众保持在方岩庙会活动中的主体性,并使民间文艺展演保持生活化和本真性状态,防止其非自然的“雅化”倾向。

  关键词:边缘文化;公共文化;方岩庙会;胡公崇拜

  中图分类号:B933;K8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555(2016)04-0033-07

  DOI:10.3875/j.issn.1674-3555.2016.04.005 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xuebao.wzu.edu.cn获得

  “胡公庙会”也叫“方岩庙会”,是南宋末年以来在浙江地区形成的为纪念宋代名臣胡则而举行的大型庙会。每年农历八月初至九月初九重阳节期间,永康一带各村“联保”①,组队到方岩山朝拜胡公,村民们在沿途和方岩山上展演当地民间艺术。东阳、磐安、武义、缙云等邻县民众也纷纷组队前往方岩山拜胡公,还有从较远的义乌、衢州、温州、丽水、宁波等浙江其它地区以及从江苏、安徽、江西、福建、上海广西广东等省来的大批朝拜者和观光者。

  位于方岩山东侧的永康市方岩镇独松村是胡公庙会传承较为典型的村落,其《打罗汉》和《三十六行》两项节目被列为省级重点传承基地,程锦文、程忠信等老人被列为胡公庙会习俗重点传承人。该村规模较大,现有960多户人家,2 860多人。该村村民以程姓为主,程姓约占全村总人口的94%,其余有胡、邵、陈等小姓。该村设有“胡公会”,独立组织本村每年的胡公庙会,不用与其它村“联保”。

  本文以独松村的胡公庙会为考察重点,从社会变迁与文化地位转换的视角,分析胡公信仰与方岩庙会在现代社会变迁与传承的轨迹。

  一、传统时期方岩庙会的组织管理与主要程式

收稿日期:2016-01-15

作者简介:万军(1963-),男,安徽芜湖人,讲师,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及地方民俗

联保是由多村联合举办胡公庙会,参加同一联保的各村供奉一尊樟木雕刻的胡公大帝座像,各村轮流奉祀,每年轮换.

一般认为,胡公崇拜始于宋代,至明代形成规模较大、程式化的庙会,清代臻于鼎盛。据清代应宝时《重建胡公庙记》载,胡公庙的分布范围到清代时共计十府六十二县(全省为十二府七十六县),面积近九万平方公里。同治时,“浙东千里,几无一乡一邑无公庙……余郡暨绍、台、温、处诸郡,公庙以千计。”[①]

  独松村自明宣德初年(1426年)程氏永延公携子迁徙于此,并开始繁衍生息,至今已有近六百年的历史。据村中老人讲,村子的胡公信仰大概有600年了,而独松村建村迄今也将近600年。

  胡公庙会是在传统社会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是拥有为社会各方所认同的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的民众生活文化,由民众为主自发举办和传承,官方也时而“随俗”参与其中。根据我们对村中老人的访谈,传统时期(1949年以前)方岩庙会的组织管理方式与主要程式如下:

  (一)方岩庙会准备阶段的组织与管理

  独松村传统时期的方岩庙会基本上是村民自发组织的。由于表演节目多且有一定难度,通常在农历六月底、七月初,村民便开始了庙会的筹备工作。

  1.喝“拢头酒”

  每年农历六月底、七月初,族中德高望重者(一般是宗族长辈或士绅)便开始动员村民参加罗汉班和歌舞队,并选定一个黄道吉日,领头者聚在一起喝“拢头酒”,意味着庙会的筹备、训练工作正式开始了。

  2.筹集资金

  主要依靠祠堂常产或乡里士绅、宗族出资捐助。由于资助庙会属于积德善事,又张榜公布,所以一直有村民为方岩庙会自愿出资。

  3.聘请拳师

  由于罗汉队表演对技术要求较高,且需要传习一定的套路,所以需要聘请拳师专门教练拳术、刀棍术、打叉等,并排练罗汉班阵式。独松村的罗汉师傅一般是从东阳县等邻近村落请来的。罗汉队表演是方岩庙会表演节目中的一大特色,而该表演以独松村传承的最为完善。罗汉队的组成有较为严格的约定,少则四五十人,多则百余人,基本队列是:头旗(20人),大刀(4人),铁叉(4人),盾牌(4人),滚叉(4人),红缨枪(6至8人),刀锏(4人)彩棍(20人),其余为空手跟随人员。表演过程包括参阵、演武、杂技等一系列套路。

