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波:代表作《春节考源》,昆仑三族(中华民族的前身)、社皇教(中华民族宗教)、朝祖产业的提出者,中国民俗学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四川民间文艺家协会、甘肃省马家窑文化研究会、中国民族学学会、上海筷箸文化促进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甘肃省齐家文化研究会等会员,“华学论坛”主编,微信号Tianbo13075468831。

七夕,不是情侣节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6-08-07 09:25:03 / 个人分类:原创随笔

七夕,不是情侣

文/耕田书童

诗云:中华自古图吉祥,神仙生活作榜样。伏羲女娲拜天地,始有人类再兴旺。传说是在春节时,所以腊月婚嫁忙。七夕之节却不同,牛郎织女空悲伤。谁人能解相思苦,暌隔两地夜漫长。一家老小难团圆,一年一度愁断肠。人生苦短情更短,盼望地老也天荒。

神话里,织女和牛郎都有两个孩子了,这能算是情侣关系吗?当然不算,而是夫妻关系、老夫老妻。牛郎织女,比喻分居两地的夫妻。牛郎、织女只能在鹊桥一年相会一次的传说,是个爱情悲剧,伤感有余,浪漫不足。穷汉娶个勤劳美丽的老婆,却只能一年一会;因此,有人建议把七夕定为中国的情侣节,对老百姓却不大吉利。道学家们,不但不同情这一对小夫妻,反而横加编派。

华人需要一个礼赞爱情、祝福婚姻、吉祥喜庆的情侣节,但绝不是七夕节,而是春节。女娲,与伏羲在春节期间成家立室、生儿育女,才传下了如今的人类。显然,这是个爱情喜剧,而春节时的人间婚恋,本身就是以这个故事为神圣依据。春节不仅是团圆节,更是比情侣节范围更大的婚恋节,圆满而喜气,热闹而浪漫;因此,以春节作为情侣节,大吉大利,皆大欢喜。

注释:

1】传说,女娲诞生于正月初七(另有正月十五、正月二十、二月二、三月初十、三月十五、三月十八、六月初六等异说),又在春节造物(比如,正月初一到十二)、成亲再传(再造或再生)人类(有腊八节、二月八、三月三等说法)。传说,正月初七既是女娲生日也是人类生日,腊月初八是女娲成亲的日子,正月间女娲诞生了世上最初的生灵,等等,女娲崇拜贯穿了整个春节。正月初七,是人类的生日,即人日,俗称“人过年”。因此,女娲被奉为中华圣母。

2】将七夕设定为情人节违背中国文化精神_黄守愚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05ef6e0100e99g.html

2009-08-25

七夕的来历与及民俗文化,已多有人述之。而七夕与爱情无关,也有人论及,我就不必一一赘言。晚近以来,西方节日文化的疯狂扩张,譬如“圣诞节”、“情人节”,因与商业文化媾合挟势而来,凭藉多种大众心理因素,迎得了大部分青壮年的欢迎,严重挤压中国节日文化的生存空间。不少人受此刺激,提出打造中国“情人节”,不仅赢得了民族主义者的鼓掌,也满足商人与青壮年的需求,经过学者们鼓噪与媒体的造势,基本确定在农历七月初七——七夕这一天。

但是,这一选择不合天道与人情,违背中国文化精神。它是受外来文化刺激,盲从时俗,被迫回应,因出于对外来文化的区别,加之 “香蕉化”而数典忘祖,误读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所以在日期上有意选择夏秋之际的七夕。一言以蔽之,将七夕设定为情人节是邯郸学步。某些学者们在诠释这一节日的文化意义之时,不仅治学不严谨,还本末倒置,重视“技术”而忽视背后的“天道”,不合中国文化精神。如果没有“天道”的支持,那么文化的意义就无法建构起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无法对“七夕”这一情人节赋予合乎天道的文化诠释,彰显中国文化精神,那么人们迟早会废弃它而重新选择一个新的节日来取而代之,以正常地发挥其文化功用与价值。

2006年,我曾向林桂榛先生、陈乔见先生请教中国节日文化的问题。两位学兄当时的意见是立脚不随流俗转,保持传统节日的原貌。至今,我也是坚守如此的观点。中国文化多姿多彩,其根本是生殖崇拜。在民俗文化中,大部分节日往往会表现出它独特的部分——男女爱情。因为一有公众聚会或者节日,就会为男女见面提供机会,所以会有男女爱情的出现。譬如上元灯会夜晚赏灯,恰好是情侣约会的良辰吉时。欧阳修、辛弃疾都有写爱情的诗词。欧阳修《生查子》:“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到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辛弃疾《青玉案》:“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清明前后踏青,也成为偷情的大好机会。吴文英《定风波》:“密约偷香□踏青,小车随马过南屏。回首东风销鬓影,重省,十年心事夜船灯。离骨渐尘桥下水,到头难灭景中情。两岸落花残酒醒,烟冷,人家垂柳未清明。”

