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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錫倫:對《中國古籍總目》稿本“集部·曲類”分類的意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3-10-27 08:10:15 / 个人分类:宝卷研究

對《中國古籍總目》稿本“集部·曲類”分類的意見

車錫倫

 

  倫按: 2008年本人收到《中國古籍總目》編纂舘辦公室來函,邀請本人審閱《中國古籍總目》稿 “曲類”中的“俗曲”、“鼓詞”、“子弟書”、“寶卷”四個小類的稿子。2008年8月12日本人給聯系人張文斌回信提出:

  《中國古籍總目》是一項空前的大工程。我個人的體會,對于傳統的“四部”書的整理編目,由于歷史積累深厚,編目學者也比較熟悉,只要嚴格體例,假以時日,編起來問題不大。難點主要是近年來引起學界重視的民間文獻,包括“曲類”的民間演唱文藝(包括民間戲曲)唱本和明清民間宗教(教團)編製的經卷、各類民間信仰的文本,等等。這類民間文獻,過去研究基礎薄弱,圖書編目者也不熟悉,如何較為科學的分類,並納入中國古籍“四部”的分類體系中,是有關學界和圖書編目者都會遇到的難題。我從事中國民間文獻(主要是寶卷文獻)的整理、編目和研究近三十年,涉及到上述兩方面的問題,深有體會。因此,建議《中國古籍總目》編纂館的領導,可以在適當時機,召集有關學者,討論研究,或可有益于解決上述難題。

  按照上述思路,我先后郵去 《對“集部·曲類”分類體系的意見》、《關于“宣講”》、《對“子弟書”稿本的意見》三篇意見稿(共12000多字),都沒有回應。因忙于《昆曲藝術大典·文學劇目典》的定稿工作,沒有再寫下去。現在《中國古籍總目》已經陸續出版,本人偏居一隅,尚未讀到。本人也從未收到原來《中國古籍總目》“編纂舘”的來信。因將當年所寫 《對“中國古籍總目”“集部·曲類”分類體系的意見》先發表于此,作為對編製此類“目錄”的一家言。

  一、《中國古籍總目》稿本(下文簡稱“總目”、“稿本”)“曲類”目所收的古籍 ,實際上包括中國文學藝術史上與“曲”結合的文學形式(已故任半塘先生稱之為“音樂文藝”)相關的文獻:

  ㈠戲曲,包括南曲戲文、明清傳奇、元明清雜劇和清及近代各地民間戲曲。

  ㈡元明清流傳和作家創作的散曲。

  ㈢民間與“曲”結合的其他“民間演唱文藝”作品。按時下通行的分類,它們被稱作“曲藝”,以鄭振鐸先生為首的俗文學家,習慣將它們稱作“說(講)唱文學”或“說唱藝術”。

  ㈠、㈡類文獻,前人整理、編目和研究較多,其作品和相關文獻已經形成分類體系,就是本“曲類”稿本現有分類的基本框架。問題是㈢類“民間演唱文藝”和㈠類的“民間戲曲”文獻:它們本身如何分類?它們如何納入上述分類體系中?中國傳統文獻、目錄學很發達,但恰恰對此類民間演唱文藝(包括民間戲曲)和大量的其他類型的民間文獻發掘、整理和研究,用力極少。

  本人認為編製“曲類”目,一方面應反映“曲類”文學藝術發展的實際和文獻遺留的情況;另一方面要盡量吸收和體現前人和時賢研究的成就,為後學提供“入學”的門徑和進一步研究的空間。這也是目錄學的宗旨。

  估計在“總目”編輯過程中,有關專家討論過這個問題。但現在“曲類”目錄中此類作品文獻的歸屬,雖大致有序,有些部分卻相當混亂。因此,如果不先將整個分類體系搞清楚,邀請本人審閱“俗曲”、“鼓詞”、“子弟書”、“寶卷”四個小類的稿子,便沒有辦法進行。自然也可以應付一下。但本人覺得還是先從整個分類體系說起,才可將已經入“目”和按照“總目”體例可以入“目”的許多作品文本的歸屬,落到實處;對於將來使用“總目”讀者的研究,有所補益,不致產生誤導。

  二、 目前 “曲類” 稿本目錄分類體系是:(稿本原件沒有序號,為便利說明加了序號,序號後是原件頁碼)

  曲類

  諸宮調(頁1——)

  曲類(頁1——)

  ㈠ 叢編(頁1-6)

  ㈡ 雜劇(頁6——117)

  ㈢ 傳奇(頁117-189)

