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诚
内容摘要:“非遗”保护走过了十年,应该进行冷静而科学的反思。前三批国家名录的申报,是在没有进行全国普查的情况下自下而上进行的,存在着某些盲目性,第四批名录的申报,应建立在扎实的田野调查采录基础上。国家名录显示了某种不平衡性,摆在各省各地文化部门面前的,是应该化解这种不平衡性,以求更加符合科学性和文化规律,体现和尊重人民固有的文化权利。对民间文学不能采用其他类别的保护模式,而应在“分类管理”原则下走记录保存和保护的模式。申报者要选择在地域文化或民族文化中有代表性的、重大文化意义与社会价值的项目,并对“常见民间故事类型”给予关注。传统性与当代性是民间文学的相辅相成的特点,“辅助材料”的编选要坚持唯物史观,凸显其当代的活态存在。
关键词:反思;不平衡性;传统性与当代性;价值观;唯物史观
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志码:A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了。建立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县区级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是我国非遗保护的基本措施和基本经验。自2006年以来,通过各省申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社会公示、部际联席会议协商,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19项。进入国家名录的“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125项(第一批31项,第二批53项,第三批41项),占国家名录项目总数1219项的10.2%。关于这三批国家名录中“民间文学”类项目的情况,笔者在《“非遗时代”的民间文学及其保护问题》一文中已经作了一些论述。2013年下半年,文化部发出了《关于推荐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国各地文化部门开始了第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从我所了解的现实情况看来,有些问题,有必要做更为深入的学理性探讨与阐述,以推动同行理清形势,克服盲目性,使“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的申报和保护更符合中国文化国情的实际情况,使国家级“非遗”名录更趋于科学性。
(一)对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再反思
“非遗”保护走过的十年是了不起的十年。把长期以来被主流文化所鄙视、被贬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文化、历史价值给挖掘出来了,提升到了民族精神的载体和原生文化宝库的地位。时至今日,对作为“非遗”保护成绩标志的国家级名录体系进行必要的反思,变得十分必要了。对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反思,能帮助我们对走过的道路和做过的事情进行冷静的检视,肯定成绩,认识失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非遗”名录所显示的现状和走势,对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
第一,前三批国家名录的申报,是在没有进行全国普查的情况下自下而上进行,存在着某些盲目性,第四批名录的申报,应该建立在扎实的田野调查采录基础上。
前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是在2005—2009年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还没有进行或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亦即没有掌握本省本市本地区21世纪初还在民间口头流传的民间文学全面资源的情况下进行的。故而一些深藏在民间的有重要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的、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典型性的项目,并未能进入我们主持“非遗”工作的干部的视野之内,仍然沉睡在老百姓的记忆中。而第四批国家“非遗”名录“民间文学”类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已经有了全国普查的基础,地方文化主管部门对本地的民间文学资源已经心中有数了,不再像前几次那样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笔者以为,下一步“民间文学”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就应该充在普查成果的全面把握基础上,邀请学者专家全程参与和指导,慎重地发掘和选择那些确实具有较大社会意义和文化艺术价值的项目,从而弥补过去因情况不明而出现的的疏漏和偏差而造成的申报工作的缺憾。许多地方的经验告诉我们,专家学者的指导作用不可忽视。