端午节这天,民众赛龙舟去了,而苏东坡则与偷情去了。苏东坡《浣溪沙□端午》:“轻汗微微透碧纨。明朝端午浴芳兰。流香涨腻满晴川。彩线轻缠红玉臂,小符斜挂绿云鬟。佳人相见一千年。”

从目前可寓目的文献材料来看,如果仅仅凭据几首描述爱情的诗词就判定七夕是“情人节”的话,那么大部分传统节日都依样画瓢可以厘判为“情人节”。当然,这种论证方法不严谨,不能采用。我认为,论证某个传统节日的文化属性及其意义、价值,必须采用历史上的民众普遍上是怎么过该节日的材料作为证据。某几个人恰好在某个节日遭遇爱情,并且留下了描写爱情的诗文,但我们不能将其当做论证某个节日是情人节的证据。

七夕本是妇女闺怨的节日,有诗词与民俗文化及神话传说等为证。“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多么无奈,多么悲哀,多么忧伤!七月七日晚上,妇女穿针乞巧,祈祷福禄寿活动,礼拜七姐,陈列花果女红,摆设精美小巧的各式家具、用具。女人们表现出来的心灵手巧、聪明才智,赢得男人们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尊重,也藉此化解平日的积怨。《诗》有“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与“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一说,以当时的节气与星象来考察,那个时候的七月,已经转凉,瓜果成熟,开始飞梭织布,与织女星主纺绩、瓜果的神职相合。而瓜果与生殖崇拜相联,象征子孙蕃昌。

民间传说,织女是天上仙女,出身高贵,而牛郎则是人间穷人,出身卑微。但织女爱牛郎,不惜放下身段来凡间生活,但最终受到上天惩罚,被迫与牛郎分离,只能在七月七日夜在鹊桥相聚。这个女尊男卑的爱情故事,是对现实生活中男尊女卑的反动,是妇女闺怨的表达。这一主题因借助于天文星象与时令节气及特殊数字等文化符号,表达得非常充分,与秋天的肃杀、悲愁的氛围相一致。

先秦时期,人们牵牛、织女两星犯冲不吉,云梦睡虎地秦简中也有“戊申、己酉,牵牛以取织女,不果,三弃”的记载。七月,织女昏见上天中。八月,牵牛昏见上中天。可见,在夏、秋之交,两星恰好先后双双升上中天,隔河相望。人们由此以为两星都能在鹊桥相会,那么夫妻之间的矛盾又算什么呢?

民俗学家也认为,七月七并非民间的吉祥日子,尤其不利婚嫁。七夕在七月七日,中元节在七月十五日,两节相近,也不宜先安排七夕的爱情,之后紧接着就是鬼节来祭祖。

中国天道观认为,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因此,从传统文化与目前现存的少数民族文化看来,与“情人节”主题与内容相似的传统节日都安排在春天。从来没有一个这样主题的节日会安排在夏天、秋天、冬天的。

“春”,《说文解字》解释为草木破土而生,表示孕育与生命开始。《公羊传□隐公元年》:“春者何,岁之始也。”意思是“春”为天地开辟之端,养育生命的开始,一切从此开始。据明人屈大均《广东新语》,广东方言称禽、鱼的“卵子”为“春”。也可见,“春”是生命孕育之始。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配位东西南北四方,据甲骨文、《山海经》、《尚书》等文献记载,春天是安排男女与动物都交配繁衍后代的季节,与天道相合。《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中春,其民析,鸟兽孳尾。”意思是在春天,男女性爱繁衍子孙,鸟兽交尾孕育后代。

正是因为有天道的支持,“春”可以指代男女情欲,譬如《诗□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春方,即春药。春兴,即情欲。春线,即浸过兴奋药剂的线。

先秦时期,人们依照天道与节气,将男女自由性爱的节日安排在春天。周礼规定在仲春之月,男女可以自由性交,不受限制。《周礼□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是月也,奔者不禁。”先秦时期,流行修筑春台进行男女自由性交的祭祀。春台又称作高台。先秦文献对社台用作男女交媾许多记载。《楚辞□天问》:“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四方。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台桑”即桑台,为协韵,特别颠倒句序。此句讲大禹与涂山女野合于“台桑”。 民间举行的集体自由交媾的祭祀,民众蜂拥而来,人山人海,场面十分热闹,有参与交媾的,有旁观的,《老子》:“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登春台”是男女自由性交。

综上所述,将七夕设定为情人节,不符天道与人情,不合中国文化精神,也无法诠释这一节日背后的人文价值。如果硬是要安排一个中国情人节满足世俗的需求,这一节日的日期应当选定在春天,最好是在农历的二月或者三月,譬如春分、花朝、春社、上巳等,皆具有可选择性,都合乎天道与人情,契合中国文化精神。

  

  黄守愚于湘水之畔阙一庐

  己丑七月初四处暑凌晨

  西元2009823


(网络图片,致谢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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