  4.参加者

  庙会活动的参加者均自愿报名,一般每户都有人参加,到民国时期庙会最为兴盛时不论长幼,不分男女,全家出动参加庙会活动,人人上阵。据笔者了解,人们之所以热衷于参加庙会活动,是因为参加表演一是能够身体力行地表达对于胡公的纪念与敬仰,二是可以跟着“迎案”队伍亲自上方岩山祭拜胡公,祈求保佑。三是庙会已成为村民闲暇之时的一种娱乐方式,参加庙会活动能更好地娱乐身心。

  5.服装道具等

  庙会用的道具有头旗、锣旗、刀、棍、叉、剑、藤牌、高跷、铁铳以及用竹子扎成的蚌壳、旋车、蝴蝶、旱船等。表演用的服装由参加者自备或由村庄出资统一制作。

  6.组织训练

  训练一般在夜晚进行,以免耽误人们白天的其它活动。训练时间从六月底、七月初开始到八月初持续约一个月。罗汉队是独松村的招牌表演项目之一,招式比较难学,参与民众训练得较为刻苦。此外,《三十六行》《哑口背疯》《大面姑娘》等节目的阵式、套路等也都需要刻苦排练。到八月初一胡公“出会”时,先在村子“永延程公祠”祠堂前的空地上预演,查漏补缺,然后继续排练,直到农历八月初九“游案”与初十“迎案”时才迎来庙会的正式展演。

  (二)庙会主要程式

  方岩庙会的高潮一般在农历八月十三(相传胡公生日)。到清代,由于当天上岩人数众多,又山路险峻,所以,一些“迎案”队伍为避开高峰互相商定上岩日期,于是庙会时间逐年拉长。独松村的上岩日期被确定为农历八月初十。

  传统时期,独松村完整的方岩庙会活动包括“出会”、演“胡公戏”“祭叉”“游案”“迎案”“换香火”“归殿门”等程序。农历八月初一的“出会”宣告独松村方岩庙会的正式开始,至农历八月初十上方岩山“换香火”“归殿门”之后,该村的庙会活动即告结束。

  1.“出 会”

  农历八月初一上午,部分村民被召集敲锣、打鼓,放火炮,把樟木雕制的胡公座像抬出来,然后抬着胡公座像在整个独松村的主要街道游一圈,最后将其摆在“永延程公祠”祠堂正堂的位置。这样,初一至初十每天都有村民来祭拜胡公。胡公座像前的案几上提前摆有猪头肉、整鸡等供品。村民讲,出会相当于提醒村民要抓紧训练了,初十就要上方岩了。

  2.演“胡公戏”

  独松村有时演有时不演,主要依村子资金状况及是否有人出资点戏还愿等情况而定。一般是请农村婺剧团,演三天四夜共七场戏。所演剧目临时决定,有《火烧子都》《天官赐福》等。现在演一次三天四夜的胡公戏需花费约三万元。

  3.“祭 叉”

  祭叉时间是初九凌晨,具体时间要选择吉时。一般在凌晨一点钟,有经验的老人便摆出猪头肉等祭品奉祀胡公,然后举着“胡公大帝”旗帜在胡公像前绕几圈,将刀、叉、枪、棍等摆在一起,并用一只白公鸡的血祭奠。村民说,“祭叉”是怕“游案”与“迎案”路上出事情,求老胡爷保佑大家平安,图吉利,即村民讲的“要游案了,要请求胡公保平安了”。参加祭叉仪式的人前一天必须洗澡,保持清洁。

  4.“游 案”

  独松村的“迎案”在初九进行。初一至初八是村民加紧训练的阶段。到初八晚上各个环节都已全部准备好,初八晚上全部停止训练。初九凌晨一点钟老人祭叉,歌舞队等其他人员初九早上三、四点钟起床开始化妆、做准备。等祭叉完毕,歌舞队也基本准备好了。游案队伍先在本村各个街道巡游一圈,之后,大家回去吃早饭。早饭过后,大家在永延程公祠前的场地集合,然后一起出村游案。游案队伍到别村后便集合到一起打罗汉、敲锣鼓、表演《哑口背疯》等文艺节目,之后又到下一个村。游案所经之地除了方岩山上不到,方岩镇所属的村庄,都要经过。游案时,有条件的村民都要穿上父母做的新衣、新鞋子。由于路途较远,游案走一天,“脚都走得很疼”(村民的话)。

  5.“迎 案”