我们已经进行了三次名录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前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差不多是每两年申报和评审一次。不难发现,十大类中有九大类呈现出逐渐减少(甚至是锐减)的趋势,只有“民间文学”类保持着上升的趋势。这种趋势说明了什么呢?这个趋势告诉我们,传统手工技艺、传统戏剧、民间音乐、民俗、曲艺、民间舞蹈,以及传统体育游艺和竞技、传统医药等诸类别中,举凡有全国意义的、有重要价值的、当代还以活态流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多都已露出了水面,并已经逐次陆续被纳入了国家名录的行列,而在普通老百姓(主要是广大农民,包括手工业者)中间广泛流传的“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却还处于方兴未艾的情势之中,很多未被发掘出来却又有着重要文化意义和广泛社会意义的项目,则往往是深藏于普通老百姓中间,所谓“藏在深闺人未识”,还有待于从事“非遗”保护的专业人员和专家学者们做更深入的调查了解工作,在掌握了大量的调查材料并作出比较研究之后才能真正地认识它和把握它,才不至于让它们继续遗落在民间的。
负责申报“民间文学”类项目的主事者和工作者,要自觉地把这项工作置于学术关照之下,转变理念,处理好传统性和当代性的关系。即应该立足于在当代(21世纪初)社会条件下还在民间口头流传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史诗、民间叙事诗、谚语、谜语等民间文学作品,而不是历史上曾经流传过而今已经不复存在的项目。也就是说,民间文学室自古而今传承而来的,但它又是随着时代嬗变的。要充分认识和重视民间文学的传承性,又要从分认识和重视其当代性。我们要保护的是民间文学的当代形态。
20世纪80年代,我国曾对民间文学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细致有加的调查采录,各县编印了民间文学的县卷资料本,各省选编出版了省卷本。那次民间文学大调查,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总共收集记录下来民间故事(包括神话、传说在内)184万篇、歌谣302万首、谚语700万条。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农耕文明社会条件的衰落,特别是现代化、城镇化的推进),传承者的变化(有些老传承人相继辞世、价值观随著社会进展而发生变化),上世纪80年代记录的、当时还在民间口头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其生存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迁,有些甚至已经消失无存了,有些即使还在流传也发生了或大或小的变化。我们今天的保护工作,要立足于民间文学在当代社会条件下“活态生存”的状况,而不能偷懒或盲目地把上世纪80年代记录的民间文学作品文本拿来充当21世纪今天的生存状况作为申报的根据。笔者之所以发表此论,是因为拿过去记录的文本来代替当下记录的文本的现象所在多有。
第二,国家名录显示了某种不平衡性。摆在各省各地文化部门面前的,是应该化解这种不平衡性,以求更加符合科学性和文化规律,体现和尊重人民固有的文化权利。
前三批国家级名录的“民间文学”类项目,呈现了某些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地域分布的不平衡;二是项目结构的不合理或失衡。
首先,谈谈地域分布的不平衡性。下面是一份前三批名录中“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的分省统计表:
(1)北京市:6项
八达岭长城传说、永定河传说、杨家将(穆桂英)传说、北京童谣、天坛传说、曹雪芹传说
(2)天津市:(缺)
(3)河北省:4项
孟姜女传说、耿村民间故事、河间歌诗、契丹始祖传说
(4)山西省:9项
董永传说、杨家将传说、尧的传说、舜的传说、牛郎织女传说、万荣笑话、赵氏孤儿传说、白马拖缰传说、烂柯山的传说
(5)内蒙古自治区:5项
格萨[斯]尔、巴拉根仓的故事、嘎达梅林、科尔沁潮尔史诗、祝赞词
(6)辽宁省:6项
古渔雁民间故事、喀左东蒙民间故事、谭振山民间故事、北票民间故事、满族民间故事、锡伯族民间故事
(7)吉林省:2项
满族说部、陶克陶胡
(8)黑龙江省:(缺)
(9)上海市:2项
吴歌、谚语[沪谚]
(10)江苏省:6项
白蛇传传说、梁祝传说、董永传说、[靖江]宝卷、吴歌、徐福传说
(11)浙江省:17项
白蛇传传说、梁祝传说、西施传说、济公传说、西湖传说、刘伯温传说、黄初平黄大仙传说、观音传说、徐福东渡传说、徐文长传说、防风传说、布袋和尚传说、钱王传说、苏东坡传说、王羲之传说、海洋动物故事、烂柯山的传说
(12)安徽省:1项
桐城歌
(13)福建省:2项
畲族小说歌、童谣(闽南童谣)
(14)江西省:(缺)
(15)山东省:17项
梁祝传说、孟姜女传说、董永传说、牛郎织女传说、陶朱公传说、麒麟传说、鲁班传说、八仙传说、秃尾巴老李传说、崂山民间故事、庄子传说、柳毅传说、牡丹传说、泰山传说、舜的传说、尧的传说、徐福传说
(16)河南省:5项
梁祝传说、董永传说、木兰传说、盘古神话、邵原神话群
(17)湖北省:13项