  ㈣ 散曲(頁189——202)

  ㈤ 俗曲(頁202—228)

  ⑴ 鼓詞(頁228——271)

  ⑵ 八角鼓(頁271——304)

  ⑶ 子弟書(頁304——347)

  ⑷ 馬頭調(頁347-358)

  ⑸ 木魚歌(頁358——372)

  ⑹ 彈詞(頁422——459)

  ⑺ 寶卷(頁459——506)

  ㈥ 曲選(頁506——510)

  ㈦ 曲目(頁510——512)

  ㈧ 曲譜(頁512——524)

  ㈨ 曲律(頁525——)

  ㈩曲韻(頁525——)

  (十一)曲評、曲話(頁526——528)

  上述分類中的“俗曲”,是否為二級類別?“曲類”稿本中是在兩可之間:從字型的安排,它與“叢編”以下至“曲評、曲話”等一致;同時,“鼓詞”以下至“寶卷”都用小一號的字形標目,說明它們是“俗曲”下的三級分類。但是,“俗曲”項下,又有202-208頁作品排列,似說明它是一個單獨的“類”。

  稿本“木魚歌”項下372-422頁之間所收作品繁雜無序,各類作品都有。其間382頁有“岔曲”單列一行,似為類別目,但其下著錄的作品非岔曲;稿本中的岔曲作品都集中在“八角鼓”項下(271頁後),這符合岔曲的實際歸屬情況。

  三、上述分類體系中,“諸宮調”和“曲類”不在一個層面上,而且二級的“曲類”與總類之“曲類”名稱相同,引起混亂。

  稿本中“諸宮調”單獨設“類”,大概是因為它產生的時代早。相應的問題:明代的“說唱詞話”是否也應當單獨設“類”?

  在現在的分類體系中,把明代的“說唱詞話”歸入“鼓詞”,很勉強。後來的鼓詞,[1] 同說唱詞話有繼承關系,但不是一體。如果從淵源和影響來說,它上承敦煌說唱文學中的“詞文”、“話文”;直接由宋元時期七言詩贊體的“淘真”而來 ,所以,同明代流行於南方的“陶真”(又稱“盲詞”“門詞”,嘉靖後一般又稱“彈詞”)關系密切,它們的文本可以互用。七十年代發現的那批明代前期成化年間北京刻的“成化詞話”唱本,發現於吳方言區的上海,也說明這個問題。現在已經發現,安徽皖南的貴池儺還在傳抄和演唱成化詞話的唱本。

  說唱詞話在明代的發展,產生了長篇《大唐秦王詞話》(8卷64回),署澹圃主人(諸聖鄰)編次,存明萬曆、天啟年間的刊本。同時,正德、嘉靖間文學家楊慎按照詞話形式創作了《歷代史略十段錦詞話》,後人增加詳注,改名為《二十一史彈詞》(故本“目”中入“彈詞”類,不妥)。明代中葉以後有些文人作家模仿它的形式創作此類通俗讀物,也改稱“彈詞”,如梁辰魚《江東念一史彈詞》(無傳本)、陳忱(明末清初人)《續廿一史彈詞》(無傳本),清初顧彩《第十一段錦彈詞》,專敘明代史事(有傳本)。

  明代彈詞亦有傳本留存,已入“曲類·俗曲·彈詞”目稿本的,如:

  頁423:重校訂正説唱柳狀元繡花針報冤傳,二卷,[佚名]撰。,明刻本,上海。

  未入“目”的,如:

  1、《雷峰塔》,存清道光年間紹興民間藝人傳抄本。見路工《白蛇傳彈詞的演變、發展》(載《訪書見聞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2、《新刻繡像劉二姐全本》,存清同治光緒間刊刻本,蘇州市圖書館收藏。

  需要說明的是,清代彈詞與明代彈詞有繼承關系,但不等同。與明代“彈詞”有繼承關系的:一是清初女作家陶貞懷《天雨花》以下的文人創作彈詞(今人稱“國音彈詞”“擬彈詞”等),是向“雅”的方向的發展;二是繼續流行民間、傳播很廣(手抄和印刷)用各地方言、曲調演唱的七言唱本。場上演唱的說唱曲藝,與明代彈詞有密切關系的,主要是廣東的“木魚書”(南音、龍舟)、“歌冊”(廣東潮州和閩、臺地區)等,它們有大量文本留存,除少數清代文本(手抄和印本)外,主要是民國年間的印本。