  农历八月初十,村民组织胡公队(包括吹唱班、罗汉班、歌舞队等)抬着本村的胡公像上方岩山顶朝拜胡公,并换香火。“迎案”人员初十凌晨两三点起来穿戴、化妆。准备好后,大家到永延程公祠集合,约早上7点钟集合完毕,队伍便向方岩山顶胡公祠方向出发了。到山顶之后,本村迎案队伍先在山顶空地上表演节目,然后放火炮三响,把村中抬来的胡公神座放在胡公祠前,把猪头肉、鸡等贡品摆放于祠中胡公神像前。村中庙会领头人在胡公神像前祭拜叩头之后,把胡公殿中供奉胡公的蜡烛拿两根下来放到独松村胡公神座前,降神童跳上胡公殿前的大香炉,淘一把滚烫的香灰放进抬来的胡公座像前的小香炉里,这叫做“换香火”。换香火意味着村民沾点胡公大帝的福分,希望胡公大帝能够在来年保佑村民平安吉祥。

  6.“归殿门”

  在方岩山顶胡公祠换过香火之后,村民便排着整齐的队伍沿原路返回,把胡公座像护送回村中祠堂。这样该村一年一度的方岩庙会就结束了。

  方岩庙会对于当地百姓来说,是一年一度的城乡共庆的盛大节日与重要的岁时习俗。它发生在每年农历八九月份的农忙之后,并有隆重的祭祀仪式与繁多的表演项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载村民的精神寄托与有效地达到放松娱乐的目的。

  二、从“迷信”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化语境中的方岩庙会

  到1954年,由于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以及移风易俗运动的影响,作为胡公大帝信仰外在表现形式的庙会活动被迫停止,庙会中的各种表演项目完全中断。但长期以来,方岩庙会已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已经适应了八月初十上方岩的老百姓来说,庙会的突然中止使他们产生了些许不适,于是,他们便以三三两两自愿结队上方岩的方式来弥补自己精神上的缺失。有的村民说:“就是不为拜胡公,单是玩也会到方岩山上去一下的。”

  1958年,全国兴起了“大炼钢铁”的热潮。为了鼓舞士气,在方岩镇及独松村相关领导的动员下,方岩庙会重新回到了村民的生活中。复兴之后的方岩庙会,基本沿袭以前的传统,但一些程序、仪式显得草率。

  1958年至1963年间,政府对方岩庙会持支持的态度。据资料记载,1962年政府把登方岩山顶所经之路“飞桥”(即步云亭至天门一段)由宽仅五市尺的木石栈道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路面加宽一倍,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到“四清”时期,即1963年、1964年,胡公大帝信仰及方岩庙会活动被称为封建残余、“迷信”,方岩庙会再次中断,一直到“文化大革命”都没有恢复。

  20世纪80年代末,胡公庙会开始复苏。据村民介绍,“文化大革命”之后恢复的方岩庙会,一度非常兴旺,当时独松村有几百人参与,男女老少齐上阵,最多时头旗有126队。村民讲,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参与,是因为“文革”结束了,大家高兴,通过参加庙会来庆祝。

  “文革”之后的庙会仪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程序被政府部门筛选简化了许多。一些仪式仍被作为“封建迷信”对待。如1989年独松村的方岩庙会就只剩下农历八月初九罗汉班等在整个方岩镇“游案”与农历八月初十上方岩胡公祠“迎案”两项活动。开殿门、祭叉、换香火、归殿门等“封建迷信”色彩较浓的活动都不再举行。

  庙会的复苏过程可谓一波三折。由于缺乏总体的组织领导,这一带各村的庙会活动长时间没有被统一协调,“1986年庙会期间,天门上下人流互相挤压,酿成了压死五人的惨剧,使得各地参加方岩庙会的积极性大受影响。”[1]于是,政府便对罗汉班、歌舞队等在方岩山顶表演采取禁止措施,要么干脆禁止罗汉班、歌舞队上方岩山,要么必须将罗汉班、歌舞队的所有道具打包、捆扎之后方能排队登顶。这使得民众参与方岩庙会的积极性大受影响,庙会活动一度陷入低潮。

  改革开放以后,在方岩庙会复苏的过程中,政府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据2009年方岩庙会保护与发展座谈会资料记载:“1991年,永康市政府牵头,首次举办方岩庙会,一方面在永康市举行大型文艺演出,开展商业活动;一方面组织民间歌舞队在方岩表演,为方岩庙会正名,宣告了方岩庙会的复苏,重新唤起了各村民众参加方岩庙会的热情。”[②]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方岩庙会首次在正式场合被政府承认,方岩庙会的合法身份被确立。至此,各村民众参加方岩庙会的热情被重新唤起。