董永传说、伍家沟民间故事、下堡坪民间故事、青林寺谜语、屈原传说、王昭君传说、炎帝神农传说、木兰传说、都镇湾传说、禅宗祖师传说、李时珍传说、黄鹤楼传说、黑暗传
(18)湖南省:5项
孟姜女传说、土家族梯玛歌、盘瓠传说、土家族哭嫁歌、苗族古歌
(19)广东省:2项
谜语、雷州歌
(20)海南省:(缺)
(21)广西壮族自治区:4项
布洛陀、刘三姐歌谣、壮族嘹歌、密洛陀
(22)重庆市:2项
走马镇民间故事、酉阳古歌
(23)四川省:4项
格萨[斯]尔、彝族克智、禹的传说、羌戈大战
(24)贵州省:7项
苗族古歌、刻道、仰阿莎、布依族盘歌、珠郎娘美、苗族贾理、亚鲁王
(25)云南省:15项
遮帕麻和遮咪麻、牡帕密帕、四季生产调、格萨[斯]尔、阿诗玛、梅葛、查姆、达古达楞格莱标、哈尼哈吧、召树屯和喃木诺娜、司岗里、坡芽情歌、目瑙斋瓦、洛奇洛耶与扎斯扎依、阿细先基
(26)西藏自治区:3项
格萨[斯]尔、珞巴始祖传说、嘉黎民间故事
(27)陕西省:3项
蔡伦造纸传说、牛郎织女传说、木兰传说
(28)甘肃省:4项
河西宝卷、格萨尔、米拉尕黑、阿尼玛卿雪山传说
(29)青海省:5项
格萨尔、拉仁布与吉门索、康巴拉伊、汗青格勒、藏族婚宴十八说
(30)宁夏回族自治区(缺)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8项
玛纳斯、江格尔、格萨尔、维吾尔达斯坦、哈萨克达斯坦、柯尔克孜约隆、祝赞词、恰克恰克
(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缺)
(33)香港特别行政区:(缺)
(34)澳门特别行政区:(缺)
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入选的“民间文学”类项目总数为125个。以上列表中所显示的是157个项目。原因是其中有32个属于由其他地方先申报并被批准立项的项目、稍后申报成功的列为“扩展项目”,即一个项目在几个省、几个地方都有流传并申报获得成功而设立的保护单位。例如,“牛郎织女传说”在山东省的沂源县、山西省的和顺县和陕西省的长安区都有流传,这三个地方先后被批准为保护单位。“白蛇传传说”分别由浙江省杭州市和宁波市、江苏省镇江市这两个地方作为保护单位。“梁祝传说”分别由江苏省宜兴市、浙江省宁波市、杭州市、上虞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汝南县六个地方作为保护单位。“孟姜女传说”分别由河北省的秦皇岛市、山东省的淄博市、湖南省的津市市和山东省的莒县四个地方作为保护单位。
国家“名录”中的“民间文学”类项目地区分布的不平衡性,从上表中赫然可见,且意味深长。因此我们不得不加以质疑和重视。
两个或三个毗邻的地区(省份),它们的文化或有共同性,处于同一个文化圈之中;或由不同的文化的长期交融而形成现在的共同的文化,然而在我们的国家名录里,相邻的省份之间却显示出了很大的差异。民间文学的流布地域与行政区划不同,大率是或呈辐射状、或呈线性状的,常常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有的项目在其流传中形成了“故事圈”、“传说圈”、“民歌圈”、“史诗带”、“民歌带”等,而这些“文化圈”或“文化带”等常常是跨行政区划而存在的。从地域文化传统上讲,民间文学的叙事传统与地域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是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二者之间互为依存,互相影响,互相促进,难解难分。离开民间文学的地方叙事传统谈论地域文化,是不可能有任何结论的;反之,离开地方叙事传统谈论民间文学的地方许是传统,也是不能有任何结论的。而我们看到的却是,有的著名的区域文化地区,如徽文化地区的安徽省和江西省的一部,在现有的三批国家名录中,却没有或极少有共同的民间文学项目进入。有的相毗邻的省份,他们之间的文化本该是互有交叉的,或干脆是一个文化圈内的,而各地的实际申报和入选的项目却差距很大,有的省甚至连一个项目也没有,究竟是已经消失殆尽了呢?还是工作没有到家呢?不得而知。
诚然,有些民间文学作品在历史发展途程中悄然消失了,这种情况是有的。不妨以孟姜女传说为例,1927年顾颉刚先生写的《孟姜女故事研究》的时候,在该文的“地域的系统”的小题目下,描述了当年孟姜女故事的流传地域是:(1)山东的莒县、长青、益都、临淄、临朐。(2)山西的曲沃、潞安、侯马,陕西的潼关华州、长安、耀县、铜官、宜君、韩城,甘肃的玉门,湖北的汉口。(3)直隶(现在的河北)的徐水、静海、山海关,京兆(北京)的古北口,奉天(辽宁)的绥中。(4)河南的雍丘(杞县)、开封。(5)湖南的临澧、乾城;云南的昆明和个旧。(6)广东的海丰、潮州和广西的象县、桂林。等等。这些地方当年不仅有活态的口碑文学,甚至还有庙宇等遗迹。这么多的地方构成了一个非常广大的孟姜女故事圈。斗转星移,90年后的今天,孟姜女传说传播和传承比较密集的地方,已经所剩不多了,国家“非遗”名录中只入选了河北省秦皇岛市、山东省淄博市、湖南省津津市区区三处地方。“八达岭长城传说”进入了第二批国家“非遗”名录,作为保护单位的北京市延庆县近年搜集记录的传说故事中,采录到了一组12个孟姜女传说。<A style="mso-footnote-id: ftn7" title="" href="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b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