  四、“俗曲”作為“曲類”的分類概念,最早是現代學者劉半農(複)和李家瑞先生提出和使用的。1931年劉、李合編的《中國俗曲總目稿》(前中央研究院史語所北京出版),劉半農在本書“序”中說:

  歌謠和俗曲的分別,在於有沒有附帶樂曲:不附樂曲的如“張打鐵,李打鐵”,就叫歌謠;附帶樂曲的如[五更調],就叫俗曲。所以,俗曲的範圍是很廣的:從最簡單的三句五句的小曲起,到長篇整本、連說帶唱的大鼓書,以至於許多人合同扮演的蹦蹦戲,中間有不少的種類和等級。但我們沒有把皮黃和昆曲包括在內,這裏面也並沒有多大的理由,只是因為這兩種已經取得正式的舞臺劇的資格,不在“雜耍”之列。……

  李家瑞在編《中國俗曲總目稿》的同時,又編著了《北平俗曲略》一書,1933年由前中央研究院史語所出版,該書介紹當時北京流行的“俗曲”有:

  一,“說書之屬”——說唱鼓書、大鼓書、弦子書、竹板書、快書、南詞;

  二、“戲劇之屬”——蹦蹦戲、傀儡戲、燈影戲、梆子戲、喝喝腔、吹腔、打連廂、灘簧;

  三、“雜曲之屬”——濟南調、利津調、牌子曲、群曲、岔曲,等等;

  四、“雜耍之屬”——蓮花落、打花鼓、跑旱船、數來寶、耍猴、焰口、雙簧、等等;

  五、“徒歌之屬”——兒歌、喜歌、秧歌、夯歌、叫賣歌,等。

  劉、李所說的“俗曲”涵蓋了所有民間演唱文藝(包括民間戲曲)。時下學界使用“俗曲”概念與劉、李不一致,基本上是特定為明清時期的“小曲”;本人參與主編的《中國民間文學大辭典》(上海文藝出版社1992年出版)將“俗曲”列為與“民間故事”“民間歌謠”“民間戲曲”等一級的類別,但將唐代的“曲子”、宋元的“街市小令”,也包括在內。從明清小曲的源流來說,說得過去。

  本人認為,劉、李定的“俗曲”概念仍可利用,但俗曲下的分類和各類包括的作品需要討論,如“雜曲”即為“小曲”,“雜耍”類有些可歸于“小曲”和“民間戲曲·民間小戲”,“徒歌”類可歸于“集部·民間文學·民歌”等。

  關於“小曲”,歷史文獻和民間向有“小曲”的名義(另稱“小曲子”“時調小曲”“時尚小令”“小唱”等),當代學者讓它襲用“俗曲”名,反倒把問題弄亂了!

  五、根據上述看法,結合歷史上“俗曲”發展和文獻留存情況,本人擬定“曲類”以下分類體系:

  曲類

  ㈠ 叢編

  ㈡ 雜劇

  ㈢ 傳奇

  ㈣ 散曲

  ㈤ 俗曲

  ⑴ 諸宮調

  ⑵ 說唱詞話(含“明代彈詞”)

  ⑶ 鼓詞(含中、短篇的“大鼓”“鼓兒詞”等)

  ⑷ 小曲(含“牌子曲”“馬頭調”“俚曲”等)

  ⑸ 八角鼓(含“岔曲” “群曲”)

  ⑹ 子弟書(含“快書”“石派書”)

  ⑺ 彈詞(含清代文獻中的“南詞”和“彈詞開篇”,以及清代文人創作的“擬彈詞”;“擬彈詞”可做亞類)

  ⑻ 木魚歌(含廣東“南音”“龍舟”和“粵曲”)

  ⑼ 歌冊(含“潮州歌冊”“閩台歌冊”)

  ⑾ 道情(清文人創作道情詩和民間的說唱道情)

  ⑿ 神歌和神書(含各地儺戲文本)

  ⒀ 山歌(題名為“山歌”的長篇敘事“唱本”,非“民歌”分類之“山歌”)

  ⒁ 影卷(各地皮影戲卷本,留存清代手抄本數量很大)

  ⒂ 宣講(善書)

  ⒃ 寶卷

  ⒄ 皮黃(京劇,及其他“皮黃”系的地方戲曲劇本,如楚調)

  ⒅ 梆子(亂彈)

  ⒆ 灘簧和花鼓

  ⒇ 其他(難以界定類別的民間戲曲劇本和其他唱本)

  ㈥ 曲選

  ㈦ 曲目

  ㈧ 曲譜

  ㈨ 曲律

  ㈩ 曲韻

  (十一)曲評、曲話(頁526——528)