  虽然民众参与庙会的积极性被再次调动了起来,但是,这时独松村的庙会过程仍然只有“游案”与“迎案”两项活动,已很难像建国以前那样仪式齐全了。

  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部分罗汉班和歌舞队被允许上方岩山顶表演,公安和旅游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加强秩序管理,以确保演出人员和游客安全。

  2000年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倡议为方岩庙会在民众生活中的回归提供了新的契机。方岩庙会因作为“传统节庆”包含有丰富的民间艺术而被永康市政府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2006年10月4日(农历八月十三日)由永康市政府牵头,由永康市方岩镇人民政府和永康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主办,永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协办,在方岩山顶的南岩风景广场举行开幕式,组织六个节目演出,重新拉开了方岩庙会的序幕。庙会所需资金以前基本由参与者自付,自2006年起,方岩镇政府每为此年投入8万元至12万元资金。

  庙会资金的筹集主要靠市里拨款、本村资金赞助、个人捐助的方式。由于个人捐助数额要张榜公布,给捐助者带来荣誉感,又能表达捐助者信仰的虔诚程度,本村一些做生意赚了钱的老板或做了官的人会主动捐钱、捐物赞助庙会。

  在永康市各级政府、方岩镇及庙会相关人员等努力下,2007年6月方岩庙会被列入浙江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1年6月,方岩庙会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对于民俗文化中国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地位变迁,高丙中认为,“直到现代的初期,中国社会的日常生活所传承的文化在地方社区和国家层次都具有充分的广泛性即公共性,它们在那个时期就是生活中的公共文化。在不断的新文化运动造就了国家的新的主导文化之后,那种传统文化(时常被称为‘民俗’)被认同现代文化的新社群所否定、排斥,成为边缘文化(边缘群体和边缘地位的文化)。它们作为文化的公共性被销蚀了,政治和知识的精英阶层甚至极端到不允许传承它们的民众主张它们具有任何公共性,因为精英占据了所有重要的公共空间和公共话语,它们的公共性就演变为弱势的和边缘的群体性。经过近些年关于文化遗留物的话语的转变,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流行和官方保护工程的展开,越来越多的遗留物已经成为全国性的公共文化”[2]。方岩庙会的社会角色也大体经历了这样一个变迁过程。在封建社会较长历史时期内,胡公信仰与方岩庙会一直是享有社会价值正当性的地方主流文化,在现代社会文化变革思潮中被当作落后文化而处于边缘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回归民众日常生活并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而成为社会公共文化。

  另一方面,庙会在民俗文化里有特殊性:它是以民间信仰为核心的群体活动。而民间信仰在20世纪的中国,很长时期内被视为“迷信”,受到批判和抑制。到21世纪初期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时,庙会项目开始时还不能大大方方地以“庙会”的名称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而是被换名为“祭典”列入,比如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中的“湄州妈祖祭典”(福建省莆田市)“太昊陵人祖祭典”(河南省淮阳县)“女娲祭典”(河北省涉县)等。到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方岩庙会得以用“庙会”之名列入,表明国家层面话语体系已经更加肯定民间信仰同其他民俗文化一样,也是可以肯定和需要保护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而且方言庙会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已经从被禁止、被限制、非公开地或遮遮掩掩地进行的“非正当”性或边缘性的文化,成为国家部门标榜、地方政府大力保护和组织资助的公共文化,“迷信”的帽子自然消失了。

  三、方岩庙会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与保护

  改革开发以来恢复的方岩庙会最显著的变化是,其祭祀仪式仍有显著的“去迷信化”色彩,程序比以前简化了许多,“开殿门”“祭叉”“换香火”等所谓迷信色彩较浓的仪式,在庙会复兴之初都被省略掉了。

  到200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兴起以来,秉着尽量保存方岩庙会原貌的原则,虽然之前丢失的一些仪式被村子重新捡了回来,但恢复之后的庙会仪式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信仰的虔诚性,而夹杂了更多表演性成分。现在,大家排着很整齐的队伍去“迎案”,换过香火之后就自由了,不用再集体排队返回殿门,省去了“归殿门”仪式。由于现在车子方便,拢头者必须提前强调不准开车,要排队走路过去,以免影响迎案队形的整体形象。