  “俗曲”類亦有“叢編”(如《霓裳續譜》)、“曲選”(如《掛枝兒》《夾竹桃》《山歌》《白雪遺音》等),“曲目”(如“百本張”抄賣的各類戲曲、小曲、說唱目),可分別歸于各類之后。

  六、由於前人對民間文獻(包括民間演唱文藝)整理、研究很少,國內各圖書館也很少入藏。但現在中國民間文化遺產是海內外研究、整理和收藏的熱門。大量民國以前(屬于“古籍總目”入目范圍)的手抄本和刻印本被發現 ,並為各地文化部門(如各省市的藝術研究所)和有關專家收藏。希望這部新編的“古籍總目”對此有所反映:起碼先列出“類別”,提醒後人中國文學藝術史上有此類文藝形式存在並保留此類文獻,可以作進一步的搜集和研究,以反映中國文學藝術史的真實面貌 。這是本人將“俗曲”細加分類的原因。

  七、“曲類”與其他類目的交叉關系

  大致瀏覽過“曲類”稿本目錄後,也想到“曲類”目與其他類目的交叉如何處理?否則,不僅難以體現學術的嚴謹,也會出現大量重複,如:

  ㈠與“集部·民間文學”的關系

  “曲類”目422頁(“彈詞”)著錄:《天籟集》,清鄭旭旦輯,清同治八年刻本。按,這是編者搜集整理的一部民間兒歌集。相似可入“目”的文獻有:

  1、《廣天籟集》,署名“山陰悟癡生”編,存光緒丙子(公元1876年)上海印書局排印本。

  2、《下俚歌謠》,清伍兆鰲專為女孩子編創的兒歌集,存清光緒三十二年刊本。

  3、《孺子歌圖》,清末美國使館的外交官何德蘭(漢語署名)搜集編輯的北京民間兒歌集,1900年在紐約出版。(民國以前,外國人編著和出版的中國書籍,是否入目?不詳)所收為北京兒歌中英文對照,每首兒歌均附有相關的照片,特精裝,一冊。

  《天籟集》等兒歌集收入“曲類”顯然不妥 。“集部”是否另有“民間文學”類?它們可歸入“民間文學·民間歌謠”類。由此而來的問題是:本目“俗曲”類的許多文本(主要是小曲和地方戲曲),可能與之重複 。本人建議此類作品歸入“曲類”。

  ㈡與“子部·宗教”類部分重疊

  1、 明清以來,有一些宗教歌曲采用“散曲”“小曲”“說唱”的形式,如:

  明朱棣(永樂帝)“御製”《永樂佛曲》(全稱《諸佛菩薩名號歌曲》),是用散曲(小令和套數,並有小曲)編寫的,留存多種明代刻本;明末無名氏撰《天府樂章》,是天主教徒用散曲形式編寫的“贊美詩”,有明刻本。它們沒有收入“曲類”,是否收入“子部·宗教”類,不詳。謝伯陽編《全明散曲》收入上述兩種作品,本人認為妥當。

  2、稿本“俗曲”收入的“寶卷”,既包括明代民間教派采用寶卷形式的經卷(如羅夢鴻《五部六冊》),也包括清及近代民間說唱的文學寶卷。估計“子部·宗教·其他宗教”類也收此類寶卷,各家圖書館的古籍編目便如此。任繼愈主編《中國宗教歷史文獻集成》中的《民間寶卷》(濮文起主編,黃山書社2005年出版),則將兩類“寶卷”一起混編。這一問題尚需組織有關專家討論一下,找出一個妥善處理的辦法。

  3、稿本422頁收

  惺夢集 清灑落居士輯

  清同治元年刻本 國圖

  清光緒四年刻本 國圖

  這本集子是清先天道徒編通俗讀物,其中作品包括詩歌、道情、戲劇、彈詞等形式的作品,

  以上是本人對《總目·別集·曲類》分類體系的意見。對幾個類別的詳細的意見,待抽時間分別寫出。由於本人在京是參與編修《昆曲藝術大典》(主編其中《文學劇目典》),手邊沒有必要的參考書。所述意見多憑記憶和電腦中儲存的資料,不一定準確,僅供參考。

  “附件”是拙文《清同治江蘇查禁“小本唱片目”考述》,可供參考。

  ( 2008年7月4日於北京)

 

 


TAG: 古籍总目 曲类 说唱文学 俗曲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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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锡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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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锡伦,山东泰安人。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戏曲史教学和俗文学史、民俗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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