  现在,独松村每年的方岩庙会基本由村委牵头,筹集资金,发动群众,准备道具,然后把具体工作分配给村中的“胡公会”成员(由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及罗汉班武术表演传承人、文艺表演传承人组成),由他们具体负责人员的组织训练、庙会的祭祀仪式等工作。村委认为,组织方岩庙会,在很大程度上是遵循村子历来的传统,是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是给村民带来娱乐的好事。对于村中“胡公会”的成员等传承人来讲,组织、参加方岩庙会是他们的兴趣所在,是历史记忆的重现,也是其传承各种表演技艺的责任所在。而对普通村民来讲,方岩庙会的意义就显得较为复杂。首先,随着村庄城镇化趋势的加深,村民的生活节奏加快,传统信仰观念较为淡漠,对方岩庙会的兴趣大为减弱;由于村民办厂、出外打工者较多,导致作为庙会中坚力量的许多中、青年人很少留在村子,参加庙会的人员缺乏,近几年,群众的发动主要靠村委主动到村民家里请人,有时候“要看面子”(村主任程黎明讲)才能请得来人。因此,方岩庙会的举办就变得困难,热闹程度也明显降低。特别是由于年轻人主动参与少,该习俗面临后继乏人的危局。

  由于参加人员组织不起来,近年该村庙会表演很少,有时只是应方岩镇或永康市等的倡导与要求而进行个别文艺项目的表演,或者个人自费参加政府组织的比赛。有时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时,主要由五十多岁的人组织起来上方岩山朝拜。同时,由于几乎年年去方岩山朝拜胡公,很多村民对于上方岩山的兴趣也不是很大了,当政府在方岩庙会期间对上山的人收取费用时,村民觉得不上去也无所谓了。2010年的方岩庙会该村就没有举行。

  2009年农历九月初九方岩镇政府牵头组织方岩庙会,把独松村作为庙会过程的重点展演村落。首先用猪头肉、鸡肉、糕点、西瓜、苹果等供奉胡公,之后,祭叉、游案、罗汉队表演、歌舞队表演均在“老人之家”(即以前的“永延程公祠”)及前面的场地上完成。市里的《十八蝴蝶》表演也参与了进来。虽然这次表演的节目比较齐全,但祭祀仪式已相当简化,带有较强的表演性质,庙会祭祀仪式的庄重气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

  对于现代社会背景下方岩庙会习俗传承衰弱的趋势,应从根本上采取措施予以扭转。其中最重要的在于两点:一是放弃“去迷信化”的策略,允许民众按自己的方式从事胡公信仰活动,让胡公信仰重新成为方岩庙会传承的主要驱动力。胡公信仰乃是胡公庙会的灵魂和动力。二是遵循“民间事民间办”的原则,政府对方岩庙会适当地予以政策、经费上的支持和保障,辅以治安上的必要管理,而庙会活动的展演让民众唱主角,让民间社团发挥组织作用,真正使民众感到传承庙会习俗“是自己的事而不是政府的事”,也就是在形成文化自觉的基础上保护方岩庙会文化遗产。这样政府部门既省钱省力,又能使民间习俗得以传承久远和保持本真性。

  参考文献

  [1] 胡国钧. 胡公大帝信仰与方岩庙会: 浙江省永康县方岩胡公庙会调查[C] // 姜彬. 中国民间文化: 第4集. 上海: 学林出版社, 1991: 197.

  [2] 高丙中. 作为公共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J]. 文艺研究, 2008(2): 77-83.

  Modern Inheritance of Fang Mountain Temple Fair:

  from Marginal Culture to Public Culture

  WAN Jun1, ZHANG Ruidi2

  (1. Wenzhou University Library, Wenzhou, China 325035; 2. Do Better Every Day Education

  Training Center of Harbin, Harbin, China 150000)

  Abstract: Fang Mountain temple fair is regarded as a backward culture and placed at marginal status in the course of modern social transformation.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up, Fang Mountain temple fair has returned to people’s daily life and rated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t different levels in China. Thus it has become a kind of public culture. In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e should make the people keep their subjectivity in the activities of Fang Mountain temple fair, and make folk performances keep their lifestyle. and authenticity and avoid its unnatural tendency of “becoming elegant”.

  Key words: Marginal Culture; Public Culture; Fang Mountain Temple Fair; Worship of Hu God

  (温州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编辑:刘慧青)

  [①] 见: 浙江省杭州市龙井村胡公祠庙碑刻.

  [②] 参见: 《方岩庙会保护欲发展座谈会会议资料》, 由永康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印制, 内部资料, 2009年, 第17页. 该座谈会于2009年10月在浙江省永康市召开, 主办单位为浙江省民俗文化促进会、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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